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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小姐沈清辞与她的街头混混》内容精彩,“木阁主”写作功底很厉害,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喜,沈清辞陆野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气,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品,《我的大小姐沈清辞与她的街头混混》内容概括:主角为陆野,沈清辞的古代言情,追妻火葬场,打脸逆袭,婚恋,青梅竹马小说《我的大小姐沈清辞与她的街头混混》,由作家“木阁主”倾心创作,情节充满惊喜与悬念。本站无广告,欢迎阅读!本书共计41861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2-22 21:50:24。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我的大小姐沈清辞与她的街头混混
第一章:朱雀街雨,烂泥巷风大雍承平三十七年,暮春。永安城的雨,
总是带着一股黏腻的温软,落在朱雀街的青石板上,溅起细碎的水花,
打湿了雕梁画栋的飞檐,也晕开了世家府邸门前那两盏朱红的宫灯。朱雀街,
是永安城最尊贵的地界。这里住着大雍的王公贵族、文臣武将,一砖一瓦都刻着权贵的荣光,
一步一行都藏着礼教的规矩。连吹过这里的风,都带着熏香与墨汁的清雅,
与城外那片藏着饥饿与苦难的烂泥巷,隔着一道天堑般的城墙。沈府,便坐落在朱雀街正中。
府主人沈敬之,是当朝太傅,太子少傅,三代文臣之首,门生故吏遍布朝野。
而沈府的嫡女沈清辞,便是这永安城里,最耀眼的一颗明珠。此刻,沈府后院的沁芳阁内,
细雨敲打着窗棂,案上摆着一张半成的《春山行旅图》,砚台里的墨汁泛着温润的光。
沈清辞正坐在窗边,指尖捏着一支狼毫笔,却久久没有落下。她今日穿了一身月白色的襦裙,
裙摆绣着浅淡的玉兰花,乌发仅用一支羊脂玉簪挽起。面容清丽绝俗,
眉眼间带着世家女子独有的端庄温婉,肌肤莹白似雪,仿佛是用最细腻的白玉雕琢而成,
连指尖都透着不食人间烟火的干净。丫鬟春桃端着一盏新煮的雨前龙井走进来,
见小姐望着窗外发呆,轻声道:“小姐,雨还没停,明日去护国寺上香的行程,
夫人说若是雨势不减,便改日再去。”沈清辞收回目光,轻轻摇了摇头,
声音柔得像眼前的雨丝:“不必改,父亲说护国寺的普慈大师佛法高深,去为祖母祈福,
心诚则灵。”春桃叹了口气:“可是小姐,最近京城不太平,前几日西城门那边还闹了流民,
听说伤了好些人,夫人是担心您的安危。”沈清辞的指尖微微一顿。流民。这两个字,
于她而言,是书本上冰冷的文字,是父亲奏折里寥寥数笔的灾情,
是从未真正触及过的遥远存在。她自出生起,便住在这朱门高墙之内,吃的是山珍海味,
穿的是绫罗绸缎,学的是琴棋书画,见的是王孙公子。她的世界里,只有诗词歌赋,
只有礼教规矩,只有权贵之间的虚与委蛇。她知道,永安城的另一边,
有一片叫做烂泥巷的地方,那里住着吃不饱饭的人,住着衣衫褴褛的人,
住着被世人称作“混混”“乞丐”“贱民”的人。可她从未见过。也从未敢想过,
那样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模样。“无妨。”沈清辞轻声道:“有护卫随行,不会有事。
”她只是想出去看一看。看一看这高墙之外的人间,看一看除了朱雀街的繁华之外,
永安城真正的样子。她被困在这金丝笼里十八年,早已厌倦了日复一日的重复,
厌倦了那些戴着面具的寒暄,厌倦了被安排好的人生。父亲说,她是沈家的嫡女,
未来要嫁入皇家,要成为辅佐太子的助力,她的一生,早已被刻上了“权贵联姻”的烙印。
可她想要的,从不是这些。夜色渐深,雨势渐小。同一时刻,永安城西北角,烂泥巷。
这里没有青石板路,没有朱门高墙,只有泥泞不堪的土路,只有低矮破旧的土坯房,
只有空气中弥漫着的霉味、汗味与食物腐烂的味道。天黑之后的烂泥巷,是野兽的世界。
一个身形挺拔的少年,靠在破庙的墙角下,嘴里叼着一根干枯的草茎,目光冷冽地望着巷口。
他叫陆野。烂泥巷里,人人都怕他。无父无母,从记事起便在烂泥巷里摸爬滚打,饿了偷,
冷了抢,被人打,也打过人。十六岁的年纪,却有着远超同龄人的狠戾与成熟,
一身拳脚功夫是在生死里练出来的,巷子里的地痞流氓,官府的差役,
甚至是城里的纨绔子弟,都不敢轻易招惹他。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打满补丁的粗布短打,
裤脚卷着,露出线条紧绷的小腿,脚上是一双磨破了底的布鞋。头发随意地束在脑后,
面容俊朗却带着一股桀骜不驯的戾气,眉眼深邃,眼神像狼一般,警惕而冷漠。“野哥,
城西张老三那伙人,今日又抢了巷口老阿婆的窝头,还把阿婆推倒了。
”一个瘦小的少年跑过来,脸上带着淤青,语气愤愤不平。陆野缓缓吐出嘴里的草茎,
眸底掠过一丝寒芒。“人在哪?”他的声音低沉沙哑,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冷硬。
“在巷尾的赌坊里喝酒!”陆野直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没有多余的话,
