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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前夫让我做平妻,我转头嫁给穷秀才当首辅夫人》男女主角陆昭言顾景初,是小说写手建鑫操作者所写。精彩内容:主角为顾景初,陆昭言,王若兰的古代言情,打脸逆袭,重生,甜宠,爽文,古代小说《重生后前夫让我做平妻,我转头嫁给穷秀才当首辅夫人》,由作家“建鑫操作者”倾心创作,情节充满惊喜与悬念。本站无广告,欢迎阅读!本书共计7982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2-01 17:04:31。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重生后前夫让我做平妻,我转头嫁给穷秀才当首辅夫人
我与夫君顾景初重生了,前世五十载恩爱不移,儿孙满堂。我以为是上天垂怜,
能与他再续前缘。他却告诉我,要去尚书家下聘,功成名就后,许我一个平妻之位。
我笑着应好,转身便给千里之外的穷秀才去了封信:你若有鸿鹄之志,我助你青云直上,
你娶我为妻,如何?第1章:重来铜镜里映出的,是一张过分年轻的脸。肌肤是紧致的,
眼角没有一丝细纹,连指尖都透着少女才有的粉润。我慢慢抬手,抚上自己的脸颊,
触感温润真实。不是梦。我叫沈月华,江南富商沈家的独女。昨日,
我还是七十高寿的顾家老夫人,在儿孙的环绕下,与我的夫君顾景初一同含笑而逝。
我们是世人眼中的神仙眷侣,相守五十余载,从青丝到白发,恩爱不移。可一睁眼,
我回到了十六岁,与顾景初定下婚事的第二日。心脏在胸腔里擂鼓,不是因为恐惧,
而是因为狂喜。能与爱人重来一世,这是何等的幸事!我迫不及待地想见到他。
丫鬟春桃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一碗刚炖好的燕窝羹,见我醒了,喜上眉梢:“小姐,
你可算醒了。顾公子在外面等了快一个时辰了。”“景初来了?”我眼里的光几乎要溢出来。
顾不上梳洗,我披了件外衣就往外跑。晨光熹微,洒在庭院里的那棵老海棠树上,
花瓣上还凝着露珠。树下站着一个挺拔的身影,青衫磊落,眉目如画。正是十六岁的顾景初。
“景初!”我奔过去,想像前世的每一次那样,投入他的怀抱。他却在我靠近的前一刻,
不着痕迹地后退了半步。我的心,咯噔一下。伸出的手僵在半空,我脸上的笑容也凝固了。
他看着我,眼神很复杂,有我熟悉的温柔,却也多了一层我看不懂的疏离和……算计。
“月华,”他先开了口,声音依旧温润,却少了往日的亲昵,“我也有件事要同你说。
很要紧。”我的心一点点沉下去。他拉着我走到石凳边坐下,沉默了片刻,
才缓缓道:“月华,我……也回来了。”果然。我心头那点最后的侥幸也熄灭了。
若只是我一人重生,他不会是这个样子。我们都回来了。“我昨夜想了一整晚,
”他看着远方,目光悠远,仿佛在描摹一幅宏伟的蓝图,“上一世,我虽官至礼部侍郎,
却终究未能入阁拜相,这是我一生的遗憾。王尚书有意将女儿若兰许配于我,若有王家相助,
我此生的仕途,定能平步青云。”我的手指收紧,掐进了掌心。王尚书,
王若兰……这些名字,我熟得很。上一世,王若兰嫁给了三皇子,后来三皇子夺嫡失败,
王家也跟着败落了。“那你……是什么意思?”我的声音有些发颤。
顾景初终于把目光转回到我脸上,他握住我的手,掌心温暖,说出的话却像数九寒冬的冰。
