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旗袍·她来自1914

雨夜·旗袍·她来自1914

作者: 张小瘦0531

其它小说连载

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这里有一本张小瘦0531的《雨夜·旗袍·她来自1914》等着你们呢!本书的精彩内容:著名作家“张小瘦0531”精心打造的男生情感,大女主,重生,爽文,民国小说《雨夜·旗袍·她来自1914描写了角别是沈念卿,林渊,赵铭情节精彩纷本站纯净无弹欢迎品读!本书共12544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16 12:42:39。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雨夜·旗袍·她来自1914

2026-02-16 13:04:57

在丽江的深夜酒吧,我偶遇一个穿着民国旗袍的神秘女人。

她自称是百年前被丈夫毒死的豪门少奶奶,如今重生归来只为复仇。我,

一个被妻子家族看不起的赘婿,成了她复仇计划中的棋子。她教我演戏,帮我成名,

让我从卑微赘婿逆袭成顶流明星。可当我的妻子跪地求饶时,她才发现,

原来我才是百年前那个负心汉的转世。这场跨越百年的虐恋,注定要以血还血。

---第一章 雨夜丽江的雨,总是来得没有道理。我蹲在酒吧门口的屋檐下,

看雨水顺着青瓦滴落,砸在青石板上,碎成一片迷蒙的水雾。十月底的丽江已经凉了,

我只穿着一件单薄的卫衣,冷意顺着脊背往上爬。手机在口袋里震了一下。我没看。

不用看也知道是谁——催债的,或者是妻子那边的什么人。三个月前,我被夏家扫地出门,

除了这张身份证和身上这身衣服,什么都没带走。“赘婿”,多好听的词儿。说到底,

不过是一条被养了三年、最后连骨头都不剩的狗。酒吧里传来吉他的声音,

有人在唱《成都》。我闭上眼睛,让雨水溅在脸上,凉意让我清醒,

也让我想起三个月前那个雨夜——夏雨薇把离婚协议甩在我脸上,说她怀孕了,

孩子不是我的。“你能给我什么?”她当时笑着说,“林渊,你除了这张脸,还有什么?