径直朝着巷尾走去。背影孤绝,像一株长在泥沼里的野草,野蛮,坚韧,
带着刺破黑暗的狠劲。他是烂泥巷的混混,是世人眼中的贱民,是登不上台面的蝼蚁。
可他有自己的规矩。不欺老,不欺弱,不骗妇孺。这是他在这片吃人的泥沼里,
守住的最后一点良知。雨停了,月光透过云层洒下来,落在朱雀街的琉璃瓦上,
也落在烂泥巷的泥泞里。一个在云端,一个在泥尘。一个是明珠,一个是野草。无人知晓,
这场暮春的雨过后,两个本该永远平行的世界,会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暴乱,撞得支离破碎,
也撞出一段跨越阶级、浸透血与泪的宿命情缘。第二章:佛前惊变,
泥手救明珠承平三十七年,三月十六。天刚蒙蒙亮,朱雀街便已被清扫得一尘不染,
青石板被晨露浸润得发亮。沈府门前早已备好两辆雕花马车,
前后簇拥着二十余名身着玄色劲装的护卫,腰佩长刀,身姿挺拔,
一看便是久经训练的府中私卫。今日是沈清辞赴护国寺上香的日子,
为卧病在床的老祖母祈福延寿。沈夫人李氏一整夜都未曾安睡,天不亮便亲自过来叮嘱,
拉着女儿的手反复交代:“清辞,到了寺中切记不可随意走动,护卫跟紧,
莫要与陌生人说话,更不可靠近偏僻角落……”沈清辞垂首听着,温顺应下:“女儿晓得,
母亲放心。”她今日换了一身素色襦裙,浅杏色的衣料上无半分繁复绣纹,
仅在领口缀着一圈细巧的珍珠,乌发挽成简单的垂云髻,插一支素银簪子。
褪去了平日贵女的华丽,多了几分清净温婉,恰合祈福之意。春桃扶着她上了马车,
软帘落下,隔绝了外面的视线。车厢内铺着厚厚的绒垫,角上摆着一小炉安神香,
静谧而温暖,依旧是她熟悉的、金丝笼般的安稳。马车轱辘碾过青石板,发出平稳的声响,
缓缓驶出朱雀街。越往城外走,景致便越是不同。从朱门高墙、楼阁连绵,
渐渐变成低矮的民房、简陋的铺面。再往后,便是坑洼的土路,
道旁随处可见衣衫破旧的流民,面黄肌瘦,眼神麻木地蹲在墙角,望着过往的车马。
眼中没有渴求,只剩一片死寂。沈清辞轻轻掀开一丝车帘缝隙,往外望去。
这是她第一次如此真切地看见永安城之外的模样。风里带着尘土与枯草的气息,
路边的孩童光着脚,皮肤黝黑粗糙,肚子却胀得滚圆——那是长期饥饿的模样。
妇人抱着啼哭的婴儿,坐在土堆上,连一块遮风的破布都没有。她的心,莫名地揪紧。
从前在府中读史书,见“饿殍遍野”四字,只觉是冰冷的笔墨,可如今亲眼所见,
才知那四个字背后,是活生生的人命,是熬不下去的苦难。“小姐,别看了,脏。
”春桃连忙拉住她的手,将车帘放下。“这些都是贱民,沾了晦气便不好了。
”沈清辞没有说话,指尖微微发凉。贱民?可他们,也是和她一样的人啊。
马车行至城郊官道,前方便是通往护国寺的山路,地势渐高,林木葱郁。
原本还算平静的路上,忽然传来一阵嘈杂的喧哗,伴随着哭喊声、叫骂声,越来越近。
领头的护卫队长脸色一变,厉声喝道:“戒备!保护小姐!”话音未落,
官道前方突然冲出来一大群衣衫褴褛的流民,足有上百人,他们面黄肌瘦,眼神癫狂,
手里举着木棍、石块,疯了一般朝着车队冲来,嘴里嘶吼着:“粮食!给我们粮食!
”“官家老爷行行好,给口饭吃吧!”“孩子快饿死了,求求你们!”混乱之中,
不知是谁先扔出一块石头,狠狠砸在马车的木轮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紧接着,
石块如雨般落下,砸在车顶上、护卫身上,场面瞬间失控。这些流民早已被饥饿逼疯,
连日来官府赈灾粮迟迟不到,饿殍已现。他们走投无路,只能拦路求食,
哪怕面对的是权贵车队,也顾不上生死。护卫们拔刀阻拦,
却不敢真的对这些手无寸铁的流民下死手,只能奋力抵挡,阵型渐渐被冲散。
沈清辞坐在马车里,只觉得车身剧烈摇晃,外面的哭喊声、嘶吼声、兵器碰撞声搅在一起,
震得她耳膜发疼,一颗心直直沉到谷底。她从未见过如此混乱可怖的场面,
双手紧紧攥着衣角,指节泛白,浑身都在微微发颤。“小姐别怕,
护卫会保护我们的……”春桃吓得脸色惨白,声音都在发抖,话虽如此,却也掩不住恐惧。
就在此时,一辆失控的马车被流民冲撞,猛地朝着沈清辞的马车撞来!“砰——”一声巨响,
木轮碎裂,车厢剧烈倾斜,一侧直接翻倒在地!沈清辞与春桃在车厢内狠狠摔出,
春桃撞在车辕上,当场晕了过去。沈清辞则被甩出车外,重重跌在坚硬的土路上,
手肘与膝盖擦破大片皮肉,渗出血迹,疼得她眼前发黑。更可怕的是,
失控的马车还在继续翻滚,朝着她的方向压来!那沉重的木梁若是砸在身上,必定粉身碎骨。
周围的护卫被流民缠住,根本来不及救援,沈清辞望着那朝自己砸来的黑影,瞳孔骤缩,
脑中一片空白,连呼救都发不出声音,只能绝望地闭上眼。预想中的剧痛没有来临。
她只觉得腰间突然被一股大力狠狠拽住,整个人被猛地往后一拉,
撞进一个坚硬而滚烫的怀抱。下一秒,马车木梁轰然砸在她方才倒地的地方,尘土飞扬,
碎石四溅。沈清辞惊魂未定,大口喘着气,缓缓睁开眼。映入眼帘的,
是一张棱角分明、却带着满身桀骜戾气的脸。少年半蹲在地上,一手稳稳揽着她的腰,
将她护在怀里,另一手撑在地上,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他身形挺拔,肩背宽阔,
带着一股常年在市井中摸爬滚打的野劲,粗布短打上沾着尘土与草屑,裤脚卷起,
露出结实的小腿。头发随意束着,几缕碎发垂在额前,眉眼深邃,鼻梁高挺,唇线利落,
长相极为俊朗,却偏偏带着一股拒人千里的冷硬。尤其是那双眼睛,黑沉沉的,
像狼一般锐利,却在此时,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警惕。是陆野。
