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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踹了状元郎嫁给未来首辅》火爆上线啦!这本书耐看情感真挚,作者“建鑫操作者”的原创精品作,顾景初裴宴主人公,精彩内容选节:男女主角分别是裴宴,顾景初的古代言情,打脸逆袭,破镜重圆,重生,爽文小说《重生后,我踹了状元郎嫁给未来首辅》,由新锐作家“建鑫操作者”所著,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充满了悬念和惊喜。本站阅读体验极佳,欢迎大家阅读!本书共计18277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2-01 17:01:37。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重生后,我踹了状元郎嫁给未来首辅
我和状元郎夫君同时重生了。前世我们恩爱两不疑,儿孙满堂,他却在我重生睁眼那天,
风风光光去给侍郎千金下了聘。他说五年后,许我一个平妻之位。呵,
我当晚就收拾了金银细软,给远在江南的那个穷秀才写了一封信:“你娶我,我的万贯家财,
都给你做聘礼。”第1章我重生在顾景初去侍郎府下聘的那一天。满京城的红绸与鞭炮,
喜气喧天。而我躺在冰冷的床上,听着窗外一声高过一声的“恭喜顾大人,贺喜顾大人”,
恍如隔世。上一世,我也是在这一天醒来的。只不过,那时我刚被顾景初从水里救上来,
浑身湿透,发着高烧。他握着我的手,眼里的心疼几乎要溢出来。他说:“月华,别怕,
有我。”我信了。后来他高中状元,十里红妆娶我过门。我们夫妻和睦,相敬如宾,
成了京城人人称羡的神仙眷侣。他一路高升,官至宰辅,而我也成了诰命夫人,儿孙绕膝,
福寿双全。闭眼时,我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早些遇到他,让他受了那么多苦。可如今,
我睁开眼,却只看到空荡荡的房间,和丫鬟小怜通红的眼眶。顾景初,我的夫君,
他成了别人的夫君。“小姐,您醒了?”小怜端着药碗进来,声音带着哭腔,
“您都睡了三天了,顾公子他……他……”我撑着身子坐起来,身上还有些酸软,
但脑子却前所未有的清醒。“他去王侍郎家下聘了,是吗?”我的声音平静得不像话。
小怜的眼泪“啪嗒”一下就掉了下来,跪在地上,“小姐,都是奴婢的错,
那天要不是奴婢非拉着您去湖边,您就不会掉下去,顾公子他……他就不会被王家小姐救了!
”原来是这样。上一世是我掉进水里,被顾景初救了。这一世,是顾景初为了救王家小姐,
自己跳了下去?不,不对。我回想着重生前的最后一刻。顾景初握着我的手,
眼神里没有了往日的温情,只剩下一种如释重负的疲惫。他说:“月华,陪了我一辈子,
辛苦你了。”他说:“若有来世,我不求富贵,只愿你我,生生世世,永不相见。
”那时我只当他病糊涂了,现在想来,每一个字都淬着冰。他也重生了。而且,比我早。
他知道这一天我会落水,所以他提前等在那里。但他不是为了救我,
而是为了“被”王侍郎的千金王若兰救下,顺理成章地攀上侍郎府这棵高枝。
多么精妙的算计。我笑了,笑得胸口发疼。门“吱呀”一声被推开,
穿着一身大红喜袍的顾景初走了进来。他身姿挺拔,眉眼俊朗,
还是我记忆中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状元。只是那双总是温柔地看着我的眼睛,
此刻写满了陌生的疏离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愧疚。“月华,你醒了。”他开口,声音有些沙哑。
小怜吓得不敢说话,我挥挥手让她出去。房间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恭喜。”我看着他,
吐出两个字。他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会是这种反应。在他的设想里,我应该哭着,闹着,
质问他为何要背叛我们的感情。“月华,你听我解释。”他走近几步,
身上的酒气和脂粉气混杂在一起,刺鼻得很。“上一世,我为了娶你,放弃了太多。
我是寒门状元,无权无势,在官场上步步维艰。若非岳父散尽家财为我铺路,
我根本走不到那一步。”他的语气很平静,像是在陈述一件与他无关的事。“我欠沈家的,
欠你的,上一辈子,我已经还清了。我给了你一世的荣华,让你做了最尊贵的诰命夫人,
我们儿孙满堂,寿终正寝。沈月华,我对你,已然无愧。”我静静地听着。无愧?
