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工厂流水线的女工。二十三岁,初中毕业,会拧螺丝,没有别的技能,
主要特点就是爱跟跟闺蜜聊点小八卦,幻想有一天霸道总裁爱上闺蜜的小说,
闺蜜带我走上发财躺平的生活。唯一的缺点就是对所有名牌香水严重过敏。然而一次意外,
我的幻想成真了,但是对象换成了自己。我是在厂里出了名的对香水过敏。
这事儿说起来挺邪门,别人闻香水是享受,我闻了就跟中毒似的,浑身起疹子,
从脖子红到脚后跟,呼吸都困难。严重的时候眼睛肿得只剩一条缝,喘气像拉风箱。
我妈说这是富贵病,投错了胎。我外婆说这是上辈子闻多了好东西,这辈子来还债的。
闺蜜说我就是山猪吃不了细康。我也觉得我自己吃不了细糠。一个流水线上拧螺丝的,
一天挣两百块,住的宿舍八个人挤一间,洗澡要排队,上厕所要抢坑,就这条件,
我对香水过敏?说出去谁信。那天是周三,下午三点十七分,我记得很清楚,
因为那条产线刚出了二十七个次品,组长正站在过道中间扯着嗓子骂人。
空气里突然飘过来一股味道。很淡,但很冲。像是松针混着柠檬皮,
又像是寺庙里的檀香掺了薄荷,清冽冽的,从鼻腔一路冲进天灵盖。我心里咯噔一下,
来不及反应,浑身的毛孔就跟炸了似的,汗毛根根竖起,紧接着脖子开始发痒。我想心,
完蛋了我抬头,看见过道那头走过来几个人。打头的是个穿深灰色西装的男人,个子很高,
肩宽腿长,走路的姿态不像是在逛工厂,倒像是在巡视自己的领地。
他身后跟着厂长、副厂长、还有几个穿白衬衫的管理层,
一群人众星捧月似的把他簇拥在中间。香水味就是从那个男人身上飘过来的。
我低头捂住鼻子想让这呛鼻的味道不追上来,但来不及了。那股味道越来越近,越来越浓,
像一只无形的手掐住我的喉咙。我的视线开始模糊,脖子上像有千万只蚂蚁在爬,
手背上冒出一片密密麻麻的红点。三米。两米。一米。他从我身边经过,脚步顿了一下。
就那么一下。他的目光落在我脸上,淡得像水,又冷得像冰。我那时候的样子一定很狼狈,
满脸通红,眼睛发直,手背上的疹子已经连成一片。他收回目光,继续往前走。
我松了一口气,想要去厕所看一下往后退了一步。结果左脚绊到右脚,
整个人直挺挺地朝前栽了过去。接下来的事情我自己也不太清楚。只记得眼前一花,
天旋地转,直挺挺的往前撞去。只见前面的人被我撞倒。鼻子撞上一堵硬邦邦的墙——不对,
是胸,一堵穿着定制西装、散发着致命香气的胸。然后两个人直挺挺的倒下,
我压在了我前面的人身上。然后我急匆匆的抬起头,急忙说对不起。对上一双漆黑的眼睛。
近得过分。近到我能看清他睫毛的弧度,看清他眼底那一瞬间闪过的错愕。我趴在他胸口,
两只手抓着他西装的前襟,那件剪裁考究的衣服已经被我抓出了几道皱褶,
领口的位置还有一块红痕——那是我的手,刚才挠过脖子,
沾着一点不知道是汗还是血的东西。周围静得能听见针落地的声音。厂长脸色发白,张着嘴,
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又看了一眼他胸前的红痕,
脑子里轰的一声炸开了。“对、对不起……”我手忙脚乱地想要站起来,结果膝盖一软,
又往他身上栽了过去。他往后退了半步,伸手扶住我的胳膊。力道不重,但很稳。“站稳了。
”他的声音比我想象中要低,带着一点沙,像砂纸打磨过的木头。我站稳了。
然后我看见他松开手,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西装——那件六位数的手工定制西装,
胸口的位置印着我那张通红的脸和两只爪子留下的痕迹。他抬起头,看着我。
我浑身的疹子已经连成片了,整个人像是从开水锅里捞出来的虾。“你对什么过敏?”他问。
我愣了一下,嗓子眼发干,半天憋出来一个字:“香……”话没说完,他皱了皱眉,
往后退了一步,抬手捏住自己的鼻子。“离我远点。”他垂着眼睛看我,
语气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我对廉价洗衣粉味过敏。
”本来羞耻的心情一下子变成了愤怒,但碍于他是我们公司的领导带来的,不好意思骂出口,
窝窝囊囊的生着闷气走开了。闺蜜知道这事之后笑疯了。“他对廉价洗衣粉味过敏?
