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觉得我疯了。一个普通女孩,自告奋勇去黑帮。那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我不仅去了,还活着回来了。不仅活着回来了,还成了帮主的闺女。不仅成了闺女,
还自己拉起了一支队伍。不仅拉了队伍,还把整个地下城搅得天翻地覆。后来有人问我,
你是怎么做到的?我想了想。可能是因为,我从来不把他们当人。——题记一我叫姜晚,
二十三岁。三个月前,我还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孩。普通的长相,普通的学历,
普通的工作,普通的工资。普通到扔进人堆里都找不出来。普通到我妈给我介绍对象的时候,
对方一听我的条件,连面都不想见。“太普通了。”媒人说,“人家想找个有点特点的。
”我妈气得直跺脚,我倒是没什么感觉。普通有什么不好?安全。但后来我发现,
普通也有普通的坏处。太容易被欺负了。那天晚上下班,我被人堵在巷子里。三个男的,
喝了酒,满嘴脏话,不让我走。我喊救命,没人应。我往后退,没退路。我闭上眼,
心想完了。然后——一声闷响。堵在最前面那个人直挺挺地倒下去。
后面两个人还没反应过来,也被打晕了。我睁开眼,看见一个中年男人站在我面前。
五十来岁的样子,穿着黑色风衣,手里拿着一根甩棍。他看着我,笑了笑。“小姑娘,
没事了。”我愣在原地,半天没动。他收起甩棍,转身就走。“等等!”我喊住他。
他回过头。“你叫什么名字?”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问别人名字之前,
是不是该先报自己的?”“姜晚。”“姜晚,”他点点头,“记住了。”他又要转身。
“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他这次没回头。“道上的人叫我三爷。”三爷。后来我才知道,
他是这个城市地下势力的掌控者。人称“三爷”,地下城的王。那天晚上,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是那个男人转身离开的背影。他救了我,
却连名字都不想告诉我。什么意思?觉得我不配知道?觉得我太普通了,不值得?
我越想越睡不着,越想越气。第二天,我请了假。第三天,我又请了假。第四天,
我把工作辞了。我妈疯了。“姜晚!你疯了?!你辞职干什么?!”我没解释。
因为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我只是觉得,不能再这么普通下去了。那天之后,
我开始查三爷的资料。网上能查到的很少。但少不代表没有。
我把他所有公开露面的场合都翻出来,一个一个看。看他的说话方式,看他的行事风格,
看他的喜好习惯。看了一个月,我得出一个结论。这个人,缺一个女儿。不是真的缺。
是他的独生女,三年前出车祸死了。从那以后,他就再没笑过。我知道,机会来了。
那天晚上,我站在他常去的那家会所门口,等着他。十点整,他的车到了。他下车,看见我,
愣了一下。“是你?”“是我。”“你怎么在这儿?”“等你。”他看着我,
目光里有一丝意外。“等我干什么?”“我想跟你混。”他笑了。那个笑,和那天晚上一样。
“小姑娘,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知道。”“那你还敢来?”“敢。
”他看了我一会儿,然后摇了摇头。“回去吧。”他转身往里走。“三爷。”他停住脚步。
“我知道你女儿的事。”他的背影僵了一下。“我不是来替代她的。”我继续说,
“但我想让你知道,这世上还有人愿意叫你一声爸。”沉默。很长很长的沉默。
然后他转过身,看着我。那目光里,有什么东西在动。“你叫什么来着?”“姜晚。
”“姜晚,”他说,“明天下午三点,来这个地方。”他递给我一张名片。然后他走了。
我站在原地,看着手里的名片。上面只有一个地址。二第二天下午三点,
我准时到了那个地址。是一栋老式写字楼,外面看着破破烂烂的。进去之后,
才发现别有洞天。有人带我穿过走廊,坐电梯,再穿过走廊,最后停在一扇门前。“进去吧。
”我推开门。里面是一个很大的办公室。三爷坐在办公桌后面,旁边站着几个人。
那几个人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像看一只误入狼群的羊。我走过去,站在他面前。“来了。
”“来了。”他看着我,忽然笑了。“你知道站在我旁边这几个人是谁吗?”“不知道。
”“他们都是跟了我二十年的人。”他说,“一个个都是刀尖上舔血过来的。”我没说话。
“你知道他们刚才跟我说什么吗?”“什么?”“他们说,你是个来路不明的小丫头,
让我别信你。”我笑了。“他们说得对。”他愣了一下。“我确实来路不明,”我继续说,
“也确实是个小丫头。你确实不该信我。”他看着我,目光里多了一点东西。“那你还来?