他以为的“还清”,就是把我沈家百年的基业当成他平步青云的垫脚石,
然后用一句“无愧”来一笔勾销?“所以,这一世,你想换一种活法?
”我替他说出了后面的话。他眼中闪过一丝赞许:“你还是那么聪明。月华,王侍郎答应我,
只要我娶了若兰,便会助我入主内阁。这条路,比上一世好走太多。”“那你来做什么?
”我问,“来跟我炫耀你的康庄大道?”他皱了皱眉,似乎不满意我的尖刻。
“我是来给你一个交代的。”他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放在桌上,“这是和离书,你签了,
我们便两清了。你放心,我不会亏待你,城南的铺子,还有你名下的田产,我都不会动。
以后你若有难处,随时可以来找我。”他顿了顿,像是给予我天大的恩赐。“月华,
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这样吧,你若还想跟着我,便等我五年。五年之内,
我必定在朝中站稳脚跟。到那时,我将你风风光光地娶进门,做我的平妻。”平妻?
我几乎要气笑了。一个重生回来,第一件事就是算计着抛弃我的男人,
居然还妄想着让我等他五年,去做一个见不得光的平妻?他凭什么觉得我还会像上辈子那样,
傻傻地围着他转?“顾景真,”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你是不是觉得,离了你,
我就活不了了?”他沉默了。那是一种默认。是啊,上一世,我确实是围着他活的。
为他洗手作羹汤,为他打理后宅,为他孝顺父母,为他教养子女。
我活成了京城所有女人羡慕的模样,也活成了我自己最不喜欢的模样。我的手指,
曾是能绣出双面异色屏风的巧手,后来,只剩下柴米油盐的粗糙。我的脑子,
曾是将沈家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的账本,后来,只剩下后宅妇人们的鸡毛蒜皮。重活一世,
我凭什么还要走他的老路?“和离书我签。”我拿起笔,看都没看内容,
就在末尾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沈月华。笔锋凌厉,没有一丝犹豫。顾景初的瞳孔猛地一缩。
我将和离书推到他面前,抬眼看他,“现在,你可以滚了。”他大概从未想过,
一向温顺的我,会说出这样的话。他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英俊的五官都有些扭曲。
“沈月华,你不要后悔!”他抓起和离书,拂袖而去,背影写满了恼羞成怒。后悔?
我最后悔的,就是上辈子认识了他。门被重重地关上,隔绝了外面的一切喧嚣。
我静坐了许久,直到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棂洒在我身上,才缓缓起身,走到梳妆台前。
铜镜里的女人,面色苍白,眼底却亮着一簇火。我从最底层的抽屉里,
拿出一个尘封多年的小匣子。打开,里面是一方小小的玉佩,和一封早已泛黄的信。
信是三年前收到的。那时,我跟着父亲去江南谈生意,回程路上遇到山匪,与家人失散。
就在我以为自己要死在荒郊野外的时候,一个背着书箱的穷秀才救了我。他叫裴宴,
是阳州人。他带我走出了深山,又将身上所有的盘缠都给了我,让我去寻家人。
我问他姓名住址,他说举手之劳,不必言谢。我还是悄悄记下了。回家后,
我让父亲派人去寻他,想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可派去的人回报,说裴家一场大火,
裴秀才的父母都葬身火海,他自己也受了重伤,前途尽毁。我让父亲送去了千两白银,
都被他原封不动地退了回来。只托人带回了这封信。信上只有八个字:君子之交,淡如止水。
从那以后,我便再也没有了他的消息。上一世,我和顾景初成婚后,也曾想起过他,
派人去打听,只听说他早已郁郁而终。我为此唏嘘了很久。没想到,
老天爷竟给了我重新选择的机会。我研了墨,铺开一张新的信纸。这一次,
我的笔尖不再犹豫。“裴公子,见字如晤。三年前承君相救,小女子没齿难忘。
今闻公子家中变故,感同身受。我亦孑然一身,无所依靠。若公子不弃,
月华愿以万贯家财为聘,与君结为连理,从此相夫教子,共度余生。”“若允,
请于阳州码头,持此玉佩为信。三月后,我必至。”写完,我将信和那块玉佩一同装进信封,
唤来了我最忠心的护卫。“即刻出发,八百里加急,送到阳州裴宴手中。记住,
