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跟他的白月光大婚那天,我在冷宫咽了气。太医探了探我的鼻息,又摸了摸我的脉搏,
最后摇了摇头:“柳贵人,薨了。”其实我没死。我只是吃了假死药。
作为一个穿越来的996社畜,我最大的优点就是:死也要死得明明白白,绝不给人添堵。
第一章 穿越成炮灰是什么体验我睁开眼的时候,
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破工位怎么还带漏风的?然后我发现,这不是工位,
是一间破破烂烂的房间。窗户纸破了几个大洞,风呼呼往里灌。桌上点着一盏油灯,
火苗抖得跟帕金森似的。“卧槽。”我低头看自己:一身古装,手腕细得像麻杆。掐了掐脸,
疼。不是做梦。穿越了。作为资深网文读者,我对这个流程很熟悉——加班猝死,穿越异界,
开启逆袭人生。我深吸一口气,准备迎接自己的金手指、系统、或者至少是个美男后宫。
然后一碗馊饭怼到了我脸上。送饭的太监把碗往地上一放,碗里的东西呈黄绿色,
散发着一股“我过期了但我不说”的气味。太监尖着嗓子:“柳贵人,用膳了。
”我看着那碗饭,沉默了。我想起穿越前点的最后一顿外卖——麻辣香锅,
才吃了一半人就没了。如果知道那是断头饭,我一定把里面的午餐肉全挑出来吃完。“贵人?
”太监不耐烦地催促。我问:“这饭……能吃吗?”太监冷笑:“能吃。吃了死不了,
不吃也死不了——反正你也就这几天了。”说完转身就走。太监走后,
我终于想起来——这本小说我看过!《后宫·淑妃传》,
讲的是宠妃苏婉容一路开挂、斗倒所有对手、最后当上皇后的故事。而“柳贵人”这个角色,
出场三章就领了盒饭——在冷宫病逝,死得无声无息,连个正脸都没给。死期:三天后。
死因:病逝原著里是这么写的,但看着这馊饭、这破被子、这四处漏风的房间,
我觉得“病逝”可能只是官方说法。“所以我是穿成了一个开局就死的炮灰?
”我躺回床上,望着破了个洞的屋顶,认真思考人生。我想了很多:为什么是我?
凭什么是我?我上辈子做了什么孽?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可能上辈子加班太多,
阎王觉得我太惨,给个机会让我再死一次。但死也得死得舒服点吧?我爬起来,
开始翻箱倒柜。原主的遗物不多:几件旧衣服、一面铜镜、一支银簪子、三两碎银。
我把银簪子收好——这是我唯一的资产了。翻到箱子最底下时,我发现一本小册子,
封面写着《后宫生存指南》。翻开第一页,一行字:“活着,就是胜利。”很有道理,
但没什么用。我又翻了翻,册子里记的都是些宫规、嫔妃等级、各宫主子的喜好。
最后一页被人撕掉了,留下参差的纸茬。我没在意,把册子扔到一边。
然后我想起一件事——穿越前,我在药房打过工。那是一家连锁药店,我负责收银,
偶尔帮顾客拿药。老板为了省人工费,让我顺便学了点基础药理知识。
其中就包括一味药的配方——“假死药”。严格来说那不叫假死药,叫“闭息散”。
古代用来骗过大夫诊断的偏方,主要成分是曼陀罗、草乌、天南星,配比合适的话,
能让人心跳呼吸骤停,持续十二个时辰。这玩意儿,我能配。我坐起来,眼睛亮了。
但要配药,需要药材。我现在在冷宫,出不去。唯一的希望是那个送饭的太监。第二天,
太监又来送饭依然是馊的。我叫住他:“公公,商量个事。”太监斜眼看我。
我掏出那支银簪子:“这个,给你。帮我办件事。”太监接过簪子,在手里掂了掂,
眼睛亮了:“贵人请说。”“帮我弄几味药来。”我报出药名,“就说是……治风寒的。
”太监记下药名,疑惑道:“贵人这是要治病?”我笑了笑:“不是,想死得舒服点。
”太监愣了一下,然后懂了。他点点头,收起簪子:“贵人放心,奴才这就去办。
”第二章 死给皇帝看三天后。整个皇宫张灯结彩,喜乐震天。
今天是皇帝萧景琛和淑妃苏婉容大婚的日子——淑妃刚被晋为皇贵妃,
这场婚礼相当于封后大典的前奏。冷宫里,我听得见远处的鞭炮声。
我把配好的假死药握在手里,看着那碗送来的最后一顿饭——今天居然不是馊的,有肉有菜,
可能是“送行饭”。“还挺人性化。”我嘀咕了一句。远处传来烟花炸开的声音,
红色的光映在破窗户纸上。我想了想,举起手里的碗:“敬我自己。”我吃了那顿饭,