”“来。”“为什么?”“因为我不想再当普通人了。”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站起来,
走到我面前。“姜晚,”他说,“你知不知道,这条路一旦走上,就回不了头了?”“知道。
”“不怕?”“不怕。”他看着我,看了很久。然后他笑了。那个笑,和之前都不一样。
是真正开心的笑。“好,”他说,“从今天起,你是我闺女。”旁边那几个人愣住了。
我也愣住了。虽然这是我来的目的,但真听到他说出来,还是有点不真实。
“爸……”我喊出这个字的时候,他的眼眶红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是他女儿的生日。
三年来,第一次有人喊他爸。三从那天起,我成了三爷的闺女。道上的人叫我“大小姐”。
有恭敬的,有不服的,有等着看我笑话的。我知道,我现在的地位,全靠他。他活着,
我就是大小姐。他要是倒了,我就是第一个被扔出去喂狼的。所以我必须有自己的势力。
开始招兵买马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我疯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丫头,
想在地下城拉起一支队伍?做梦呢?但我真的拉起来了。用的是三爷给我的钱,
用的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办法。不招那些老油条,太滑。不招那些有背景的,太杂。
专招那些没人要的,没路走的,被所有人抛弃的。给钱,给饭吃,给活路。这些人,
比谁都忠心。队伍慢慢扩大。从几个人到几十个人,再到上百个人。三爷看着,什么都没说。
但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满意。有一天,他忽然问我。“晚晚,你以后想干什么?
”我想了想。“把你的事业做大。”他愣住了。然后他笑了。“好,”他说,“我等着看。
”四那个少年,是三个月后出现在我面前的。那天我去城东的一个场子办事,路过一条巷子,
听见里面有动静。走过去一看,一群人围着一个少年。十五六岁的样子,瘦得像竹竿,
脸上全是伤。但眼睛很亮。像狼。那群人不知道在逼他干什么,他不肯,他们就打。
一拳一拳,一脚一脚。他不躲,也不喊疼。就盯着他们看,一个一个地看。
好像要把他们的脸都记住。我站在巷口,看了很久。那群人打够了,骂骂咧咧地走了。
少年从地上爬起来,擦了擦嘴角的血,转身要走。“站住。”他停住脚步,回过头。看见我,
他愣了一下。然后他的眼神变了。变得戒备,变得警惕,像一只被逼到墙角的狼。我走过去,
站在他面前。他比我矮半个头,但看人的时候,脖子梗着,不肯低头。“叫什么?