”她笑得直拍大腿,“你身上那叫廉价洗衣粉味吗?你那叫雕牌肥皂味!三块钱一条的那种!
”我没理她,低头吃着螺蛳粉。“诶,”她凑过来,压低声音,“你说他会不会记住你啊?
电视剧里不都这么演的吗,霸道总裁和灰姑娘——”“打住。”我伸手捂住她的嘴,
“人家那是霸道总裁和灰姑娘,我这是啥?霸道总裁和流水线女工?
还是对香水过敏的流水线女工?”闺蜜把我的手扒拉下来:“那怎么了?女工也是人。
”“人家闻着我身上是廉价洗衣粉味。”我看着她,“捏着鼻子让我离他远点的那种。
”闺蜜愣了一下,然后笑得更欢了。“山猪吃不了细糠,”她拍着我的肩膀说,
“你俩都是山猪,谁也别说谁。”我想了想,觉得她说得挺有道理。
这件事过了几天我被调离了流水线。组长亲自来通知我的,让我去仓库帮忙清点物料。
我以为是被降职了,后来才知道是升了——仓库不用加班,不用站着,还有一台破空调,
夏天能吹点凉风。心想虽然嘴巴臭了点,但是人还挺好。再后来我从旁人口中才知道,
那个男人叫傅时谨,是集团总部的太子爷,来工厂视察的。他那天穿的那件西装,
据说够我拧十年螺丝。再再后来,工厂倒闭了。没什么狗血的原因,就是单纯的效益不好,
订单少了,房租涨了,老板跑路了。走之前补了三个月工资,不多不少,
刚好够我一阵子的花销。一个月后,我在闺蜜的介绍下找到了新工作,去会所干服务员。
不是那种会所,是会所。正规的,端茶倒水的,老板是我闺蜜以前在厂里的一个姐妹,
嫁了个有钱的老公,老公给她开了这家店,专门招待那些有头有脸的客户。
“你就负责送送茶水,别说话,别抬头,送了就走。”姐妹交代我,“来的都是有身份的人,
得罪不起。”我说好。那天是周六,客人多,包厢全满。我端着托盘穿过走廊,
茶壶里的水微微晃动,映着头顶暖黄色的灯光。走到888包厢门口,我停住脚步。
门没关严,露出一条缝,里面传出来说话声。“时瑾,你说你都单身多少年了?
你妈托我给你介绍了多少个,你一个都看不上?”“没兴趣。”“没兴趣?
你是对所有女人都没兴趣吧?”“过敏。”“什么?”“我对女人过敏。
”里面爆发出一阵哄笑,有人拍桌子,有人吹口哨。“你他妈有病吧?对女人过敏?
那你怎么活到现在的?”“靠吃药。”笑声更大了。我站在门口,端着托盘,
不知道是该进去还是该走。门突然被人从里面拉开了。我抬起头,对上一双漆黑的眼睛。
他站在门口,穿着深灰色的衬衫,袖子挽到小臂,露出一截线条流畅的手腕。
他看着我的目光顿了一下,像是不确定,又像是在确认。然后他往前走了一步。
我往后退了一步。“你……”他刚开口,包厢里有人喊他:“时瑾,怎么了?认识?
”他没理,继续盯着我看。我被他看得发毛,端着托盘想跑,结果刚转身,手腕被人攥住了。
力道不重,但我没挣开。他把我拉到走廊拐角,肩膀抵着墙,手臂撑在我身侧,
把我堵在那方寸之间。走廊里光线昏暗,他的眼睛却很亮,亮得让我不敢直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