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毒入肺腑的那一刻,沈煜之发现自己竟是清醒的。砒霜混在参汤里,
分量拿捏得恰到好处——不会七窍流血惹人疑心,只会让人“心疾突发,药石无灵”。
她躺在床上,听见门外“嫡母”王氏的哭声,听见“妹妹”沈玉柔的抽泣,
听见父亲沈崇明对前来探视的宾客叹气:“小女福薄,是老夫管教不严,
累她在佛堂思过时旧疾复发……”佛堂。她确实在佛堂里跪了三天。
因为沈玉柔“不小心”摔了皇后赏的玉如意,而她这个真千金“心怀嫉恨,出言顶撞”。
三天水米不进,出来时整个人已是强弩之末,那碗参汤不过是最后一击。可她没有证据。
前世十五年,
她学的东西太多太多——琴棋书画、管家理账、甚至为了给体弱的“妹妹”调理身子,
她苦读医书,精通药理。唯独没学会的,是人心可以歹毒至此。意识渐渐模糊时,
她听见床帐外传来极轻的脚步声。是沈玉柔。
那个占了她十五年身份、抢了她嫡女尊荣、如今又要她性命的“妹妹”俯下身来,
气息温热地拂过她的耳畔:“姐姐安心去吧。你放心,娘说了,你的名字会入沈家族谱,
年年有香火供奉。毕竟——”那声音轻得像一根羽毛,却重得像一座山。“毕竟,
尚书府需要一个嫡长女。至于是真的还是假的,谁在乎呢?”沈煜之想睁眼,想质问,
想挣扎着爬起来掐住那人的喉咙。可她的手已经抬不起来了,眼皮像被灌了铅。最后听见的,
是沈玉柔走出门去,用那种惯常的、乖巧柔顺的嗓音对下人说:“你们好好守着姐姐,
我去给姐姐抄经祈福。”黑暗吞没一切之前,沈煜之只有一个念头——若有来生,
我不认他们。一个都不认。---第一章 西市春雨京城西市,卯时三刻,天刚蒙蒙亮。
沈煜之站在胭脂铺的屋檐下,看着檐角滴落的雨水,发了好一会儿呆。春雨细密,
带着初春的寒意。街上已经热闹起来——卖菜的挑夫、赶早市的妇人、馄饨摊上升起的热气。
有人从她身边经过,不小心撞了她的肩膀,匆匆道了声歉便跑远了。她还活着。不是幻觉,
不是濒死前的梦境,是真的活着。三天前,她在及笄礼上被灌下那碗参汤;三天后,
她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间逼仄的柴房里,身下是薄薄的稻草,鼻尖是潮湿的霉味,
耳边是此起彼伏的鸡鸣声。她愣了很久,久到隔壁的妇人推门进来,看见她醒了,
高兴得直念佛:“阿弥陀佛!姑娘你可算醒了!烧了三天三夜,
老婆子我都以为你要熬不过去了……”烧了三天三夜。沈煜之这才想起来,
这是她十四岁那年的春天——认祖归宗前三个月,她寄居在京郊一户农家,
等着尚书府来人接她。那几日春雨连绵,柴房漏雨,她感染风寒,高烧昏迷。农妇心善,
给她喂了几碗姜汤,又用土方子给她退烧。她命硬,硬是扛了过来。可前世,
她扛过来之后呢?三个月后,尚书府派人来接。她欢天喜地地上了马车,
以为自己终于有了家。
—被逼着学规矩、被逼着当“嫡长女”的挡箭牌、被逼着给那个占了她身份的“妹妹”铺路。
最后,一碗参汤,送了她的命。这一世,她不去了。沈煜之从柴房里爬起来,
把身上仅有的二两碎银留给那户农家,说是“这几日的借宿钱”。农妇推辞不受,
她坚持留下,然后头也不回地走进了雨里。她记得前世听过一个名字——周茵茵,
西市胭脂铺的老板娘。据说是个寡妇,独自经营一间小店,为人低调,与世无争。
没有人知道她和尚书府有什么关系。但沈煜之知道。前世她被接入尚书府后,
偶然听老嬷嬷们嚼舌根:当年夫人生产时难产,稳婆说孩子怕是保不住。后来不知怎的,
孩子平安落地,却被抱去给一个“外人”养了几年。再后来接回来时,孩子已经三岁,
怯生生的,不爱说话。那个“外人”姓甚名谁,老嬷嬷们没说。
但沈煜之记住了“西市”“胭脂铺”“寡妇”这几个词。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找这个人。
或许是前世临死前的执念——她想看看,这世上有没有一个人,是真心待她的。
胭脂铺在巷子深处,门脸不大,挂着半旧的匾额,写着“锦绣坊”三个字。
门口摆着几盆花草,被雨水洗得青翠欲滴。沈煜之站在对面屋檐下,等了半个时辰。辰时正,
铺子门开了。一个妇人端着木盆走出来,把水泼在街边。她穿着青布衣裙,
头上只簪着一根素银簪子,容貌清秀,眉眼温和,
看起来和西市任何一个普通妇人没什么两样。可沈煜之看着那张脸,忽然挪不开眼。那眉眼,