”他抿着嘴,不说话。“问你呢。”还是不说话。旁边跟着的人凑过来,小声说:“大小姐,
这小子是个刺头,没人管得了。”我没理他,继续看着这个少年。他的眼睛很黑,
黑得看不见底。但那黑里面,有什么东西在烧。是恨。是求生欲。是野性。“这个人,
”我用下巴点了点,“我要了。”旁边的人愣住了。“大小姐,他……”“我说,我要了。
”当晚,这个少年被打包好,送到了我的房间。门打开的时候,他站在门口,
穿着一身洗干净的衣服,脸上还是那些伤。但那双眼睛,还是那么亮。他看着我,
目光里有一点委屈,有一点倔强,还有一点……害怕?我坐在椅子上,看着他。他站在门口,
一动不动。月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的脸上。那张脸,洗干净了还挺好看。唇红齿白,
眉清目秀。像个瓷娃娃。但那双眼睛,是狼的眼睛。“进来。”他走进来,站在我面前。
我指了指床边。“坐。”他坐下。我看着他。他看着我。沉默。尴尬的沉默。过了很久,
他才开口。“你……想干什么?”他的声音有点抖。我愣了一下。
然后我反应过来——他以为我要干什么?我看着他那张强装镇定、但眼睛里全是害怕的脸,
忽然想笑。“你觉得我要干什么?”他不说话。但脸红了。红到耳根。我站起来,
走到他面前。他下意识往后缩了一下。但又停住了,梗着脖子,抬头看着我。那眼神,
任谁看了都心疼。我叹了口气。然后——“滚。”他愣住了。“什么?”“我说,滚出去。
”他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我转身,坐回椅子上。“让人把你送过来,是我的意思。
但让他们送你来这儿,不是我的意思。”他看着我,眼睛里全是不解。
“我这里不养没用的东西,”我继续说,“你想留下来,得自己挣。”他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他站起来。走到门口,他忽然回过头。“我叫阿野。”然后他推门出去了。那天晚上,
我大发雷霆。把送他来的人骂得狗血淋头。“谁让你们把他送我房间的?!
”他们吓得跪在地上,不敢吭声。“以后再让我发现这种事,自己滚!”后来,
关于那晚的事,传出了各种版本。有人说大小姐不满意,把人扔出来了。有人说那小子不行,
被退货了。还有人说大小姐根本就是做做样子,其实什么都没干。
只有阿野知道那晚发生了什么。后来有一次,他问我。“那天晚上,你为什么让我走?
”我想了想。“因为你还小。”他愣了一下。“我不小了。”“在我眼里,你就是个崽子。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说:“我会长大的。”我看着他,笑了。“那就等长大了再说。
”五阿野留下来了。从最底层做起。端茶倒水,跑腿送信,打扫卫生。什么都干,
什么都不挑。但他和别人不一样。别人干活是为了混口饭吃。他干活,
是为了记住所有人的脸。后来我才发现,他在给自己织网。记住谁是谁的人,谁和谁有关系,
谁能用,谁不能用。三个月后,他已经摸清了整个场子的底细。半年后,
他成了我最信任的人。有一天,有人来场子闹事。不是什么大势力,
就是几个不长眼的小混混,喝了酒来砸场子。我正准备让人把他们扔出去,
阿野忽然站起来了。“大小姐,让我去。”我看了他一眼。他比以前高了不少,也壮了不少。
脸上的稚气褪去了一些,但那双眼睛还是那么亮。“行。”他出去了。三分钟后,
那几个小混混躺在地上,哭爹喊娘。阿野站在他们中间,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
就像那天在巷子里,他被人围着打的时候一样。只是这一次,站着的是他。我靠在门框上,
看着这一幕。心里忽然有个念头——这小子,养大了。后来,阿野开始跟着我办事。
他话不多,但记性极好。见过一面的人,永远记得。听过一次的事,不会忘。
而且他有个本事,特别厉害——他能看出来,谁在说谎。不是靠推理,不是靠证据。
就是直觉。“他说话的时候,眼睛往左飘了三下。”他说。“他刚才摸了一下鼻子。
”“他心跳加快了。”我听着他说的这些,觉得这简直是个怪物。“你怎么知道的?
”他想了想。“习惯了。”“什么习惯了?”“以前在街上混的时候,”他说,
“不学会看人,活不到现在。”我沉默了。这小子,到底经历过什么?后来我问过他一次。
他只说了四个字。“不记得了。”但我看见他眼睛里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
那是他不想让我知道的东西。我也就没再问。六关于阿野不行的传言,是那件事之后传开的。
其实根本没什么。就是有一天,我去他房间找他,他正在换衣服。我推门进去,他愣住了。
我也愣住了。他光着上半身,站在那儿,脸腾地红了。我扫了一眼,然后——“瘦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