他本是跟着几个兄弟来城郊山林打些野味换粮食,恰好撞见官道上的混乱,本不想多管闲事。
权贵的生死,与他烂泥巷的混混无关。可他看见,那个从马车里摔出来的姑娘,
穿着干净的素色衣裙,像一朵被狂风暴雨打落的玉兰,无助地躺在地上,
眼看就要被马车砸成肉泥。鬼使神差地,他冲了过去。指尖触碰到她腰间肌肤的那一刻,
陆野明显顿了一下。她的腰细而软,肌肤凉滑细腻,与他粗糙坚硬、布满薄茧的手,
形成极致的反差。那是云端上的人,才有的肌肤。沈清辞怔怔地看着他,忘了疼,忘了恐惧,
连呼吸都忘了。她从未离一个男子如此之近,更从未见过这样的人。
他身上没有朱雀街男子身上的熏香与墨香,只有阳光、尘土、青草,
还有一丝淡淡的、属于市井烟火的气息。他的手很粗糙,掌心有厚厚的茧,蹭在她的腰上,
带着微微的痒意,却异常有力,给了她此刻唯一的安全感。他的眼睛很黑,很亮,
像烂泥巷里,唯一不被污浊沾染的星。“看什么?还不起来?”陆野先开了口,
声音低沉沙哑,带着几分不耐烦,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别扭。他微微皱眉,
松开揽着她腰的手,动作有些生硬地将她扶稳,刻意避开了与她肌肤的过多接触。
仿佛她是什么碰不得的珍宝,而他是沾不得她的泥尘。沈清辞这才回过神,
脸颊瞬间染上一层薄红,连忙站稳身子,手肘的疼痛传来,她忍不住轻嘶一声。
陆野的目光落在她渗血的手肘上,眉头皱得更紧。娇生惯养的大小姐,
擦破点皮都要疼成这样。他刚想说“真娇气”,就见眼前的姑娘抬起头,
一双清澈如水的眼眸望着他,眼中还带着惊魂未定的水雾,却认认真真地,朝他弯了弯唇,
轻声道:“多谢公子……救命之恩。”她的声音很软,像春风拂过湖面,
带着世家女子独有的温婉端庄,干净得不染一丝尘埃。陆野的心,莫名地跳了一下。
他活了十六年,在烂泥巷里被人骂过“混混”“贱种”“野小子”,
被人打过、踹过、唾过口水。却从未有人,用这样干净、这样真诚的语气,
对他说一句“多谢”。更从未有人,用这样清澈的目光看着他,没有鄙夷,没有嫌弃,
没有居高临下的怜悯。他别开脸,刻意摆出一副冷漠桀骜的模样,
粗声粗气地哼了一句:“不必,路见不平而已。”说完,他便想转身离开。他与她,
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救她一次,已是缘分,再多纠缠,只会惹来麻烦。
可就在他转身的瞬间,几名被流民冲散的沈府护卫终于赶了过来,一见陆野穿着粗布衣衫,
浑身邋遢,站在自家小姐身边,立刻脸色大变,厉声喝道:“哪里来的贱民!竟敢靠近小姐!
”“放肆!对小姐不敬,找死!”护卫们不问青红皂白,挥起刀鞘便朝着陆野打去!
沈清辞脸色一变,急忙喊道:“住手!他是救我的人!”可已经晚了。刀鞘带着劲风,
狠狠砸在陆野的背上,他闷哼一声,却没有躲闪,也没有还手。他知道,自己若是还手,
伤了权贵府中的护卫,今日便别想活着离开这里。烂泥巷的人,在权贵面前,
连反抗的资格都没有。紧接着,又有几下刀鞘砸在他的身上,他脊背挺直,
像一株狂风中的野草,硬生生受着。一声不吭,只是垂在身侧的手,紧紧攥成了拳,
指节泛白,眸底掠过一丝屈辱的寒芒。沈清辞看得心头一紧,不知哪来的勇气,快步上前,
挡在陆野身前,对着护卫厉声道:“我说住手!你们聋了吗?他是我的恩人,
你们若再动他一下,我便回府告诉父亲,重重罚你们!”她是沈府嫡女,平日温婉,
可真正发怒时,自带一股世家贵女的威严,护卫们顿时一愣,连忙停下动作,
躬身请罪:“属下知错,小姐恕罪。”沈清辞没有看他们,转过身,看向身后的陆野。
他垂着头,看不清表情,脊背依旧挺直,却透着一股难以言说的落寞与屈辱。她的心,
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扎了一下。是她的人,伤了救她的人。她咬了咬唇,
从袖中取出一方干净的素色锦帕,又摸出腰间挂着的一小袋碎银,轻轻递到他面前,
声音放得更柔:“今日……多谢你。这点银子,你拿去买些伤药,还有这方帕子,
你擦一擦身上的尘土吧。”锦帕质地柔软,是上好的苏绣,上面绣着一枝清雅的玉兰,
还带着她身上淡淡的幽香。碎银沉甸甸的,足够烂泥巷的人,过好几个月的安稳日子。
可陆野没有接。他缓缓抬起头,看向她递过来的手,目光落在那方精致的锦帕上,
又看向她干净温柔的脸,眸底的屈辱与冷漠,渐渐变成了一丝自嘲。他是烂泥巷的混混,
是人人唾弃的贱民,不需要大小姐的怜悯,更不需要用她的恩惠,来换一点尊严。他救她,
从不是为了银子,也不是为了这方帕子。“不必了。”陆野开口,声音依旧沙哑,
却多了几分疏离,他避开她的手,往后退了一步,拉开了与她的距离。“我救你,不图回报。
”说完,他不再看她,也不再看周围的权贵与护卫,转身便朝着山林的方向走去。背影孤绝,
洒脱,又带着一股不愿被世俗沾染的倔强。阳光穿过树叶,洒在他的身上,
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渐渐消失在林间的小路尽头,像一阵风,来得突然,去得无声。
沈清辞站在原地,举着锦帕与碎银的手,僵在半空,久久没有放下。风拂过,
锦帕上的玉兰花香,轻轻萦绕在她的指尖。她望着他消失的方向,心中莫名地空了一块,
一种从未有过的情绪,悄悄在心底滋生。她不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他来自哪里,只知道,
这个浑身是泥尘的少年,在她最绝望的时候,伸手救了她,却又拒绝了她所有的谢意,