”她说得对。我什么都没有。雨越下越大,我往屋檐下缩了缩,肩膀还是被淋湿了。

就在这时候,我闻到了一股香味。不是寻常的香水味。是脂粉香,

老式的、浓烈的、带着时光沉淀的胭脂味道,像小时候在外婆的樟木箱子里闻到的那种。

我抬起头。雨幕里,一个女人正撑着油纸伞,从巷子那头慢慢走来。青石板路积了水,

她的绣花鞋却踩得很稳,每一步都像踩在节拍上。淡蓝色的旗袍,高领盘扣,裙摆只到脚踝,

露出一截白皙的脚脖子。伞沿压得很低,我看不清她的脸,只看见伞下露出一截下巴,

线条精致,白得几乎透明。夜已经很深了,这条巷子里就剩下这家酒吧还亮着灯。

她从雨里走来,像是从另一个时代穿越而来。她在酒吧门口停住,收起伞。伞下的那张脸,

让我愣住。不是美。是旧。像一张褪了色的老照片,眉眼轮廓都还在,

却蒙着一层时光的滤镜。二十五六岁的模样,却又像活了很久很久,眼底沉着说不清的东西。

她看着我,嘴角微微弯了弯。“借个火。”声音低哑,带着点沙,像老唱片里放出来的,

有轻微的杂音。我下意识摸了摸口袋,摸出半包被雨水浸软的香烟和打火机。她接过去,

低头点了一根细长的烟,烟雾从她唇边散开,混进雨水里。“谢谢。”她把打火机还给我,

手指不经意间碰到我的掌心。凉的。明明是活人的体温,却凉得像刚从井水里捞出来的玉。

她推门进了酒吧,门里的光线漏出来,在她背影上镀了一层暖黄的边。我愣愣地看着那道门,

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她认识我。不是那种街头偶遇的“认识”,

是更深的、更久的、像隔了几辈子那么久远的认识。鬼使神差的,我跟了进去。

酒吧里人不多,三三两两地散坐着。她坐在角落的卡座里,手指夹着烟,

半阖着眼听台上的民谣。我在吧台要了杯酒,端着坐到离她不远的地方。她没看我,却笑了。

“年轻人。”她忽然开口,“你信不信前世今生?”我愣了一下,左右看看,

确定她在跟我说话。“不信。”我说。她吐出一口烟,

烟雾在昏黄的灯光里扭曲成奇怪的形状。“我以前也不信。”她说,“后来信了。

”“为什么?”她没回答,只是抬起眼睛看着我。那目光太直接,像能穿透皮肉,

看到骨头里去。我被看得有些不自在,移开视线,却又忍不住偷偷看她。

“你长得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她说。“谁?”“我丈夫。”我差点被酒呛着。

她看着我狼狈的样子,笑得更大了一些,眉眼弯弯的,却没什么温度。“别紧张,

是上辈子的丈夫。一百多年前的事了。”我以为她在开玩笑,

或者是在搭讪——虽然这搭讪方式有点古怪。“一百多年前?”我顺着她的话问,

“那您今年高寿?”“死的时候二十二,现在嘛……”她掐着烟,眼睛望向窗外,雨还在下,

“按阳间的算法,一百二十七了。”我笑了,觉得这女人挺有意思。“那你丈夫呢?

也一百多岁了?”她的笑容淡下去,眼底闪过一丝什么东西——是恨,又不止是恨。

“他死了。”她说,“死在我前面。”“那您怎么知道他还活着?”“因为我死后没走。

”她慢慢转着酒杯,语气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我一直看着他。看他娶了新太太,

看他生儿育女,看他一步步往上爬,当上商会会长,变成上海滩有头有脸的人物。看他老,

看他死,看他投胎转世。”我握着酒杯的手紧了紧。“然后呢?”“然后我等。

”她抬起眼睛看我,“等了一百多年,终于又等到他了。”她的目光落在我脸上,一动不动。

我后背忽然蹿起一阵凉意。“你不会想说……”“就是你。”她打断我,语气轻描淡写,

“林渊,你就是他。”酒杯从我手里滑落,摔在桌上,酒液溅得到处都是。我瞪着她,想笑,

笑不出来。想骂,骂不出口。最后只憋出一句:“你……你怎么知道我名字?”她没回答,

只是从手包里掏出一块手帕,慢条斯理地擦着桌上的酒渍。手帕是白色的,

一角绣着一朵淡粉色的芙蓉花。擦完了,她把帕子叠好,放回包里,然后抬起眼睛看我。

“我叫沈念卿。”她说,“民国三年,死于砒霜。”她的语气太平静了,

平静得不像在说自己的死,倒像在说别人的故事。窗外一道闪电劈下来,照亮了她半边脸,

我清清楚楚地看到——她没有影子。卡座里就亮着一盏壁灯,

我和吧台酒保的影子都拉得老长,唯独她坐着的地方,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我头皮一炸,