一定要亲手交给他。”“是,小姐!”看着护卫消失在夜色中的背影,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顾景初,你不是想换一种活法吗?好,我也想。这一世,你的康庄大道,我不陪你走了。
我要去走我自己的阳关道。第2章我离开京城的那天,是个阴雨天。春寒料峭,细雨如丝,
打湿了车窗,也模糊了身后那座困了我一辈子的牢笼。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我的父母。
上一世,我父亲为了给顾景初铺路,几乎掏空了家底。我不能再让他们为了我的事操心。
我只留下一封信,告诉他们我去江南散心,过些时日便回。小怜哭着要跟我一起走,我没让。
她还小,应该有自己的人生,而不是跟着我这个“弃妇”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小姐,
您一个人在外面,要怎么活啊?”她哭得像个泪人。我摸了摸她的头,笑了笑:“傻丫头,
我不是一个人,我是去嫁人的。”嫁人?小怜愣住了,大概是觉得我疯了。
一个刚被状元郎抛弃的女人,转头就要去嫁给一个不知底细的穷秀T才,这在任何人看来,
都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可我心里却很踏实。马车在泥泞的官道上缓缓行驶,我掀开车帘,
最后看了一眼那高高的城墙。再见了,顾景初。再见了,上一世的沈月华。从京城到阳州,
足有千里之遥。我日夜兼程,走了近一个月,才终于在三月之期到来的前一天,抵达了阳州。
阳州,江南水乡,自古便是富庶之地。小桥流水,烟雨人家,比我想象中还要美。
我没有急着去码头,而是在城中最大的一家客栈住了下来。洗去一路的风尘,
换上一身干净的衣裳,我站在窗前,看着楼下熙熙攘攘的人群,心里有些忐忑。
我不知道裴宴会不会来。毕竟,我的那封信,写得太过惊世骇俗。一个女子,
主动提出要用万贯家财当聘礼,嫁给一个只见过一面的男人。这听起来,更像是一个骗局。
如果他不来,我又该何去何从?我苦笑一声,端起茶杯,却发现手心已经全是冷汗。第二天,
我起了个大早。我穿了一件最素净的月白色长裙,脸上未施粉黛,只在发间簪了一支白玉簪。
我告诉自己,如果他没来,那我就在阳州买个宅子,开个绣庄,
一个人安安稳稳地过完下半辈子。反正我有钱,有手艺,到哪里都能活下去。
阳州码头人来人往,很是热闹。我按照信中的约定,站在最大的一棵柳树下,
手里捏着那块玉佩,心里七上八下。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太阳从东边升起,
又慢慢移到了头顶。我的心,也跟着一点一点沉了下去。他终究,还是没有来。也是,
像他那样骄傲的人,又怎么会接受这样一份带着施舍意味的婚姻。是我太想当然了。
我自嘲地笑了笑,转身准备离开。就在这时,一个清越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沈小姐?
”我猛地回头,看到一个身穿青色长衫的男子,正站在不远处,有些不确定地看着我。
他比三年前清瘦了许多,脸色也有些苍白,但那双眼睛,依旧像星辰一样明亮。他的手里,
也握着一方小小的玉佩。是裴宴!他来了!我所有的故作镇定,在看到他的那一刻,
瞬间土崩瓦解。眼泪不受控制地涌了上来,我赶紧低下头,不想让他看到我的失态。
“裴公子。”我福了福身,声音有些哽咽。他快步走到我面前,看到我泛红的眼眶,
有些手足无措。“沈小姐,你……你别哭啊。是我来晚了吗?”我摇了摇头,
胡乱地擦了擦眼泪,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没有,是我来早了。”他松了一口气,
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就好。我怕你等急了。”我看着他局促不安的样子,
心里那块悬了许久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信,你都看到了?”我问。他点了点头,
脸颊微微泛红:“看到了。”“那你……”“我愿意。”他打断了我的话,看着我的眼睛,
认真地说道:“我愿意娶沈小姐为妻。”我愣住了。我以为他会问我为什么,会觉得我疯了。
可他没有。他就这么轻易地答应了。“为什么?”我脱口而出,“你就不怕我是个骗子?