转身走进了她从未触及过的世界。官道上的流民渐渐被安抚,护卫们重新整理好车队,
春桃也醒了过来,扶着沈清辞:“小姐,您没事吧?我们快上车吧,此地不宜久留。
”沈清辞缓缓收回目光,将那方锦帕紧紧攥在手心。掌心的布料柔软,
却仿佛带着那个少年身上的温度,烫得她心口微微发疼。她轻声道:“走吧。
”马车重新启程,朝着护国寺的方向驶去。只是这一次,车厢内的沈清辞,
再也没有了祈福的平静心境。她的脑海里,反反复复,都是那个少年冷硬桀骜的脸,
那双黑沉沉的、像狼一般的眼睛,还有他转身离去时,孤绝而倔强的背影。云端的明珠,
第一次,真正看见了泥尘里的野草。而泥尘里的野草,也第一次,触碰到了云端的光。
宿命的丝线,在这一刻,悄然缠绕,再也无法解开。第三章:梵音扰心,
泥巷暗伤护国寺建在永安城郊的翠微山巅,香火鼎盛,钟声悠远,
是大雍皇室贵族最常来的祈福之地。重新整顿好的车队一路再无波澜,缓缓行至山门前。
沈清辞换了辆备用马车,手肘上的擦伤已被春桃简单包扎过,薄薄一层白布裹着。虽不碍事,
却时时提醒着她官道上那场惊心动魄的变故。以及那个突然出现,又骤然离去的少年。
山门前香雾缭绕,青石台阶层层叠叠向上,直通大雄宝殿。往来者皆是锦衣玉袍的权贵眷属,
仆从环绕,衣香鬓影,处处透着与山下俗世截然不同的矜贵安宁。
沈清辞扶着春桃的手缓步拾级而上,素色裙摆扫过洁净的石阶,不沾半点尘埃。
周遭的贵女夫人见了她,纷纷上前见礼,语气恭敬又带着几分艳羡。
“沈小姐今日也来为老夫人祈福?真是孝心可嘉。”“听闻沈小姐琴艺无双,
不知何时能有幸一听?”“听说永宁侯世子近日频频登门,
想来沈太傅与侯府的喜事将近了吧?”一句句寒暄客套,一声声恭维试探,
像细密的丝线缠上来,勒得她喘不过气。沈清辞一一温声应对,
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温婉笑意,心底却一片空茫。眼前这些人,这些事,
这些注定好的婚约与前程,曾是她十八年来人生的全部。可自方才官道上,
被那个粗布衣衫的少年揽腰救下的那一刻起,她原本固若金汤的世界,竟裂开了一道缝隙。
缝隙里,漏进来烂泥巷的风,漏进来尘土的气息,
漏进来一个不属于她阶层、却让她心头乱颤的身影。大雄宝殿内,金身大佛端坐莲台,
眉目慈悲,俯瞰众生。殿内香烟袅袅,梵音喃喃,僧人们手持念珠诵经,声音平和肃穆,
本应让人静心安神,沈清辞却跪坐在蒲团上,久久无法凝神。她双手合十,闭上眼,
本该默念祈福经文,脑海里却反反复复,都是少年冷硬的侧脸,是他粗糙却有力的手,
是他被护卫刀鞘砸中时,挺直不肯弯下的脊背,是他拒绝她银两与锦帕时,
眼底那抹刺眼的自嘲。他是谁?他住在哪里?他身上的伤,重不重?
一个个念头不受控制地冒出来,搅得她心乱如麻。“沈小姐,可是身体不适?
”一旁陪同的住持见她脸色发白,指尖微颤,轻声问道。沈清辞猛地回神,
连忙压下翻涌的心绪,轻轻摇头:“无妨,只是方才受了点惊吓,不碍事。
”她恭恭敬敬地叩了三个头,为祖母祈福安康,又命随行管事向寺里捐了一大笔香油钱,
指定用于山下流民的粥棚施粥。这是她能为那些走投无路的人,做的唯一一件小事。
礼佛完毕,众人移步偏殿用素斋。沈清辞无心饮食,寻了个借口,独自走到殿后的观景台。
站在高处远眺,永安城的全貌尽收眼底。南边是朱雀街,朱楼黛瓦,金碧辉煌,
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是云端之上的富贵乡。而西北方向,
一片低矮破旧、灰蒙蒙的屋舍连绵成片,隐在城市的阴影里,
与朱雀街的繁华形成刺目的对比。那便是烂泥巷。她望着那片模糊的影子,心口微微发闷。
原来她与他,相隔不过数里,却像是隔着生生世世,隔着一道永远无法跨越的天堑。“小姐。
”贴身护卫长沈忠轻步走近,躬身行礼。沈清辞没有回头,
目光依旧望着远方那片灰蒙蒙的屋舍,声音轻得像一阵风:“沈忠,你去查一件事。
”“小姐请吩咐。”“今日在山下官道上,救我的那个少年…”她顿了顿,
指尖紧紧攥住栏杆,指节泛白。“穿粗布短打,身形挺拔,身手很好,
约莫十六七岁的年纪……你去查一查,他是谁,住在何处。”沈忠微微一怔。
他跟随小姐多年,从未见过自家大小姐,会对一个市井贱民如此上心。但他不敢多问,
躬身应道:“属下遵命,即刻便去查。”“切记。”沈清辞转过身,
眸中带着一丝从未有过的认真。“不可惊扰他,更不可对他无礼。若他身上有伤,
悄悄送些上好的伤药过去,莫要说是我送的。”“是。”沈忠领命退下。
观景台上再次恢复安静,只剩风拂过树梢的轻响。沈清辞缓缓松开手,掌心早已沁出薄汗。
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何会对一个仅有一面之缘的混混,如此牵挂。
的那一丝生机;或许是他满身泥泞却眼神干净;或许是他被欺辱时不肯低头的倔强;又或许,
是他让她第一次看见,金丝笼之外,真正鲜活的、带着血与肉的人间。她只知道,
从他救她的那一刻起,有些东西,已经不一样了。与此同时,翠微山下,烂泥巷。
陆野回到了自己栖身的破庙。这座破庙早已废弃多年,神像倾颓,屋顶漏风,
只有一角还算干燥,铺着些捡来的干草,便是他的床。他刚一进门,
原本蹲在庙里啃窝头的几个少年立刻围了上来。“野哥!你可回来了!”“野哥,
你身上怎么回事?是不是跟人打架了?”为首的少年叫阿石,是从小跟陆野一起长大的伙伴,
身材瘦小,却最是忠心。他一眼看见陆野后背衣服上的褶皱与尘土,还有嘴角隐约的淤青,
脸色瞬间变了。“是不是城西张老三那伙人找你麻烦了?我就说他们不是东西!
