我叫林晚,出生在南方一个连名字都没多少人知道的山坳里。十八岁之前,
我的人生轨迹像田埂上的野草,顺着命运的风向生长。
我是村里第一个考上县重点高中的女孩,老师说我是“山窝里飞出来的金凤凰”,
父母也难得地对我和颜悦色了一阵子。我以为只要我够努力,就能踩着书本走出大山,
去大城市读大学,找一份体面的工作,把父母接到城里享福。直到那个暑假,
我拿着重点高中的录取通知书回到家,推开门的那一刻,所有的幻想都碎了。
堂屋的八仙桌上摆着一叠厚厚的钞票,父亲蹲在门槛上抽着旱烟,
烟圈一圈圈地绕着他花白的头发。哥哥坐在桌边,手指反复摩挲着那些钞票,
眼神里是我从未见过的贪婪。母亲坐在灶边抹眼泪,看到我回来,只是别过脸,
不敢看我的眼睛。“晚晚,”父亲的声音像砂纸磨过木头,粗糙又刺耳,“你哥要娶媳妇,
女方要十万彩礼,家里拿不出这么多钱。邻村的王老板愿意出二十万,只要你跟他走。
”我手里的录取通知书“啪”地掉在地上。“爸,那是卖女儿!”我冲过去,
抓住父亲的胳膊,“我考上高中了,我能读大学,我以后能赚很多钱,我们不用卖我啊!
”父亲猛地甩开我的手,眼神凶狠:“读什么书?女孩子家读再多书也是别人家的人!
你哥要是娶不上媳妇,我们老林家就断后了!你是妹妹,就该帮你哥!”哥哥也站了起来,
理直气壮:“晚晚,就当哥求你了。等哥娶了媳妇,以后一定好好待你。
”我看着眼前这三个人——我最亲的亲人,只觉得浑身冰冷。他们眼里没有我,
只有那二十万彩礼,只有哥哥的婚事。我想起小时候,我帮母亲喂猪、做饭、割猪草,
冬天把手冻得流脓,
母亲也只是说“女孩子家多干点活是应该的”;我把省下来的零花钱给哥哥买烟,
他却转头就拿去赌钱,输了还打我。原来这么多年,我在他们眼里,从来都不是一个人,
只是一件可以用来换钱的货物。那天晚上,我趁他们都睡熟了,偷偷收拾了一个小包袱。
里面只有几件换洗衣服,还有我攒了三年的两百块钱——那是我每天不吃早饭,
从牙缝里省下来的。我轻轻推开家门,月光洒在田埂上,像一条银色的路。我没有回头,
朝着村口的方向跑去。我跑到镇上的火车站,买了一张去省城的票。
绿皮火车“哐当哐当”地行驶在夜色里,窗外是无尽的黑暗。我靠在冰冷的车窗上,
手里紧紧攥着那两百块钱,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我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
但我知道,我再也不会回到那个家了。省城比我想象的还要大,还要冷。我下了火车,
站在人潮汹涌的广场上,看着周围高耸入云的写字楼和川流不息的车流,
只觉得自己像一只误入城市的蝼蚁,渺小又无助。我身上只有两百块钱,
连住一晚旅馆都不够,只能在火车站的候车室里凑合一晚。第二天一早,我就开始找工作。
我没有学历,没有经验,只有一身力气。我去餐馆洗碗,去超市理货,去工地搬砖,
可人家一看到我土里土气的样子,就摇着头把我赶了出来。“我们这里不招乡下人。
”“你连字都认不全吧?”“小姑娘,还是回老家嫁人吧,城里不是你该待的地方。
”那些话像针一样扎在我心上,可我咬着牙,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林晚,你不能回去,
你一定要在这个城市活下去。”终于,一家老牌餐馆的老板娘收留了我。她看我可怜,
给我提供了一个住的地方——餐馆后面一个不到十平米的杂物间,
里面只有一张破旧的木板床和一个掉了漆的柜子。工资是每个月一千五百块,管吃管住。
我每天凌晨四点就起床,帮老板娘择菜、洗菜、拖地,一直忙到晚上十点才能休息。
手上磨出了血泡,又变成了老茧,腰也因为长期弯腰干活而疼得直不起来。
可我从来没有抱怨过,因为我知道,这是我在这个城市里唯一的立足之地。
就在我以为自己会这样一辈子在餐馆里洗碗的时候,命运给了我一个意想不到的转折。
那天晚上,餐馆里来了一群客人,为首的男人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五官深邃,
眼神锐利,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气场。他身边跟着几个穿着制服的保镖,
还有一个拿着公文包的助理,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老板娘亲自上前招呼,
脸上堆着谄媚的笑:“顾总,您怎么来了?我们这小地方,可容不下您这尊大佛。