或者……有什么别的目的?”他笑了,像春风拂过湖面,荡起层层涟漪。“你不是。”他说,
“三年前,你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就愿意将身上所有的盘缠都赠予我。
一个连陌生人都能倾囊相助的女子,心肠又能坏到哪里去?”“更何况,”他顿了顿,
语气变得有些低沉,“如今的裴宴,家徒四壁,一无所有,又有什么值得你图谋的呢?
”我看着他,心里一阵酸楚。是啊,他现在什么都没有了。父母双亡,家园被毁,
连功名都……“你的伤,还好吗?”我轻声问。他的身子僵了一下,随即又放松下来,
淡淡地说:“已经不碍事了。”我知道他在撒谎。我派人打听过,那场大火,
烧毁的不仅是他的家,还有他的右手。对于一个读书人来说,右手废了,就等于前途尽毁。
“裴宴,”我上前一步,鼓起勇气,拉住了他的手,“从今天起,你不是一个人了。
”他的手很凉,指骨分明,掌心有一道狰狞的疤痕,从手腕一直延伸到指尖。我的心,
像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揪了一下。他想把手抽回去,却被我更紧地握住了。“沈小姐,不可。
”他别过脸,耳根都红透了。“叫我月华。”我看着他,“以后,我是你的妻子。
”他的身子又是一僵,半晌,才从喉咙里挤出一个字。“好。”第3章我和裴宴的婚礼,
办得很简单。没有三书六聘,没有十里红妆,只在阳州府衙登了记,领了婚书,便算作礼成。
裴宴的家,在城南的一条小巷里。那是一座很小的院子,只有两间正房,一间偏房,
还有一个小小的厨房。院子虽然不大,但被打理得很干净。墙角种着几株翠竹,
屋檐下挂着一串风铃,风一吹,叮当作响,很是悦耳。“委屈你了。”裴宴推开院门,
侧身让我先进去,脸上带着一丝歉意,“这里……简陋了些。”我摇了摇头,
环顾着这个即将成为我新家的地方,心里没有丝毫的委屈,反而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宁。
“不简陋,很好。”我说,“我很喜欢。”他看着我,眼里的光,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
新婚之夜,我们分房睡的。不是他不想,而是我要求的。“我们……还不熟。”我红着脸,
说出这个蹩脚的理由。其实我是怕。我怕他看到我身上的那些疤痕。那是上一世,
我为了给顾景初生孩子,难产时留下的。虽然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依旧清晰可见。
我不想让他看到我不完美的样子。他似乎看出了我的窘迫,没有强求,
只是默默地抱了一床被子,去了隔壁的书房。“你早些休息。”他站在门口,对我说道,
“有什么事,就叫我。”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心里五味杂陈。这一晚,我睡得很不安稳。
梦里,一会儿是顾景初那张写满算计的脸,一会儿又是裴宴那双清澈见底的眼睛。
第二天一早,我被一阵饭菜的香气唤醒。我揉着眼睛走出房间,看到裴宴正系着围裙,
在厨房里忙碌着。晨光透过窗户洒在他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他听见动静,
回过头,冲我笑了笑:“醒了?快去洗漱,早饭马上就好。
”我看着桌上那碗热气腾芳的白粥,和两碟清淡可口的小菜,心里暖暖的。这是二十年来,
第一次有人为我做早饭。“你的手……”我看着他不太利索的右手,有些心疼。“无妨,
左手用习惯了,也是一样的。”他把筷子递给我,语气轻松地说。我没有再说什么,
只是默默地接过碗,小口小口地喝着粥。粥熬得很糯,火候刚刚好。吃过早饭,
我拿出我带来的那个大箱子,在裴宴面前打开。里面是我从京城带来的所有积蓄,
大大小小的金元宝,银锭子,还有一沓厚厚的银票。“这些,你拿着。