我带兄弟们去跟他们拼了!”阿石说着就要抄起墙角的木棍。“站住。”陆野开口,
声音低沉,带着一丝压抑的疼。他走到干草堆旁坐下,缓缓脱下身上的粗布外衫。
后背几道清晰的淤青赫然在目,是沈府护卫的刀鞘砸出来的,皮肉虽未破,却伤得不轻,
每动一下,都牵扯着筋骨发疼。方才在官道上,他强撑着没有显露半分狼狈,
此刻回到自己的地盘,卸下所有防备,疼意才铺天盖地地涌上来。“不是张老三。
”陆野揉了揉后背,眉头紧锁。“是权贵府的护卫。”“权贵?”阿石一愣。
“野哥你没事招惹他们做什么?咱们烂泥巷的人,躲都躲不及啊!”烂泥巷的人,
生来就低人一等。见了官差要低头,见了权贵要绕道,哪怕被无故打骂,也只能忍着。反抗?
那是找死。陆野没有解释。他总不能说,他救了一个高高在上的大小姐,
结果被大小姐的手下,当成登徒子打了一顿。说出来,只会被兄弟们笑话。更何况,
他不想再提起那个姑娘。那个一身干净、眉眼温柔的大小姐,像一束光,
猝不及防地照进他泥泞不堪的世界,晃得他眼睛疼,也晃得他心慌。他是烂泥里的野草,
不配沾那样的光。“一点小伤,不碍事。”陆野把外衫扔在一边,拿起半个冷硬的窝头,
咬了一大口,粗粝的面渣噎得他喉咙发疼。“张老三那边的账,晚上再算。
他敢动巷里的老人,我废了他的手。”阿石看着陆野后背的伤,心疼又无奈:“野哥,
我去给你找些伤药吧。”“不用。”陆野摇头。烂泥巷里的伤药,都是最便宜的草药,
管用不管用全看命,他从小打到大,早就习惯了硬扛。可就在这时,
破庙外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一个穿着灰色短打、面容普通的男子,站在破庙门口,
目光落在陆野身上,眼神恭敬,却带着几分疏离。是沈忠。他按照小姐的吩咐,
一路悄悄跟踪,找到了这里。阿石等人立刻警惕起来,抄起家伙挡在陆野身前:“你是谁?
来烂泥巷做什么?”沈忠没有理会他们,只是对着陆野微微躬身,
将一个精致的白色瓷瓶放在离门口不远的石头上,声音平静无波:“这位小兄弟,
这里是上好的金疮药,内服外敷皆可,对你身上的伤有用。”陆野抬眼,
目光冷冽地扫过沈忠,又落在那个瓷瓶上。瓷瓶质地细腻,一看就不是市井之物,
是权贵府里才有的东西。他瞬间明白了。是那个大小姐送来的。心头莫名一躁,
那点不该有的悸动,瞬间被屈辱与烦躁取代。他不需要她的同情,不需要她的施舍,
更不需要她派人像打发乞丐一样,丢给他一瓶伤药。他陆野,就算烂在烂泥巷里,
疼死在破庙里,也不会要她半分恩惠。陆野忽然起身,几步走到门口,一脚踢开了那块石头。
白色瓷瓶摔在地上,“哐当”一声碎裂,褐色的药粉洒在泥泞里,与尘土混在一起,
再也分不出彼此。“回去告诉你们家主子。”陆野抬着头,脊背挺直,
眸底是破釜沉舟的倔强与冷硬。“我陆野的伤,我自己能治。她的东西,我不稀罕。
”“以后,别再来找我。”一字一句,清晰有力,砸在泥泞里,也砸在沈忠的心上。
沈忠脸色微变,却没有发怒,只是深深看了陆野一眼,躬身一礼,转身默默离去。他知道,
小姐的心意,被这个少年,硬生生拒在了烂泥巷之外。破庙门口,只剩下满地狼藉。
阿石等人看得目瞪口呆:“野哥,那可是上好的伤药啊……你怎么给摔了?”陆野没有回答,
转身走回干草堆旁坐下,重新拿起那个冷硬的窝头,狠狠咬了一口。只是这一次,
粗粝的窝头,咽在喉咙里,又苦又涩,怎么也咽不下去。他望着破庙外灰蒙蒙的天,
脑海里不受控制地,又浮现出沈清辞那张干净温柔的脸,浮现出她递来锦帕时,
眼底真诚的谢意。心口,莫名地疼了一下。比后背上的伤,还要疼。他用力攥紧拳头,
指甲深深嵌进掌心,用疼痛逼自己不去想。别做梦了。她是朱雀街的明珠,
你是烂泥巷的混混。你们之间,永无交集。就此,两不相欠。傍晚时分,沈忠回到护国寺,
将烂泥巷发生的一切,一五一十地回禀给沈清辞。“小姐,属下按照您的吩咐送去了伤药,
可那位小兄弟……将药瓶摔碎了。还说,不接受您的恩惠,让您以后别再去找他。
”沈清辞正坐在窗前,看着窗外渐渐沉下的夕阳。听完沈忠的话,她身子微微一僵,
握着茶杯的手轻轻一颤,温热的茶水溅出几滴,落在手背上,烫得她微微蹙眉,却浑然不觉。
摔碎了……原来,他连她一点点微不足道的补偿,都不肯接受。是嫌她的东西脏,
还是……打心底里,不愿与她这样的权贵,有半分牵扯?也是。他那样骄傲倔强的人,
在官道上被她的护卫无端殴打,已是受辱。她再送去伤药,在他眼里,或许不是关心,
而是居高临下的怜悯,是二次羞辱。是她考虑不周了。沈清辞轻轻闭上眼,
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一片淡淡的阴影,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我知道了,你退下吧。
”“是。”沈忠退去后,房间里只剩下她一人。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棂洒进来,