整个人从椅子上弹起来,撞翻了身后的高脚凳。她没动,只是抬起手,冲我招了招。“别怕。

”她说,“我要害你,早在一百年前就动手了。”我站在三米开外,浑身汗毛倒竖,

心跳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酒吧里其他人该喝酒喝酒,该听歌听歌,

没人往这边看一眼。“他们……看不见你?”“看得见。”她说,“只是不想管闲事。

”她站起来,绕过桌子,一步一步走向我。旗袍下摆轻轻晃动,绣花鞋踩在地板上,

一点声音都没有。她在离我一步远的地方停住,仰起头看我。这个距离,

我能看清她的睫毛——很长,微微上翘,像两把小扇子。她的眼睛是琥珀色的,

在灯光下泛着淡淡的金光。“林渊。”她叫我的名字,声音低得像叹息,

“你知道你为什么被夏家扫地出门吗?”我没说话。“因为你该走了。”她说,

“你的命不在那儿,在我这儿。”“你……你想要什么?”“我要你帮我。”她说,

“帮我报仇。”“报什么仇?”“杀我的人。”她弯了弯嘴角,“他的转世,

正在这世上活得好好的呢。”我脑子里乱成一团浆糊,什么前世今生,什么民国砒霜,

什么一百二十七岁的女鬼——这他妈都什么跟什么?“为什么是我?”我听见自己的声音,

干涩得像砂纸。她看着我,忽然笑了。这笑容和之前不同,有了温度,甚至有点柔软。

“因为你欠我的。”她说,“林渊,你上辈子欠我一条命,这辈子,该还了。

”窗外又是一道闪电,雷声滚滚而来。酒吧的灯闪了两下,灭了。黑暗里,

我感觉到她的手握住了我的手腕。凉的。但意外的,并不害怕。灯再亮起来的时候,

她已经回到卡座里坐着,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酒保在跟客人解释跳闸的事,

没人注意到刚才的异常。我站在原地看着她,脑子渐渐清醒过来。“你说我上辈子是你丈夫?

”我走回去,在她对面坐下,“我毒死了你?”“是。”“为什么?”她垂下眼睛,

沉默了很久。“因为你想要的东西,我给不了你。”她说,“而我有的东西,挡了你的路。

”我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但她的语气让我心里闷闷的,像压了块石头。“他是谁?”我问,

“你说的那个转世,现在在哪?”她抬起眼睛看我,眼底有什么东西在闪烁——不是泪,

比泪更复杂。“你认识的。”她说,“夏家现在的座上宾,你前妻肚子里孩子的父亲。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赵铭川。”我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牙齿咬得死紧。赵铭川,

当红流量小生,今年爆了三部剧,粉丝能绕地球三圈。三个月前,夏家宣布投资他的新电影,

签约宴上,他搂着夏雨薇的腰,笑得志得意满。而她肚子里的孩子,据说是他的。“是他?

”我不敢相信,“赵铭川今年才二十六,怎么可能是民国那谁……”“转世不看年龄。

”她淡淡地说,“他死的时候六十七,投胎等了三十三年,生下来,可不就是二十六?

”我愣住了。“你……你怎么确定是他?”她没回答,只是从手包里拿出一样东西,

放在桌上。是一只翡翠镯子,种水极好,绿得像一汪春水。镯子断成了三截,

用红绳仔细地缠着。“这是我们的定情信物。”她说,“你给我的。我死的时候,

它跟着碎了。后来我找到它,缠起来,戴了一百多年。”她抬起手腕,

露出手腕上的一截红绳。“可那天在签约仪式上,他看见我。”她说,

“他看见我手腕上的镯子,脸色就变了。”“他看得见你?”“他当然看得见。”她冷笑,

“杀人的债背在身上,死了也忘不掉。”我不知道该信还是不该信,可她说得太真了,

真到每一个细节都经得起推敲。“你说报仇,”我深吸一口气,“怎么报?”她看着我,

目光里闪过一丝我看不懂的东西。“我要你变成比他更红的人。”她说,

“我要你站在比他高的地方,抢走他所有的一切——他的戏,他的资源,他的女人。

我要你让他尝尝,一无所有的滋味。”“凭什么?我什么都不会。”“我教你。”她说,

“我会让你红。”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雨还在下,酒吧里的民谣换了一首,是个女声,

低低地唱着“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你为什么找我?”我忽然问,“你恨他,

直接杀了他就是了。你是鬼,有的是办法。为什么非要绕这么大一个圈子?”她沉默了。

很久,久到我以为她不会回答了。然后她抬起眼睛看我,笑了一下。

这笑容和之前都不一样——疲惫的、脆弱的、像马上就要碎掉一样。

“因为杀了他太便宜他了。”她说,“我要他活着,看着自己失去一切。就像当年我活着,

看着他一点一点把我推开。”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有光。但我分不清那光是恨,

还是别的什么。“好。”我听见自己说。她愣了一下。“好?”她重复了一遍,

像是不敢相信。“好。”我点头,“我帮你。”窗外,雨停了。她看着我,

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忽然有了水光。只是一瞬间,就消失了,快得我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谢谢你。”她说。这是我第一次听见她对我说谢谢。很久以后我才知道,