”我把箱子推到他面前,“以后,这个家就交给你了。”裴宴愣住了,他看着满箱的金银,
半天没有说话。我以为他是被吓到了,刚想解释,他却突然把箱子盖上,又推回到了我面前。
“这是你的钱,你自己收好。”他看着我,一脸严肃,“月华,我虽然穷,
但还没到要靠女人养活的地步。”“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急了,“我们现在是夫妻,
我的钱,不就是你的钱吗?”“不是。”他摇了摇头,态度很坚决,“夫妻是该同甘共苦,
但不是让你一个人来承担所有的苦。我是一个男人,我有责任养家糊口。
”我看着他固执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那你打算怎么养家糊口?”我问他,
“就靠你给人抄书,一个月赚那几十个铜板?”他的脸“唰”地一下就红了,
梗着脖子说:“我……我可以去码头扛包,也可以去酒楼当伙计。总之,我不会让你饿着。
”我叹了口气,知道跟他说不通。这个男人,就是个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好,
我不给你钱。”我退了一步,“但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什么事?”“从今天起,
这个家,我来当家。你赚的钱,都要交给我。家里的开销,由我来支配。你,不许有异议。
”他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好。”我松了口气。只要他肯把钱交给我,
我就有办法让他“心安理得”地花我的钱。下午,我以外出采买为由,
一个人去了阳州最繁华的商业街。阳州的丝绸和刺绣,在全国都是出了名的。
我前世虽然久居后宅,但刺绣的手艺,却是跟京城最有名的绣娘学的。我自信,我的绣工,
不比任何人差。我在一家名叫“云锦阁”的绣庄门口停下了脚步。这是阳州最大的一家绣庄,
老板姓黄,是个精明的商人。我深吸一口气,走了进去。“姑娘,想买点什么?
”一个伙计热情地迎了上来。“我找你们黄老板。”我开门见山地说。伙计打量了我一眼,
见我虽然穿着朴素,但气质不凡,不敢怠慢,连忙进去通报了。不一会儿,
一个身材微胖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在下黄有才,不知姑娘找我何事?”“黄老板,
我想跟你谈一笔生意。”我从随身的包袱里,拿出一块绣着双面异色牡丹的手帕,
递到他面前。“这是我闲来无事绣的,请黄老板品鉴。”黄老板接过手帕,只看了一眼,
眼睛就亮了。“这……这是双面绣?”他翻来覆去地看着,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惊讶,“不,
不对,这比双面绣还要精妙!两面的颜色竟然完全不同,而且针脚细密,毫无痕迹。姑娘,
这……这真是你绣的?”“如假包换。”黄老板倒吸了一口凉气,看向我的眼神,
瞬间变得火热起来。“姑娘,你这手艺,绝了!说吧,你想怎么合作?”“很简单。
”我微微一笑,“我给你提供绣品,你负责销售。利润,我们三七分,我七,你三。
”“七成?”黄老板皱了皱眉,“姑娘,你这胃口未免也太大了。
我云锦阁在阳州也是有头有脸的,我给你提供店面,提供客源,你只出个手艺,
就要拿走七成,这不合规矩。”“黄老板,你先别急。”我不慌不忙地说道,“我的绣品,
独一无二。只要你肯挂上我绣的屏风,我保证,不出三天,你们云锦阁的门槛,都会被踏破。
到时候,你赚的钱,绝对比现在多得多。”“而且,”我话锋一转,“我不要底钱,
所有的绣品,卖出去了,我们再分钱。卖不出去,算我的。黄老板,你没有任何损失,
不是吗?”黄老板沉默了。他是一个商人,商人逐利。我的条件,虽然苛刻,但对他来说,
却是一个稳赚不赔的买卖。半晌,他终于一拍大腿。“好!就按姑娘说的办!
