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睁眼,我成了京城最浪的少爷再次睁眼的时候,我差点以为自己还在做梦。
鼻尖是淡淡的檀香,身下是软得能陷进去的锦被,一抬手,便是绣着暗纹的衣袖。
眼前古色古香的房间,雕花拔步床,流苏帐幔,窗外是清脆的鸟鸣,
还有远远传来的下人走路的轻响。我不是应该在熬夜赶稿,电脑屏幕还亮着,
键盘上的咖啡渍都没擦吗?头痛了一瞬,无数不属于我的记忆涌了进来。这里是大靖王朝。
我是沈清辞,京城沈府嫡子,父亲曾是朝中要员,家中良田千亩,商铺无数,
称得上一句——含金汤匙出生。原主不学无术,整日游手好闲,斗鸡走狗,喝酒听曲,
是京城里有名的纨绔少爷。而我,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普通人,就这么稀里糊涂,
穿越成了这位人生赢家。我愣了半天,最后只得出一个结论:赚了。不用上班,不用熬夜,
不用看老板脸色,有钱有闲,还有一院子下人伺候。这日子,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
我刚坐起身,门外就传来一阵轻得几乎听不见的脚步声。门被小心翼翼推开一条缝,
一个小小的身影探了进来。是个少年。看上去不过十三四岁,身形单薄,
皮肤是那种常年不见太阳的白皙,眉眼干净,睫毛很长,一双眼睛又黑又亮,
像浸在水里的黑曜石。穿着一身半旧的青布短衫,洗得发白,却收拾得干干净净。
看见我醒了,他眼睛一亮,立刻轻手轻脚跑进来,声音又软又乖,
带着一点小心翼翼:“少爷,您醒了?”我在记忆里翻了翻。这是我的贴身书童,阿禾。
父母早亡,被沈府收留,打小就跟在原主身边,说是书童,其实更像个小尾巴。
我随口“嗯”了一声。阿禾立刻像是得了什么指令,手脚麻利地端来温水,递到我唇边。
我下意识张口,他便一点点喂我,动作轻得生怕碰碎了我。喝完水,他又拿来干净的衣衫,
蹲在我面前,小心翼翼替我穿鞋袜。他低着头,发顶软软的,手指纤细,动作认真又虔诚。
我忽然有点不自在:“我自己来就行。”阿禾抬头,眼睛微微睁大,
像是受了惊:“不行的少爷,这些都是小的该做的。您是金贵身子,怎么能做这些粗活。
”他语气认真,没有半点讨好,纯粹是理所当然。仿佛伺候我,就是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事。
我看着他那张干净无害的脸,心里莫名软了一下。行吧,既来之则安之。当个少爷,
好像也没什么不好。第二章 甩不掉的小尾巴穿越过来的日子,比我想象中还要舒服。
每天睡到自然醒,醒了就有阿禾伺候洗漱穿衣。想吃什么,厨房立刻做;想出门,
立刻有马车备好;想喝酒听曲,一群狐朋狗友蜂拥而至。唯一有点不适应的,
是阿禾太粘人了。我去书房,他安安静静坐在一旁研墨,眼睛却一直偷偷瞟我,我一回头,
他就立刻低下头,耳尖微微发红。我去花园散步,他一步不离地跟在我身后,不远不近,
我走快他就快,我走慢他就慢,像条乖巧又紧张的小犬。我去酒楼跟朋友喝酒,
他就守在楼下,安安静静等,一等就是一两个时辰,从无怨言。有一次我故意逗他。
趁着人多,我绕进巷子里,躲在拐角,想看他会不会着急。没过多久,
就听见他带着哭腔的声音,一声声喊:“少爷——少爷您在哪儿?