那轮廓,那微微抿唇的样子——她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雨不知何时停了。
阳光从云层缝隙里漏下来,照在湿漉漉的青石板上。妇人抬起头,恰好对上她的目光。
两个人隔着半条街对视,谁都没有动。过了很久——或许只是一瞬——妇人放下木盆,
慢慢走下台阶。她走得不快,每一步都很稳,可那双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剧烈地颤动。
她停在沈煜之面前三步远的地方,没有再往前。“……姑娘,”她开口,声音有些哑,
“你找谁?”沈煜之张了张嘴,发现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来找谁?
来找一个可能和她有关系、也可能毫无关系的人?她凭什么?就凭前世听来的几句闲话?
“我……”她听见自己说,“我想买胭脂。”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她身上一文钱都没有,
买什么胭脂?妇人却没笑。她看着沈煜之,目光从她的眉眼落到她的嘴角,
又从嘴角落到她因为发烧而略显苍白的脸色。那目光太认真,认真得让沈煜之有些不安。
“你病了。”妇人说,不是疑问,是陈述。沈煜之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没有,已经好了。
”妇人没接话。她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你叫什么名字?”这个问题太寻常,
寻常到沈煜之差点脱口说出“沈煜之”三个字。可她及时咬住了舌头——不,她不姓沈。
她不要姓沈。“……我不知道。”她说。这是实话。她知道自己生母姓周,
可生母是谁、叫什么、在哪里,她一概不知。前世尚书府告诉她,
她生母是个“不检点的下人”,生了她就死了,尸首被扔到了乱葬岗。她信了十五年。
妇人看着她,眼眶忽然红了。那红来得毫无预兆,却真实得让人心颤。
沈煜之看见她紧紧攥着衣角,指节发白;看见她深吸一口气,
像是在拼命压制什么;看见她张了张嘴,又闭上,又张开,如此反复三次,
才终于发出声音——“进来喝碗姜汤吧。”妇人说,声音平稳得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你脸色不好,别又病了。”沈煜之站在原地,没有动。妇人已经转身往回走,走了几步,
回头看她,微微笑了笑:“怎么,怕我是坏人?”那笑容淡淡的,
像这春日里若有若无的阳光。沈煜之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她跟了上去。
---第二章 姜汤铺子不大,前面是店面,摆着几排木架,
上面整整齐齐放着各色胭脂水粉。后面是小小的天井和两间厢房,一间做厨房,一间住人。
妇人把她带进厨房,让她在灶边坐下,自己蹲下身添柴烧水。灶膛里的火光映在她脸上,
把那张清秀的面孔照得忽明忽暗。“什么时候开始发烧的?”她问。“三天前。
”沈煜之老老实实回答。“退了吗?”“退了。”“吃药没有?”“……没有。
”妇人手上动作顿了顿,没说话。她把锅里的水烧开,切了几片老姜扔进去,
又加了一勺红糖。姜汤的香味慢慢飘散开来,混着柴火的气息,暖融融的。沈煜之坐在灶边,
看着她忙碌的背影。青布衣裙洗得有些发白,肩上打着补丁,却干干净净。她的动作很利落,
一看就是做惯了活计的人。“给。”妇人把一碗姜汤递过来。沈煜之双手接过,
低头喝了一口。姜的辛辣混着红糖的甜,从舌尖一路暖到胃里。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喝过这样一碗姜汤了。前世在尚书府,
喝的是燕窝、参汤、各种名贵补品。可那些东西喝进肚子里,是凉的。“慢点喝,小心烫。
”妇人在她旁边坐下,隔了两步远,不远不近的距离。沈煜之捧着碗,一口一口喝着。
厨房里很安静,只有灶膛里柴火轻微的噼啪声。“你刚才说,”妇人忽然开口,
“你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沈煜之手指紧了紧,没抬头:“嗯。”“那你从哪里来?