她等这个“好”字,等了一百多年。第二章 重生从那天起,我的生活彻底变了。

沈念卿住进了我在丽江租的小破屋里。说“住”也不太准确,毕竟她不需要睡觉,

不需要吃饭,只是每天晚上坐在窗边,看着外面的星空发呆。

白天她睡觉——这是我后来发现的。太阳一出来,她就变得很虚弱,

必须躲进那块翡翠镯子里。那三截断镯被她缠在手腕上,白天就摘下来,放在窗台上晒太阳。

我没问过她为什么不去投胎,也没问过她这一百多年是怎么过的。有些事,

她愿意说的时候自然会说。“你以前演过戏吗?”第一个晚上,她问我。“大学里演过话剧,

跑龙套那种。”“那就够了。”她说,“从现在开始,你按我说的做。”她说的第一件事,

是让我辞职。我在丽江一家客栈当前台,月薪三千,包住不包吃。

辞职的时候老板问我为什么,我说要去横店当演员。老板笑得直拍桌子,说小林你醒醒,

这年头谁都能当演员?我没解释。反正解释了也没人信。辞职后的第三天,她让我去大理。

“去大理干什么?”“面试。”她说,“有个剧组在那边选角,你符合男二号的人设。

”我哭笑不得:“你怎么知道有剧组选角?”“我看得到。”她说,“我不只能看到鬼,

也能看到你们这辈子的很多事。网上有的,我都能看到。”我这才想起来,她虽然是个鬼,

但这几年没少刷手机。用她的话说,这一百多年最大的变化就是——人间的热闹越来越多了。

去大理的路上,她开始教我演戏。“你不用演。”她说,“你就是那个角色。”“什么意思?

”“男二号是个落魄的富家子弟,被家族抛弃,一无所有。是不是很像你?”我没说话。

“这个角色不需要你演,只需要你把你自己放进去。”她说,“你的委屈,你的不甘,

你的愤怒——全都拿出来,放到镜头前。”我沉默了很久。“可我不想让人看见这些。

”我说。她看着我,目光里有一种我读不懂的情绪。“林渊。”她说,“你最怕的东西,

恰恰是让你成功的东西。”那天面试,我按照她说的做了。

我把这三个月的屈辱全都翻出来——夏雨薇嘲讽的眼神,夏家人冷漠的背影,

网上那些“赘婿活该”的评论——我把它们全部装进眼睛里,装进台词里。

导演看完了我的表演,沉默了整整一分钟。然后他问:“你叫什么名字?”“林渊。

”“以前演过戏吗?”“没有。”他站起来,伸出手:“男二号是你的了。

”走出面试间的时候,我的手还在抖。沈念卿站在走廊尽头,冲我微微点头。

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她身上,她站在光影交界的地方,一半明亮,一半隐在暗处。“谢谢你。

”我走过去,压低声音说。她笑了一下,没说话。那是我第一次觉得,她其实挺好看的。

剧组的拍摄周期是三个月,地点在横店。我租了个小单间,白天拍戏,

晚上回来跟沈念卿对台词。她记得住所有的剧本——不只是我的,还有所有人的。

她教我分析角色心理,教我控制情绪,教我什么时候该收,什么时候该放。

“你以前也是演员?”有一天晚上我问她。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不是。”她说,

“我是看戏看的。”“看戏?”“民国那会儿,上海滩的戏班子多。”她说,

“我没事就去看,看得多了,自然懂一点。”我没再追问。

但她每次说“民国那会儿”的时候,眼睛里都会有一种奇怪的光——不是怀旧,是别的什么,

我看不懂。《大理风云》播出之后,我火了。火得莫名其妙,又好像理所当然。

男二号那个角色被网友剪成各种视频,

“破碎感天花板”“眼技封神”之类的标签贴得到处都是。

我的微博粉丝从三位数涨到两百万,经纪公司的邀约像雪片一样飞来。签经纪公司的时候,

沈念卿全程把关。“这家不行,分成太黑。”“这家可以,但合同要改两条。

”“这家直接pass,老板人品有问题。”我惊了:“这你都知道?