“月华,你我情分,天地可鉴。只是这一世,我想换一种活法。你等我五年,最多五年,
待我站稳脚跟,必定八抬大轿,娶你为妻。”我的脑子嗡嗡作响,几乎不能思考。
他看着我失魂落魄的样子,放柔了声音,
像是在安抚一只不懂事的宠物:“我知道这委屈了你。但你放心,我心中只有你。
我不会让你做妾,我会许你平妻之位,除了名分上稍逊一筹,府中一切,仍由你掌管。月华,
你一向最是知我懂我,对不对?”平妻。说得好听,到底还是个妾。五十年的夫妻情分,
在他波澜壮阔的仕途面前,竟只值一个“平妻”的名分。我看着他,
看着这张我爱了两辈子的脸,忽然觉得无比陌生。他眼里的野心和理所当然,
像一把淬了毒的刀,将我五十年的记忆,一片片凌迟。前世,他也是有野心的,
但他从未让我受过半点委屈。他会为了我拒绝同僚送来的美妾,
会在我生病时衣不解带地照顾,会在每一个寒冷的冬夜将我拥入怀中。原来,
那些所谓的深情,都敌不过权势的诱惑。或许,他只是觉得,
上辈子的我已经享受够了他的爱,这辈子,理应为他的前程让路。何其可笑。心口的位置,
像是破开一个大洞,冷风呼呼地往里灌。疼到极致,反而不觉得疼了,
只剩下一种麻木的死寂。我慢慢地,将自己的手从他掌心抽了出来。
我对上他略带惊讶的目光,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好啊。”顾景初愣住了。
他大概准备了无数说辞来劝我,却没想到我答应得这么干脆。
他眼里的惊讶很快变成了欣慰和赞赏:“我就知道,月华最是明事理。你放心,
我绝不会负你。”我垂下眼,不再看他。负与不负,你已经没有资格说了。顾景から,
顾景初,从你说出“平妻”二字开始,你我之间,两世情缘,一刀两断。
第2章:阳州信顾景初心满意足地走了。他以为我接受了这荒唐的安排,
以为我还会像上辈子一样,痴痴地等着他,为他打理好一切。他不知道,
当他说完那番话转身离开时,在我心里,他也已经是个死人了。我回到房里,一言不发。
春桃以为我伤心过度,在一旁急得团团转,不住地咒骂顾景初狼心狗肺。“小姐,
你怎么就答应了呢?那王家小姐是尚书独女,向来骄纵跋扈,您要是真进了顾家,
哪还有好日子过啊!”我没有理会她,径直走到梳妆台前,拉开最下面的一个抽屉。
里面是一个紫檀木盒子,上了锁。我找出钥匙,打开。盒子里,是顾景初这些年写给我的信,
送给我的定情信物,一支他亲手雕刻的梅花簪。前世,这些东西我珍藏了一辈子,
时常拿出来摩挲。每一次,都觉得温情脉脉。现在再看,只觉得讽刺。我将盒子盖上,
推到角落,再也不想多看一眼。“春桃,”我开口,声音平静得不像话,“去给我研墨。
”春桃不明所以,但还是听话地去准备笔墨。我铺开一张上好的宣纸,提起笔,
手腕稳得没有一丝颤抖。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人。一个上辈子与我并无交集,
却让我印象深刻的人。陆昭言。我记起他,是在顾景初五十岁生辰那年。他已是礼部侍郎,
门生故吏遍布朝野。席间,几位门生喝醉了,聊起了当年科考的旧事。
有人说起那一届的科考,本该有个惊才绝艳的状元郎,叫陆昭言。他的文章,
连当时的主考官都拍案叫绝,私下说有“经天纬地之才”。可惜,那陆昭言是个硬骨头。
殿试时,因不愿附和当时权倾朝野的宰相,策论针砭时弊,言辞太过犀利,惹得龙颜不悦,
被黜落了。后来,他一生未仕,回到老家阳州,成了一名教书先生,三十出头便郁郁而终。
当时我听了,只当是个文人风骨的憾事,叹息一声便罢了。可现在,这个名字,
却成了我唯一的救命稻草。顾景初,你不是要权势吗?你不是要尚书府的助力吗?