”“京郊的村子……借住了几日。”“借住?”妇人微微蹙眉,“你的家人呢?
”沈煜之沉默了很久。家人。她有过家人吗?前世有,父亲、母亲、妹妹,一大家子人。
可那些人要她的命。这一世,她什么都没有。“没有。”她说,声音很轻,“我没有家人。
”厨房里安静了一瞬。然后她听见妇人轻轻吸了一口气,像是被什么东西刺痛了一样。
她抬起头,恰好对上妇人的目光——那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涌,可妇人很快垂下眼,
避开了她的视线。“那……”妇人顿了顿,“那你往后打算怎么办?”沈煜之愣住了。
往后打算怎么办?她只想着不要回尚书府,只想着找到这个可能和她有关系的人。
可真找到了,然后呢?她一个十四岁的姑娘,没有户籍,没有银钱,没有去处,往后怎么办?
“……我不知道。”她如实说。妇人看着她,目光复杂。良久,她站起身,走到灶台边,
背对着沈煜之,声音有些闷:“我这儿缺个帮忙的。你要是没地方去,可以先留下。
管吃管住,没有工钱。”沈煜之怔住了。她看着那个背影——青布衣裙,素银簪子,
微微绷紧的肩膀。明明只是一个普通的胭脂铺老板娘,明明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为什么要收留她?“你……”她迟疑着开口,“你不问问我是谁吗?”“你刚才说了,
你没有家人。”妇人没回头,“我也一个人。”沈煜之张了张嘴,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想说“好”,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想问“你为什么对我好”,
可又觉得这个问题太冒昧。她只是坐在那里,捧着那碗已经快凉了的姜汤,
眼眶慢慢热了起来。前世人人都告诉她:你是尚书府嫡女,你要懂事,你要识大体,
你要为家族着想。没有人问过她“往后打算怎么办”。没有人给过她一碗姜汤,
然后说“你可以留下”。“……好。”她听见自己说,声音有些哑,“谢谢您。
”妇人肩膀微微动了动,像是松了一口气。她转过身来,
脸上又是那种淡淡的笑容:“那你往后就叫我……周姨吧。”周姨。沈煜之点点头,
把那两个字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周姨,周茵茵。她没有问这个人和尚书府有什么关系。
她不需要问。有些事,来日方长。---第三章 锦绣坊沈煜之在锦绣坊住了下来。
周茵茵给她收拾出一间小屋——其实就是杂物间,原本堆着些坛坛罐罐。
周茵茵花了一整天时间把东西挪走,又不知从哪里搬来一张小床、一张桌子、一个旧柜子。
屋子不大,收拾得干干净净,窗户纸上还贴了一朵窗花,红艳艳的,是只小兔子。
“不知道你属什么,”周茵茵说,有点不好意思,“我就随便剪了一个。
”沈煜之看着那只歪歪扭扭的兔子,忽然想起来,她十四岁,属兔。她没有说,
只是弯了弯眼睛:“好看。”周茵茵就笑了,那笑容比之前任何一次都真心实意。
日子就这样过下去。每天清早,沈煜之起来帮周茵茵开门、洒扫、摆货。上午客人不多,
周茵茵就在后头教她做胭脂——采花、晾晒、研磨、调制,一道道工序,
耐心得不像是在教一个帮工,倒像是在教女儿。“花瓣要晾干,但不能晒,晒了就失了颜色。
”“研磨的时候要顺着一个方向,这样膏体才细腻。”“这个口脂用的是蜂蜡,
天冷的时候要少放,不然容易裂。”沈煜之听得认真,学得更认真。
前世她在尚书府学过的东西太多太多,
唯独没有学过这些——这些最寻常、最普通、最不值一提的手艺。可奇怪的是,
她觉得这些比那些琴棋书画有趣得多。周茵茵话不多,做事的时候更是安静。