”她淡淡地说:“一百多年不是白活的。”最后签的公司,是她挑的。老板姓周,

业内口碑不错,见了我就说:“小林,我看过你的戏,有灵气。好好干,三年内捧你当顶流。

”沈念卿在旁边冷笑一声:“顶流?用不了三年。”她是对的。半年后,

我接了第一部男主戏,民国题材,改编自一部老小说。我演一个留学归来的富家少爷,

爱上了一个身份卑微的戏子。拿到剧本的那天晚上,沈念卿坐在窗边,一句话都没说。

“怎么了?”我问她。“没什么。”她说,声音有点哑。

我凑过去看剧本封面上那行字——《锦绣年代》。“你看过这个小说?”她没回答。

过了很久,她说:“那个戏子,后来死了。”“什么?”“小说里。”她说,“她死了,

死在最该活着的年纪。”我看着她侧脸的轮廓,窗外的月光照进来,在她脸上镀了一层银白。

她的睫毛很长,在眼睑上投下一小片阴影。“沈念卿。”我忽然叫她的名字。她转过头看我。

“你以前……”我斟酌着措辞,“是不是也认识这么一个人?”她沉默了很久。然后她笑了,

笑容里有些我读不懂的东西。“睡吧。”她说,“明天还要早起。”戏拍得很顺,

我好像天生就会演民国戏。穿起长衫,往镜头前一站,导演就说“对了对了就是这个味儿”。

沈念卿每天收工后来探班——当然,只有我能看见她。她就站在监视器旁边,有时候点头,

有时候摇头,有时候会在我演完一场重头戏之后,递过来一块手帕。“你刚才在想什么?

”有一天她问我。那天拍的是男主和戏子分别的戏。男主迫于家族压力,

不得不娶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戏子站在雨里看着他走远,一句话都没说。“想你。”我说。

她愣住了。“不是那种想。”我连忙解释,“是……在想你以前是不是也这样送过人。

”她没说话。过了很久,她说:“我没有送过他。是他送的我。”“送你去哪儿?”“死。

”她说。那天晚上收工之后,我在片场旁边的巷子里找到她。她一个人蹲在墙角,

把脸埋在膝盖里。我从来没见过她这个样子。一百二十七岁的女鬼,一百多年来什么都不怕,

此刻却蜷缩成小小一团,像个无助的孩子。我没敢走近。就在巷子口站着,

一直站到她抬起头来。“你站那儿多久了?”她问我,声音闷闷的。“刚来。”她站起来,

拍了拍旗袍上并不存在的灰。“走吧。”她说,“回去对明天的词。”我跟着她往外走。

走到巷子口的时候,她忽然停住。“林渊。”她背对着我说,“你跟他,真的不一样。

”“谁?”她没回答。《锦绣年代》播出的那一年,我拿了最佳新人奖。颁奖礼那天晚上,

我第一次见到赵铭川。他坐在第一排,身边围着七八个人,

有经纪人有助理还有不知道什么人。他穿着高定西装,腕上的表能买一套房,

脸上挂着标准的偶像微笑。从我进场开始,他就在看我。不对,是在瞪我。

那种目光我太熟悉了——夏雨薇第一次带我去参加她朋友聚会的时候,

那些公子哥儿看我的眼神就是这样:不屑,轻蔑,还有一点被冒犯的恼怒。一个赘婿,

凭什么跟我们坐一起?现在换了个场合,一样的意思:一个新人,凭什么跟我争?

沈念卿站在我旁边,手指微微发抖。我侧头看她,她盯着赵铭川的方向,

眼底沉着化不开的恨意。“是他?”我压低声音问。“是他。”她说,“错不了。

”台上的主持人正在念提名名单,我的名字在第三个。镜头扫过来,我扯出一个标准的微笑。

“别看他。”沈念卿忽然说,“看台上。”我收回视线。“你记住。

”她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来,“从今天开始,你才是那个发光的人。他?他算什么东西。

”获奖感言是我自己写的,改了七八遍,沈念卿一个字一个字帮我斟酌过。“感谢导演,

感谢剧组,感谢我的家人。”我说到这里顿了顿,“也感谢一个朋友。没有她,

就没有今天的我。”镜头扫过第一排,赵铭川皮笑肉不笑地拍着手。

我看见他身边坐着的女人——夏雨薇。她比三个月前胖了一些,小腹微微隆起,

脸上却没了之前那种神气。看见我的时候,她愣了一下,然后飞快地移开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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