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她缓缓摊开掌心,掌心之中,还攥着那方素色玉兰锦帕。
帕上幽香依旧,可送不出去的谢意,还不了的恩情,以及那个少年冷硬倔强的眼神,
却像一根细细的针,轻轻扎在她的心上,细细密密,绵延不绝的疼。她第一次发现,
原来阶级二字,不止是身份的差距,更是一道刻在骨血里的墙。墙内是她,墙外是他。
一眼可望,却终生难及。梵音再次从大殿传来,钟声悠远,敲碎了夕阳,
也敲乱了一颗少女初动的心。第四章:朱门催婚,私入泥巷护国寺的钟声在暮色里彻底沉落。
沈清辞一行启程回府时,天边已染开深紫,星子稀稀拉拉冒了头。
车厢内静得只剩车轮碾地的声响,她靠在软垫上,手肘的伤早已麻木,
可心口那点细密的涩意,却迟迟散不去。那个叫陆野的少年,摔碎伤药的模样,
像一幅刺目的画,牢牢钉在她脑海里。脊背挺直,眼神冷硬,满身是不被权贵施舍的骄傲。
他明明活在最脏最苦的泥沼里,骨头却比朱雀街绝大多数衣冠楚楚的公子,都要硬。
马车驶入朱雀街,灯火次第亮起。朱门高墙,灯笼高悬,侍女仆妇列队等候,一眼望去,
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繁华安稳。可沈清辞掀帘下车时,竟生出一丝莫名的疏离。
仿佛半日之间,她就再也无法心安理得地待在这座金丝笼里。“小姐可算回来了,
夫人等您好久了。”管家躬身引路,语气里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郑重。沈清辞心头微顿,
隐隐有种不妙的预感。果然,一进正厅,便看见沈太傅沈敬之与夫人李氏端坐主位,
桌上摆着精致的晚膳,却无人动筷,气氛凝重。沈清辞敛衽上前,
屈膝行礼:“女儿见过父亲,母亲。”沈敬之抬眼,目光落在她身上,
带着文官特有的沉稳与审视:“今日城郊受惊了?”“劳父亲挂心,只是一点小伤,不碍事。
”“没事便好。”沈敬之淡淡颔首,话锋一转,直入正题。“今日叫你回来,
是有一件正事与你说。永宁侯府派人递了话,希望尽早定下你与世子萧承煜的婚期,
定在今年中秋,你觉得如何?”婚期。中秋。短短几个字,像一块冰冷的石头,
狠狠砸进沈清辞平静的心湖,砸得她瞬间窒息。永宁侯世子萧承煜,
是永安城无数贵女心仪的良人。出身名门,容貌俊秀,文采尚可,与沈家堪称门当户对,
是所有人眼中天作之合。从前,沈清辞也以为,她的一生便是如此。遵父母之命,嫁入侯府,
相夫教子,安稳一生。可此刻,再听见这门婚事,她心底没有半分期待,
只有一股难以言喻的抗拒。眼前不由自主,又浮现出官道上那个粗布衣衫的身影。
李氏见她脸色发白,久久不语,连忙柔声打圆场:“清辞,侯府门第显赫,世子温文尔雅,
你嫁过去便是侯府主母,一生荣华富贵,多少人求都求不来。你父亲与我,都是为了你好。
”“母亲……”沈清辞抬起头,声音微微发颤,却带着前所未有的坚定。
“女儿……不想这么早定亲。”一言既出,满室寂静。沈敬之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放肆。
”一拍桌案,茶杯震得轻响,声音冷厉。“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岂容你任性推脱?
沈家乃名门望族,你的婚事早已不是你一人之事,是关乎沈家满门前程的政治之合!
”“太子与二皇子相争愈烈,永宁侯手握兵权,唯有与侯府联姻,沈家才能在朝堂站稳脚跟!
你身为沈家嫡女,自当为家族分忧!”字字如刀,剜在沈清辞心上。原来她的终身大事,
从来不是她的欢喜,而是家族的筹码。原来她读了十八年的书,修了十八年的礼,
最终的用处,是成为一桩稳固权势的联姻工具。她从小被教导温顺贤淑,从不敢违逆父亲,
可这一次,心底那点压抑了十八年的叛逆,猛地破土而出。“父亲。”她挺直脊背,
眼眶微红,却不肯低头。“女儿不愿嫁一个不喜欢的人,不愿往后一生,
都困在后宅方寸之地,过着一眼望到头的日子。女儿想……”她想说,她想看看真正的人间,
想活得有血有肉,想遇见一个让她心甘情愿交付真心的人。可话到嘴边,却无法说出口。
在父亲眼中,她的“想”,不过是不知好歹的痴人说梦。沈敬之气得脸色铁青,指着她,
手指都在发抖:“逆女!你可知你在说什么?你是沈府嫡女,不是市井小民,
由不得你随心所欲!中秋定亲,此事就这么定了,再敢多言,家法处置!”“父亲!
”“回院禁足!没有我的允许,不准踏出沁芳阁一步!”沈清辞僵在原地,浑身冰凉。
侍女春桃连忙上前,小心翼翼地扶着她:“小姐,我们先回房吧……”她没有挣扎,
如同木偶一般,被春桃扶着,一步步退出正厅。身后是父母的叹息与父亲的怒声,
身前是深不见底的朱门长夜。这一刻,她清晰地意识到,这金碧辉煌的沈府,不是家,
是囚笼。而她,快要窒息了。沁芳阁内,灯火通明,却冷寂得像一座冰窖。沈清辞坐在窗边,
一动不动,直到深夜。春桃端来热水,见她失神落魄的模样,心疼不已:“小姐,
您别难过了,老爷也是为了沈家……”“为了沈家,便要牺牲我一辈子吗?