”“少爷别吓小的——”我探出头,就看见他眼眶通红,脸上全是冷汗,头发都乱了,
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模样。看见我的那一刻,他整个人都松了口气,几乎是跌跑过来,
一把抓住我的衣袖,声音都在抖:“少爷,您去哪了……小的还以为,
把您弄丢了……”他抓得很紧,手指都在发抖。我心里一软,顿时没了逗弄的心思,
只好哄他:“没事,我就是跟你闹着玩。”阿禾却不松手,低着头,
小声哽咽:“少爷以后别这样了,小的……小的不能没有少爷。”那一瞬间,我忽然明白。
对别人来说,我是沈府少爷,是富家公子。可对阿禾来说,我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依靠,
是他的天,是他的全部。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故意甩开他。
我渐渐习惯了身后跟着这个小小的身影。习惯了他替我研墨,替我整理衣衫,
替我记得所有我不在意的小事。我爱吃甜的,他就天天去城西排队买桂花糕,永远是热的。
我看书爱靠窗,他就每天把窗户擦得一尘不染。我夜里偶尔会咳嗽几声,他便整夜守在门外,
一有动静就立刻进来。别人笑我,走到哪儿都带着个小书童,像带了个挂件。
我嘴上骂他们不懂,心里却悄悄觉得,有这么个人一心一意惦记着你,其实挺好。在现代,
我孤身一人,没什么亲人,朋友也都是点头之交。从来没有一个人,像阿禾这样,
把我放在心尖上。我有时候会看着他发呆。看着他干净的眉眼,柔软的神情,
安安静静守着我的样子。心里会冒出一个很奇怪的念头:这样的日子,要是能一直下去,
好像也不错。可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盛极必衰,繁华如梦。高高飘在天上的风筝,
总有断线的一天。第三章 一夜间,家破人亡变故是在一夜之间降临的。
那天我还跟朋友在城外庄子上打猎,玩得不亦乐乎。阿禾跟在我身边,替我擦汗递水,
满眼都是笑意。他看见我开心,他就开心。直到府里的老管家疯了一样冲过来,跪在我面前,
哭得老泪纵横:“少爷——不好了!老爷被人弹劾,
抄家了——”我手里的弓箭“哐当”掉在地上。我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抄家?
那个权倾一时、家财万贯的沈府?那个我住了这么久,习惯了锦衣玉食的家?
我疯了一样往回赶。往日车水马龙的沈府大门,已经被官兵封住。朱红大门紧闭,
墙上贴满了封条,曾经进进出出的下人四散奔逃,哭喊声一片。
曾经金碧辉煌、繁花似锦的沈府,一夜之间,成了人人避之不及的罪臣之家。
父亲被押入大牢,生死不知。后母带着自己的孩子,卷了仅剩的一点私房钱,连夜逃走,
连一句交代都没有。那些往日围在我身边的朋友,一个个避如蛇蝎,生怕跟我扯上关系。
我站在空荡荡的府门外,一身锦衣,却像个笑话。从云端跌入泥底,不过一夜之间。
我从一个人人巴结的富家少爷,变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落难公子。我浑身冰冷,站在原地,
茫然无措。我不知道该去哪里,该做什么,未来一片漆黑。就在我几乎要撑不住的时候,
一双手轻轻抓住了我的衣袖。是阿禾。他脸上没有半点惊慌,也没有半点嫌弃。
只是安安静静站在我身边,仰着头看着我,眼神坚定又温柔。“少爷,别怕。”他声音不大,
却异常清晰,“小的在。”我看着他,眼眶一热。在所有人都弃我而去的时候,
只有这个从小被我收留、被我使唤的小书童,还守在我身边。我涩声问:“你不走吗?
现在沈府倒了,我什么都给不了你了。”阿禾却摇摇头,抓着我衣袖的手更紧了,
像是怕我消失一样。他一字一句,认真地说:“小的不走。小的生是少爷的人,
死是少爷的鬼。少爷在哪里,小的就在哪里。”那一瞬间,我所有的骄傲、逞强、伪装,
全都崩了。我别过头,不让他看见我泛红的眼眶。原来这世上,最真心待我的人,
从来不是那些酒肉朋友,不是那些表面亲近的亲人。而是这个,一直跟在我身后,
粘人又乖巧的小书童。第四章 离开京城,去你的家乡抄家之后,我几乎无处可去。
曾经的宅院被封,银两会被没收,身边只剩下几件换洗衣衫,
和一点阿禾偷偷藏起来的碎银子。我试过投靠父亲以前的旧友。可上门之后,
要么被拒之门外,要么被冷言冷语讽刺。世态炎凉,人情冷暖,我在短短几天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