姑娘真是女中豪杰,在下佩服!”我笑了。我知道,我成功了。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
裴宴正坐在院子里,借着月光看书。看到我回来,他立刻站了起来,快步迎上来,
接过我手里的东西。“怎么才回来?吃饭了吗?”他的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神觉的焦急。
“还没。”我摇了摇头,把今天谈好的生意告诉了他。他听完,久久没有说话。
我有些忐忑地看着他:“你……是不是觉得我抛头露面,不守妇道?”他摇了摇头,
忽然伸出他那只完好的左手,轻轻地摸了摸我的头。“没有。”他的声音很轻,很柔,
“我只是觉得,我的月华,真厉害。”我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这是他第一次,
叫我“我的月华”。也是第一次,有人在我为了生计奔波劳碌之后,不是指责我,
而是夸我厉害。“以后,家里的事,就都交给你了。”他看着我,眼里的光,
温柔得能滴出水来,“我……我给你打下手。”我看着他认真的样子,
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好啊。”我说,“那以后,你就负责貌美如花,
我负责赚钱养家。”他也笑了。月光下,他的笑容,比我见过的任何风景,都要美。
第44章自从和云锦阁的合作谈成后,我便开始了忙碌的“赚钱养家”生活。
我每天早早起来,给裴宴做好早饭,然后便一头扎进绣房里,一绣就是一整天。
裴宴也不闲着。他每天把我换下来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把院子打扫得一尘不染,到了饭点,
就笨手笨脚地学着做饭。虽然他做的饭,不是咸了就是淡了,有时候还会烧糊,
但我每次都吃得干干净净。因为我知道,这是他对我好的一种方式。我的第一件成品,
是一副八扇的《富春山居图》屏风。我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才终于完成。
当黄老板看到成品的那一刻,激动得差点给我跪下。“沈……沈夫人,
您就是我的再生父母啊!”他抱着屏风,哭得像个两百斤的孩子。这副屏风,
最终被一个路过阳州的富商,以三千两白银的天价买走。整个阳州城都轰动了。
云锦阁的名声,也因此一炮而红。我和黄老板的合作,也越来越顺畅。我的绣品,
从手帕、荷包,到屏风、画卷,种类越来越多,价格也越来越高。不到半年的时间,
我就成了阳州城里小有名气的“绣神”。而我赚的钱,也越来越多。我用赚来的第一笔钱,
把我们的小院子翻新了一遍,又在隔壁买下了一座更大的宅子,打通了院墙,
建了一个大大的花园。裴宴刚开始还不同意,觉得我太铺张浪费。“我们两个人,
住这么大的房子做什么?”他皱着眉说。“谁说我们是两个人?”我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冲他狡黠地一笑,“说不定,很快就是三个人,四个人了呢?”他的脸“唰”地一下就红了,
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看着他窘迫的样子,我笑得更开心了。我知道,他不是不喜欢,
只是心疼我花钱。这个傻瓜,他不知道,我上辈子,住的是比这大十倍的宰相府,
穿的是比这贵百倍的绫罗绸缎。可我没有一天,是真正开心的。而现在,
住在这个小小的院子里,和他一起,吃着他做的淡而无味的饭菜,我却觉得,这是我这辈子,
最幸福的时光。生活,在一点一点变好。我和裴宴的感情,也在朝夕相处中,慢慢升温。
虽然我们依旧分房睡,但他每天晚上,都会在我睡着之后,悄悄地溜进我的房间,
帮我掖好被角,再悄悄地离开。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都知道。我只是在等,
等一个合适的时机。这天晚上,我特意多喝了两杯。我借着酒劲,壮着胆子,
敲响了书房的门。裴宴正在看书。看到我进来,他愣了一下,连忙放下书,
站了起来:“月华,你怎么来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没不舒服。”我摇了摇头,
一步一步地朝他走过去。我的心,跳得像擂鼓一样。我走到他面前,停下脚步,仰头看着他。
他的眼睛里,映着我的影子。“裴宴,”我鼓起勇气,开口道,“我们……圆房吧。”空气,
瞬间凝固了。裴宴的身体,僵得像一块石头。他看着我,眼睛里写满了震惊,
和一丝我看不懂的痛苦。“月华,”他艰难地开口,声音沙哑得厉害,“你……你喝醉了。
”“我没醉。”我踮起脚尖,勾住他的脖子,将自己的唇,印了上去。他的唇,很凉,很软。
带着一股淡淡的墨香。他浑身一震,下意识地想要推开我。可我却抱得更紧了。“裴宴,
我没醉。”我贴着他的唇,一字一顿地说道,“我很清醒。我知道我在做什么。
”“我喜欢你,我想跟你做真正的夫妻。”“你……你真的不嫌弃我吗?”他终于开口,
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不嫌弃。”我摇了摇头,捧着他的脸,认真地看着他,
“我怎么会嫌弃你?”“可是……我的手……”他抬起自己那只伤痕累累的右手,眼里的光,
一点一点地暗了下去,“我是一个废人。我给不了你幸福。”“谁说你是废人?