”沈清辞轻声开口,声音轻得像叹息,却带着无尽的疲惫。她从不是不懂家族责任,
可谁又懂她?她不想嫁一个见面都觉得生疏的世子,不想一生都活在礼教规矩里,
不想连喜欢一个人的资格,都被身份二字剥夺。脑海里,再次闪过陆野的脸。
那个拒绝银两、摔碎伤药、骄傲得不肯低头的少年。他没有身份,没有地位,没有荣华富贵,
可他活得自由,活得坦荡,活得有骨有血。那是她穷尽一生,都得不到的东西。
一股莫名的冲动,猛地冲上心头。她要去见他。不是以大小姐的身份,不是为了报恩,
不是为了施舍。只是想去看一看,他生活的地方,看一看那片被朱雀街遗忘的烂泥巷,
看一看那个活在泥尘里,却比谁都干净的少年。这个念头一旦生出,便再也压不下去。
“春桃。”沈清辞猛地抬头,眼神亮得惊人。“帮我找一套最普通的粗布衣裙,
再找一顶遮面的帷帽。”春桃吓了一跳:“小姐!您要做什么?现在已是深夜,外面不安全,
更何况老爷下令您禁足……”“我必须出去。”沈清辞握住她的手,语气坚定。
“我不去惹事,我只是去见一个人,很快回来。你若当我是小姐,便帮我这一次。
”春桃看着自家小姐从未有过的执拗模样,终究心软,咬了咬牙:“好……奴婢帮您。
但是小姐,您一定要小心,千万千万不能被人发现!”半个时辰后,沁芳阁后侧角门。
沈清辞换下了绫罗绸缎,穿上一身灰扑扑的粗布衣裙,头发简单束起,戴着帷帽,
遮住了整张脸。褪去了贵女的华丽,她看起来竟与寻常百姓家的女儿,没什么两样。“小姐,
后门没人看守,您快去吧。”春桃紧张地张望。“切记,三更之前务必回来,
千万不可深入烂泥巷!”“我知道。”沈清辞点点头,压下心头的紧张与忐忑,
快步走入夜色。朱雀街的灯火渐渐被抛在身后,越往城外走,光线越暗,
空气里的气息也变了。不再是熏香与墨香,而是尘土、草木、烟火,还有一丝淡淡的腥气。
路越来越崎岖,脚下不再是平整的青石板,而是坑坑洼洼的泥土路,稍不注意就会踩进泥坑。
她走得跌跌撞撞,裙摆沾了泥污,粗布鞋子也磨得脚疼。这是她十八年来,
第一次走这样的路,第一次踏足这样的地方。可她没有回头。不知走了多久,
前方出现一片连绵低矮的破屋,夜色里像一头头蛰伏的野兽。
巷口歪歪扭扭挂着一盏破旧的灯笼,光线昏黄,照得路面影影绰绰。烂泥巷。她终于到了。
一股混杂着霉味、汗味、饭菜味的气息扑面而来,与沈府的清雅洁净截然不同。
巷子里光线昏暗,随处可见破旧的草堆、散落的杂物,偶尔有衣衫破旧的人匆匆走过,
眼神警惕而麻木。沈清辞站在巷口,心跳得飞快,手心全是汗。她不知道陆野住在哪里,
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贸然前来,是对是错。就在她茫然无措时,
巷深处忽然传来一阵打斗声与叫骂声。“陆野!你别给脸不要脸!”“今天这地盘,
你交也得交,不交也得交!”“兄弟们,给我打!打得他认怂为止!”陆野!
沈清辞心头一紧,几乎是下意识地,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快步走去。
穿过两条狭窄昏暗的小巷,她在一座废弃的破庙前,停下了脚步。月光下,
一群手持棍棒的地痞,正围着一个少年拳打脚踢。那少年身形挺拔,即便被围在中间,
也丝毫没有退缩。他赤着上身,身上布满新旧交错的伤痕,后背那几道淤青格外刺眼。
正是陆野。他身手极快,动作狠戾,每一拳每一脚都带着拼命的架势,以一敌十,
丝毫不落下风。可对方人多,棍棒如雨,他终究挨了好几下,嘴角溢出鲜血,
眼神却依旧冷冽如狼。为首的,正是阿石提过的张老三。“陆野,你一个无父无母的野种,
也敢占着烂泥巷这块地?”张老三狞笑着:“乖乖把护院的活让出来,再给老子磕三个响头,
老子就饶你一条狗命!”陆野抹掉嘴角的血,冷笑一声,
声音沙哑却带着刺骨的狠劲:“有本事,就打死我。否则,今天废了你。”“找死!
”张老三一挥手,棍棒再次狠狠砸下。沈清辞站在暗处,看得心脏骤停,
浑身血液都仿佛凝固了。她从未见过这样血腥的场面,从未见过有人如此不要命地打斗。
看着陆野身上不断添上新的伤痕,她心口像被一只大手狠狠攥住,疼得无法呼吸。她想喊,
想冲上去,可她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小姐,冲上去只会拖累他。慌乱之下,
她目光一扫,看见墙角堆着一堆碎石。她几乎没有思考,抓起一块石头,用尽全身力气,
朝着不远处一面破旧的铜锣狠狠砸去!“铛——!”一声刺耳的巨响,划破夜空。
张老三等人吓了一跳,以为是官差来了,顿时乱作一团。“谁?!”“是不是官差?
”陆野也微微一怔,目光锐利地扫向暗处。就在这一瞬的空隙,他猛地出手,
一拳狠狠砸在张老三的鼻梁上!“啊——!”张老三惨叫一声,鼻血狂流。“走!快走!