”被称为“顾总”的男人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目光扫过整个餐馆,最后落在了我身上。
他的眼神很复杂,有审视,有玩味,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东西。“这个小姑娘,
”他指了指我,对老板娘说,“让她过来给我倒酒。”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和这样的人打过交道,我甚至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我端着酒瓶,
走到他身边,手都在发抖。“别怕,”他突然开口,声音低沉而磁性,“我又不会吃了你。
”我抬起头,正好对上他的目光。那是一双很吸引人的眼睛,像深不见底的潭水,
可我却在里面看到了一丝戏谑。我突然明白,他不是真的要我倒酒,他只是在逗我玩,
像逗一只笼子里的小鸟。我深吸一口气,稳住了手,稳稳地给他倒了一杯酒,然后转身就走。
“等等,”他叫住了我,“你叫什么名字?”“林晚。”我没有回头,声音平静。
“林晚……”他重复了一遍我的名字,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有意思。”那天晚上,
他在餐馆里待了很久,一直用那种玩味的眼神看着我。我假装没有察觉,只是埋头干活,
可我的心里却像揣了一只兔子,跳个不停。我知道,这个叫顾总的男人,
将会是我人生中一个重要的变数。从那天起,顾衍之就经常来餐馆吃饭。他每次来,
都会点我去给他倒酒,有时候还会和我聊几句。他问我从哪里来,问我为什么来城里,
问我有没有想过以后要做什么。我总是含糊其辞,不愿意多说。我知道,像他这样的人,
身边从来都不缺主动贴上来的女人,我要是表现得太急切,只会被他看不起。
可他却好像对我越来越感兴趣。他会给我带一些小礼物,比如一支进口的口红,
一条精致的项链,甚至还有一部最新款的手机。我都拒绝了。“顾总,我们非亲非故,
我不能收你的东西。”我把手机还给他,语气坚定。他挑了挑眉,
似乎有些意外:“你就一点都不动心?这些东西,是你在餐馆里洗一辈子碗都赚不到的。
”“我知道,”我看着他的眼睛,“但我想要的东西,我会自己赚。”他看着我,
眼神里的戏谑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欣赏。“林晚,你很特别。
”他开始用更温柔的方式接近我。他会在我下班的时候,开车等在餐馆门口,
说要送我回去;他会在我生病的时候,派人送药过来;他会在我被客人刁难的时候,
挺身而出,帮我解围。有一次,一个喝醉了的客人对我动手动脚,我挣扎着想要推开他,
却被他一把推倒在地。就在这时,顾衍之突然冲了进来,一脚把那个客人踹倒在地,
眼神凶狠得像一头豹子。“谁让你碰她的?”他的声音冰冷,“再让我看到你对她动手,
我打断你的腿。”那个客人吓得魂飞魄散,连滚带爬地跑了。顾衍之蹲下来,轻轻扶起我,
语气又变得温柔:“没事吧?有没有受伤?”我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
心里突然泛起一丝涟漪。他的眼神很真诚,他的手掌很温暖,他身上的味道很好闻。
我甚至有一瞬间的恍惚,觉得如果能一直这样被他保护着,好像也不错。
可我很快就清醒了过来。我想起了家里的那些人,想起了我逃出来时的决心,
想起了我想要的未来。我不能沉沦在他的温柔里,我不能再像以前一样,
把自己的命运寄托在别人身上。“顾总,谢谢你,”我轻轻推开他的手,“我没事。以后,
你不用再为我做这些了。”他看着我,眼神里闪过一丝失落,
但很快又恢复了那种玩世不恭的样子。“林晚,你真是个让人捉摸不透的女人。”我知道,
他还在试探我。他想看看,我是不是和那些女人一样,只要给一点甜头,
就会心甘情愿地扑进他的怀里。可他不知道,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做他的金丝雀。我要的,
是他手里的资源,是他能给我提供的平台,是我改变命运的机会。我在等一个时机,
一个能让我抓住他,也抓住我自己未来的时机。我一直在关注着这个城市的变化。
我每天都会去图书馆看报纸,会去网吧上网,会和餐馆里的客人聊天,打听各种消息。
我知道,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只有抓住风口,才能飞起来。终于,我等到了那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