我偏要让你看看,你舍弃的,究竟是什么。而你瞧不上的那些蝼蚁,
又是如何一步步走到你遥不可及的位置。我要扶持一个真正有才学、有风骨的人。我要亲手,
为自己挣一个锦绣前程,一个真正安稳、有尊严的未来。笔尖落下,没有半分迟疑。
“阳州陆昭言先生台鉴……”信中,我并未提及儿女情长,只说久仰其才,知其有鸿鹄之志,
却困于时运。我愿以千金为注,助其上京赶考,不求回报,只求他日若能高中,
能记一分今日之情。我知道这样很冒昧,甚至可能被当成骗子。但我赌的是陆昭言的处境。
一个有才华有抱负的人,被现实困住手脚,是何等的不甘。我的这封信,对他而言,
或许是一场荒唐的闹剧,但也是黑暗中唯一的一线微光。写好信,封入信封,
我叫来家里最可靠的管事,让他亲自快马加鞭,务必将信送到阳州陆昭言手中。做完这一切,
我才觉得,那颗被冰封的心,终于有了一丝暖意。春桃看着我,满眼担忧:“小姐,
你这是做什么?给一个素不相识的秀才写信,还送钱,这要是传出去……”“传不出去。
”我看着她,眼神坚定,“春桃,从今天起,忘了顾景初,我们的未来,不在他身上。
”春桃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之后几日,顾景初那边果然开始大张旗鼓地准备往王家下聘的事。
他大概觉得已经安抚好了我,便没有再来。只是隔三差五地让下人送些时兴的衣料首饰过来,
像是施舍一般。我让春桃把东西都原封不动地退了回去。第一次,顾家下人还很客气。
第二次,脸色就有些不好看了。第三次,来的是顾景初的心腹小厮,捧着一个锦盒,
里面是一支上等的南海珍珠钗。他脸上堆着笑,话里却带着几分施压的意味:“沈小姐,
我们公子说了,您若再不收,便是还在生他的气。他心里也不好受。”我连盒子都没看,
直接让春桃挡在了门外。“回去告诉顾公子,”我的声音隔着门传出去,不大,但足够清晰,
“沈家小门小户,高攀不起。从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这声‘沈小姐’,以后还是别叫了,
免得王家小姐误会。”门外的小厮碰了个硬钉子,灰溜溜地走了。
春桃解气地“哼”了一声:“就该这样!让他知道我们小姐也不是好欺负的!
”我却没什么快意。我在等,等一封来自阳州的回信。那是我为自己下的,第一场豪赌。
第3章:阳州来信日子在等待中变得格外漫长。顾景初大概是被我那番话气到了,
一连半月没再有任何消息。我乐得清静,每日除了看账本,便是帮着母亲打理家中庶务,
偶尔也会去城外的庄子上住两天。母亲看我整日闷闷不乐,还以为我是为顾景初的事伤神,
时常叹着气劝我:“月华,那顾家小子……罢了,天下好男儿多的是,我儿这般品貌,
还愁嫁不出去吗?”我知她心疼我,却无法言明其中曲折,只能笑着宽慰她:“娘,
女儿省得。女儿只是觉得,以前都活在别人的期许里,现在想为自己活一次。
”母亲听得云里雾里,只当我是说了气话。一个月后,阳州的信终于到了。不是通过管事,
而是直接寄到了我名下。薄薄的一封,信封上没有署名,只写着“沈月华亲启”五个字。
字迹瘦硬,锋芒毕露,像是用刀刻上去的。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屏退左右,
我小心翼翼地拆开信封。里面只有一张素笺,上面也只有寥寥几个字,问题简单直接。
“你是谁?有何图谋?”没有称谓,没有客套,满纸的警惕和疏离。我却笑了。
这才是陆昭言。一个被生活磨平了棱角的人,不会有这样的笔锋。一个圆滑世故的人,
不会问得如此直接。他没有直接把我的信当成一纸笑谈扔掉,而是回了信,这就说明,
他动心了。我立刻铺纸研墨,写了第二封信。这一次,我更加坦诚。“我名沈月华,
江南一商贾之女。所图者,先生之才华。所谋者,一个可托付终身的夫婿。
”“我知先生必有疑虑,然字迹可摹,诚意难伪。我愿以身家性命为注,
赌先生一个锦绣前程。若先生愿赴京一试,所有盘缠门路,皆由我承担。若高中,
我只求先生实践婚书诺言,一生一世一双人。若落榜,千金散尽,你我缘尽于此,我亦无怨。
”“顾虑再三,不如亲眼一见。我于江州,静候佳音。”写完,
我又从私库里取出一张一千两的银票,连同信一起,再次快马加三急送往阳州。我知道,
对于一个穷困潦倒的秀才来说,一千两银子意味着什么。它足以让他下半生衣食无忧,
也足以让他看清我不是在开玩笑。如果这都不能让他下定决心,那我只能说,我看错了人。
送出信后,我反而平静下来。人事已尽,接下来,便只能听天命了。而另一边,
顾景初终于在王家下了聘。那天,送聘的队伍从街头排到街尾,红绸连绵,敲锣打鼓,
几乎半个江州城都惊动了。我站在茶楼的二楼雅间,隔着窗,
冷眼看着那张扬的队伍从楼下经过。顾景初骑在高头大马上,一身红衣,意气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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