”我抓过他的手,放在我的唇边,轻轻地吻了一下,“在我心里,你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
”“你温柔,善良,有才华,有担当。你是我孩子的爹,是我沈月华的夫君。”“裴宴,
你听着,”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无比坚定地说道,“我不要什么荣华富贵,
我只要你。”“只要你,一辈子,都陪在我身边。”我的话,像一把钥匙,
打开了他心里最后一道枷锁。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猛地将我抱进怀里,滚烫的吻,
铺天盖地地落了下来。“月华,我的月华……”他一遍又一遍地叫着我的名字,声音里,
是压抑了太久的深情。那一晚,月色很美。红烛摇曳,照亮了满室的春光。我也终于看清了,
他眼底那片,只属于我的,璀璨星河。第5章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
我和裴宴成婚已经一年了。这一年里,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的绣庄生意,
越做越大。从阳州,开到了苏州,杭州,甚至是京城。“月华绣坊”的名号,响彻整个大梁。
而裴宴,也没有闲着。他用我给他“投资”的钱,在阳州开了一家书院,
专门招收那些家境贫寒,却有心向学的学子。他不要束脩,免费教他们读书识字。刚开始,
很多人都说他是傻子,是疯子。可渐渐地,他的名声,就在阳州的读书人圈子里传开了。
人人都知道,城南的裴先生,是个有大学问,有大胸襟的真君子。就连阳州的知府大人,
都亲自上门,请他去做自己的幕僚。他拒绝了。他说,他更喜欢教书育人。我知道,
他不是不喜欢做官,他只是在等一个机会。一个可以让他一展抱负,实现自己理想的机会。
而我,能做的,就是在他身后,默默地支持他,陪伴他。这一天,我刚从绣坊回来,
就看到院子里停着一辆我不认识的马车。马车很华丽,一看就是非富即贵的人家。
我心里有些奇怪,正想进去看看,就听到里面传来一个我做梦都想忘记的声音。“月华,
我来接你了。”是顾景初。他怎么会在这里?我僵在原地,浑身的血液,
仿佛都在那一瞬间凝固了。“你怎么不进去?”裴宴的声音,从我身后响起。我回过头,
看到他手里提着一个食盒,里面是我最喜欢吃的桂花糕。他脸上的笑容,
在看到院子里的马车时,也僵住了。“他是谁?”他问,声音有些冷。
“一个……不想见的人。”我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一些。
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和顾景初的过去。我怕他会多想。“不想见,就让他滚。
”裴宴拉起我的手,大步流星地走进院子。顾景初正坐在院子的石凳上喝茶。他比一年前,
又清瘦了一些,但眉宇间的傲气,却更盛了。他穿着一身紫色的官袍,腰间系着金玉腰带,
显然,这一年,他在官场上,混得风生水起。看到我们手拉着手走进来,他的眼睛,
瞬间眯了起来。“月华,这位是?”他站起身,目光落在裴宴身上,带着一丝审视和不屑。
“我夫君,裴宴。”我把裴宴的手握得更紧了,昂首挺胸地看着他。“夫君?
”顾景初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嗤笑一声,“月华,你别跟我开玩笑了。你什么时候,
变得这么自甘堕落了?”“他一个连功名都没有的穷酸秀才,有什么资格做你的夫君?
”“他有没有资格,不是你说了算的。”我冷冷地看着他,“顾大人,你今天来,所谓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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