可沈煜之总能感觉到她的目光——在自己身上停留,又很快移开,像是不敢多看,
又忍不住要看。有时候她抬起头,恰好和周茵茵的目光撞上。周茵茵会飞快地垂下眼,
装作在看别处,耳根却悄悄红了。沈煜之没有戳破。她心里隐隐有一个猜测,
可那个猜测太荒谬、太大胆、太不切实际。她不敢去细想,也不敢去追问。
万一是她想多了呢?万一只是人家心善,她反而自作多情呢?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从春寒料峭到春暖花开,从桃花初绽到柳絮纷飞。直到一个月后,那个男人找上门来。
---第四章 来客那天是个寻常的午后,客人不多,沈煜之正在柜台后面整理账目。
前世在尚书府学的那些东西,倒也不是全无用处——起码她看得懂账本,算得清账目。
周茵茵见她做得好,索性把账都交给她管。门帘一响,进来一个人。沈煜之下意识抬头,
脸上挂起惯常的笑:“客官需要点什么——”话说到一半,她愣住了。来人是个中年男子,
穿着半旧的青布直裰,相貌普通,身材精瘦,混在人群里毫不起眼。可他站在那里,
脊背挺得笔直,目光扫过铺子里的陈设,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锐利。那不是寻常人的目光。
沈煜之心里一紧。前世在尚书府,她见过太多这样的人——官员、护卫、武将。这人的目光,
像刀。“请问,”那人开口,声音不高,却很有穿透力,“周娘子在吗?
”沈煜之攥紧了手里的账本:“您找周姨何事?”那人看了她一眼,目光在她脸上停了一瞬,
眼神微微一变。那变化极快,快得几乎看不清,可沈煜之注意到了。“故人来访。”他说,
“烦请通传。”话音未落,后头的门帘掀开了。周茵茵站在门口,
手里还拿着半成品的胭脂盒,看见那人,脸色瞬间变了。那一瞬间,
沈煜之看见她眼中闪过无数种情绪——震惊、戒备、慌乱、悲伤。最后,所有情绪归于平静,
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你来了。”周茵茵说。那人看着她,喉结动了动,
良久才开口:“嫂子。”嫂子。沈煜之心头巨震。她看着周茵茵,
看着那个自称“寡妇”的胭脂铺老板娘,
看着那个平日里温和平淡的女人——此刻她站在那里,脊背挺得比任何时候都直,
下巴微微扬起,像一柄藏在鞘中多年的刀,终于露出了一丝锋芒。“煜之,
”周茵茵没有回头,“你去后院歇一会儿。”沈煜之知道这是要支开她。她没有多问,
放下账本,从柜台后面走出来。经过周茵茵身边时,
她忍不住看了一眼那张脸——还是那么平静,平静得几乎冷淡。可沈煜之看见了她的手。
那只手攥着胭脂盒,指节发白。她垂下眼,掀开门帘走进了后院。门帘落下的一瞬,
她听见身后传来那人的声音,低沉,沙哑,带着压抑了太久的情绪:“嫂子,
我们找了你十五年。”---第五章 虎符后院的天井里,沈煜之坐在廊下,抱着膝盖,
看着头顶一方天空。前头的说话声断断续续传来,隔着一道门帘,听不真切。
她只隐约听见几个字——“将军”“圣上”“十五年了”“虎符”。虎符。她心头猛地一跳。
前世在尚书府,她听过一个传闻:十五年前,镇北大将军战死沙场,尸骨无存。
据说那位将军曾留下一块虎符,可调边境二十万大军。虎符一分为二,一半随将军入葬,
另一半不知所踪。后来有人说,将军的遗孀也死了。一家子死得干干净净,
那座将军府便空了,被朝廷收了回去。
没有人知道那位遗孀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模样、葬在哪里。沈煜之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这双手会做胭脂了。会磨花瓣、调口脂、算账目。可她没想到,这双手的主人,