味道不错。然后我服下假死药,躺回床上。呼吸越来越慢,心跳越来越缓,意识逐渐模糊。
我最后看到的,是窗外那片转瞬即逝的烟花。“下辈子,别加班了。
”这是我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个念头。第二天清晨,冷宫太监来收尸。他推开门,
看到我躺在床上,脸色青白,一动不动。他伸手探了探鼻息——没有。
又摸了摸脉搏——没有。“真死了。”太监嘀咕了一句,语气里听不出是惋惜还是庆幸。
按照规矩,嫔妃病逝要报备内务府,由太医确认死因,然后安排后事。但我只是个贵人,
还是被打入冷宫的贵人,流程可以简化。太监去禀报,回来时带了两个小太监,
用草席把我卷起来,抬上一辆破板车。“扔哪儿?”一个小太监问。“乱葬岗。
这种没背景的,谁给她修坟?”板车吱呀吱呀地出了宫。我醒来时,天已经黑了。我睁开眼,
看到满天星斗。然后闻到一股怪味——腐臭味、泥土味、还有……野狗?我猛地坐起来,
发现自己躺在一片荒地上,周围是几个鼓起的土包,有的插着木牌,有的什么都没有。
“我靠,真给我扔乱葬岗了?”我爬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假死药的药效刚过,
身体还有点僵硬。我摸摸身上——还好,衣服还在,虽然被草席蹭得全是土。
远处传来狗叫声,隐约还有绿莹莹的眼睛在黑暗中晃动。我二话不说,拔腿就跑。
第三章 社畜的自我修养天亮时,我出现在京城城郊。我找了一条河,洗干净脸和手,
整理了一下衣服。虽然还是那身死人穿过的宫装,但至少看起来没那么像诈尸了。
我身上还有三两碎银——原主留下的。这是我全部的家当。我走进城郊小镇,
看到街边有卖早点的,油条、豆浆、包子,香味飘过来。我咽了咽口水,走过去,
花两文钱买了两个包子。边吃边逛,我注意到一个空置的破棚子,上面贴着“出租”二字。
我凑过去看了看,棚子不大,但足够摆个摊。位置在路边,人流量还行。
我问旁边卖菜的大娘:“大娘,这棚子租多少钱?”大娘打量我一眼:“一个月二钱银子。
你要租?小姑娘干啥的?”我想了想,说:“卖烧烤。”我用一两银子租下棚子,
又花一两买了炭火、铁架、调料、桌椅板凳。剩下的钱买了羊肉和蔬菜。三天后,
“一一烧烤”开业。没有鞭炮,没有花篮,只有我站在棚子前,
举着一块手写的招牌:“一一烧烤——前世加班,今生躺平。不好吃不要钱。
”第一个客人是个挑担的货郎,饿了一天,看到有吃的就坐下来。
我烤了十串羊肉、两串韭菜、一串烤馒头。货郎吃完,抹抹嘴:“姑娘,你这手艺可以啊!
”我谦虚道:“祖传的。”其实是穿越前跟爸妈学的。我爸妈开了二十年烧烤摊,
我从小学到大的手艺。那一天,我赚了三十七文钱。我数着铜板,
突然觉得——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啊。第四章 雨夜的徒弟烧烤摊的生意越来越好。
我的生活变得规律:早上起来买菜、串串,下午出摊,晚上收摊,数钱,睡觉。没有宫斗,
没有规矩,想穿什么穿什么,想几点起几点起。唯一的烦恼是:太累了。
我发现一个残酷的事实——穿越前是社畜,穿越后还是社畜。只不过以前给老板打工,
现在给自己打工。但至少,赚的钱是自己的。某天晚上收摊后,
我躺在床上算账:这个月净赚三两银子。照这个速度,一年就能攒够钱盘个店面,
三年开分店,五年做连锁……“我是不是太卷了?”我反思了一秒,然后继续算账。
阿福是在一个雨夜出现的。那天傍晚突然下雨,我正准备收摊,
看到棚子外面蹲着一个人——一个瘦巴巴的少年,浑身湿透,
眼巴巴地看着炉子里剩下的几串羊肉。我问:“饿了?”少年点点头。
我把剩下的羊肉串递给他。少年接过,狼吞虎咽。吃完后,他抹抹嘴,突然跪下:“老板娘,
收我做徒弟吧!我不要工钱,管饭就行!”我吓了一跳:“你谁啊?”少年自我介绍叫阿福,
十六岁,京城流浪儿,从记事起就在街上要饭。他最大的梦想是学门手艺,
以后也能摆摊养活自己。我看着他瘦成麻杆的身材,想起自己刚穿越时的样子。
我叹了口气:“起来吧。明天开始,帮我串羊肉串。管饭,没工钱。干不干?
”阿福拼命点头。从此,烧烤摊有了第一个员工。第五章 脸的重要性那天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