可能和那个传说有关。门帘响了。她抬起头,看见周茵茵走出来。
那人的身影从她身后一闪而过,很快消失在铺子门外。周茵茵走到她身边,站了一会儿,
慢慢坐下来。两个人并肩坐在廊下,谁都没有说话。阳光从院墙上斜照下来,
在地上投下一片暖黄色的光。几只麻雀落在天井里,叽叽喳喳地啄着地上的碎屑。
“你听到了多少?”周茵茵忽然问。沈煜之没有装糊涂:“不多。
就几个词——将军、十五年、虎符。”周茵茵沉默了一会儿,轻轻叹了口气。“我姓周,
叫周茵茵。”她说,声音很轻,像是在说一件很遥远的事,“我的夫君姓霍,叫霍昭。
他是镇北大将军,十五年前战死在北境。”沈煜之没有说话。“我们成亲三年,
他在家的日子加起来不到三个月。最后一次见面,他把我送到京城,
说打完这一仗就回来接我。”周茵茵顿了顿,“他没有回来。”院里的麻雀飞走了,
天井里空荡荡的。“后来有人告诉我,他死前托人带了一件东西给我。
那东西在我手里藏了十五年。”周茵茵转过头,看着沈煜之,“你不想知道是什么吗?
”沈煜之和她对视,良久,轻轻摇头:“您想告诉我自然会告诉我。您不想告诉我,我不问。
”周茵茵眼眶红了。她看着面前这个少女——眉眼像极了一个人,那个她思念了十五年的人。
可性格呢?这沉稳的性子,这沉得住气的脾性,像谁?“你和你爹一模一样。”她忽然说,
声音哑得厉害,“他当年也是。不问,不催,不急。就坐在那里等我说话。等多久都行。
”沈煜之愣住了。和她爹一模一样。她的爹,是谁?周茵茵看着她,
眼睛里有什么东西终于撑不住了。她伸手,从衣襟里摸出一块东西,放在掌心里,
递到沈煜之面前。那是一块青铜虎符。巴掌大小,虎形,斑驳的铜绿爬满了纹路。
虎身从中间断开,只剩一半。断口参差,像是被人用力掰开的。“这是你爹留给你的。
”周茵茵说,眼泪终于落了下来,“他走的那天,我怀着你。他不知道。
他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有个女儿。”沈煜之看着那块虎符,一动不动。“我生下你,
把你养到三岁。然后尚书府来人,说你是他们家丢了的嫡女,要接回去。
”周茵茵的眼泪止不住地流,“我不信。我查了,查得清清楚楚——他们家夫人生的女儿,
落地就死了。他们需要一个嫡女,就找到了你。”“我斗不过他们。我只是一个寡妇,
没有靠山,没有门路。他们把你要走,我不敢拦,也拦不住。”“我只能看着他们把你带走。
然后改名换姓,搬到西市,开一间胭脂铺。我怕他们发现我还活着,
怕他们知道你还有我这个娘,怕他们……怕他们害你。”“我等了十五年。等你长大,
等你嫁人,等你过上好日子。我不求别的,只求你平平安安的。”周茵茵抬起泪眼,
看着面前沉默的少女。“可我没想到,你会自己找回来。”沈煜之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阳光落在她脸上,把她整个人照得纤毫毕现。可那张脸上没有表情,眼睛也是干的,
一滴泪都没有。太干了。干得不正常。周茵茵渐渐收了泪,
愣愣地看着她:“煜之……你……”沈煜之低下头,看着自己膝盖上那块虎符。青铜冰凉,
沉甸甸的。她用指腹摩挲着上面的纹路,过了很久,才开口。“周姨,”她说,
声音平静得像在说别人的事,“我上辈子死过一次。”周茵茵的脸一下子白了。
“我活了十五年,在尚书府。”沈煜之说,“他们给我取名叫沈煜之,
让我学规矩、学才艺、学一切嫡女该学的东西。我有个‘妹妹’,叫沈玉柔,比我小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