”张老三吓得魂飞魄散,顾不上再打,带着手下连滚带爬地逃窜而去。片刻之间,
破庙前恢复安静。只剩下陆野独自一人,站在满地狼藉里,胸口剧烈起伏,身上伤痕累累,
鲜血顺着肌肤滑落,滴在泥泞里。他缓缓转头,目光精准地落在沈清辞藏身的暗处。“出来。
”他开口,声音沙哑,带着刚经历打斗的粗粝与冷冽。沈清辞攥着帷帽的边缘,指尖冰凉,
却再也躲不下去。她深吸一口气,一步步从黑暗里走了出来。帷帽垂下的轻纱被夜风吹动,
露出一小截光洁的下巴,与一双清澈如水、盛满了惊慌与心疼的眼眸。陆野的瞳孔,
骤然一缩。是她。那个朱雀街的大小姐。那个他拼命想推开,却偏偏追到烂泥巷里来的人。
四目相对。月光清冷,洒在两人身上。一个满身伤痕,站在泥尘里。一个素衣帷帽,
立在夜色中。两个本不该相遇的人,再次,猝不及防地撞在了一起。第五章:微光入泥,
掌心温软夜色将烂泥巷浸得愈发深沉,破庙前的月光,冷得像一层薄霜。
沈清辞就那样站在陆野面前。帷帽的轻纱被夜风吹得轻轻晃动,
遮不住她眼底翻涌的慌乱与心疼,也遮不住她身上那股与这片泥泞之地格格不入的干净气息。
陆野僵在原地,胸口剧烈起伏,身上的伤口还在隐隐渗血,可他却像是忘了疼,
只是死死盯着眼前这个不速之客。她怎么会在这里?
她一个养在深闺、连路都走不稳的朱雀街大小姐,
竟敢在深夜孤身闯入烂泥巷这等龙蛇混杂之地?怒火、错愕、烦躁,
还有一丝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慌乱,瞬间搅碎了他刚打完架的戾气。他皱紧眉头,
声音沙哑得像是被砂纸磨过,带着压不住的厉色:“谁让你来的?
”沈清辞被他这突如其来的厉声吓了一跳,脚步下意识往后缩了缩,指尖攥紧了帷帽的系带,
心跳得几乎要撞碎胸膛。她不怕他打架时的狠戾,却怕他此刻眼底的怒意。
“我……”她张了张嘴,声音轻得发颤,却还是鼓起勇气抬眼看向他满身的伤。
“我只是想来看看你……”话未说完,目光便落在他赤着的上身。新旧伤痕交错,
淤青红肿触目惊心,方才被棍棒砸出的血痕,正顺着紧实的腰线缓缓滑落,
滴进脚下的泥泞里。心口猛地一缩,酸涩与疼意瞬间涌满眼眶。
他明明也是个不过十六七岁的少年,本该和永安城的世家子弟一般读书嬉闹,
却要在这样肮脏黑暗的地方,以命相搏,为一口饭吃,为一方立足之地,打得遍体鳞伤。
凭什么?沈清辞的眼眶,毫无预兆地红了。陆野看见她眼底泛起的水光,心头骤然一乱,
所有的厉色瞬间僵在脸上。他最见不得人哭,更见不得她哭。她是云端上的人,
眼泪都该是金贵的,不该为他这样一个烂泥里的混混掉落。“哭什么。”他别开脸,
刻意硬起心肠,语气依旧冷硬。“烂泥巷的事,与你无关,你赶紧走,
这里不是你该待的地方。”说完,他弯腰捡起地上的粗布短衫,想往身上套,可刚一抬手,
后背的伤口便被牵扯,疼得他闷哼一声,动作猛地顿住。就是这一瞬的破绽。
沈清辞几乎是本能地冲了上去,伸手轻轻扶住了他的胳膊:“小心!
你的伤……”她的指尖极软,极凉,触碰到他肌肤的那一刻,陆野像被火烫了一般,
猛地往后一缩,想挣脱开。可他快,沈清辞却比他更坚持。她死死攥着他的胳膊,仰起头,
帷帽滑落,露出一张苍白却带着执拗的脸,眼眶通红,声音带着哭腔,
却异常坚定:“你别动!你的伤在流血,再不处理会发炎的!”月光洒在她的脸上,
清丽的眉眼沾着水汽,像雨后初绽的玉兰,干净得让人心尖发颤。陆野看着她近在咫尺的脸,
看着她眼底毫不掩饰的心疼,所有的反抗,竟在这一刻,莫名地软了下来。他这辈子,
被人打,被人骂,被人唾弃,被人践踏,从未有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过他——没有鄙夷,
没有怜悯,没有居高临下,只有纯粹的、为他疼的心疼。那是他活了十六年,
从未得到过的温柔。像一束微弱却滚烫的光,硬生生照进了他漆黑冰冷的世界。他僵在原地,
竟忘了挣扎,任由她扶着自己,一步步走进破庙。破庙内比外面更暗,
只有墙角一堆快燃尽的干草,泛着微弱的火星。阿石等人早已被张老三的人打散,
此刻只剩他们两人,安静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沈清辞扶着他坐在干草堆上,立刻蹲下身,
借着微弱的光,仔细查看他身上的伤口。越看,心越疼。除了今日新增的棍棒伤,
他身上还有数不清的旧疤,刀疤、鞭痕、烫伤,密密麻麻,遍布胸膛、胳膊、腰腹,
每一道疤,都是一段熬过来的苦难。她从未见过,有人能把日子过得这么苦。“你等等,
我这里有药。”她忽然想起什么,连忙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白色瓷瓶。这是她出门前,
春桃偷偷塞给她的金疮药,怕她在外磕碰受伤,没想到,竟用在了陆野身上。她拧开瓷瓶,
指尖沾了褐色的药粉,想往他的伤口上敷。可她的手太抖了,刚碰到他的伤口,
陆野便疼得肌肉一紧。“对不起……对不起……”她连忙收回手,眼眶更红,声音带着自责。
“我轻点,我一定轻点……”她吸了吸鼻子,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
一点点将药粉撒在他的伤口上。指尖轻轻拂过他粗糙发烫的肌肤,
动作轻柔得像是对待易碎的珍宝。药粉清凉,缓解了灼痛,可她指尖的温度,
却比药粉更清晰,一点点烫进他的骨血里。陆野垂眸,看着蹲在自己面前的姑娘。
她穿着粗布衣裙,头发凌乱,裙摆沾满污泥,明明狼狈不堪,可那双眼睛,
却亮得像藏了星星,专注地盯着他的伤口,眉头轻轻蹙着,满脸认真与心疼。他的心跳,
忽然乱了节奏。“你到底想干什么。”他低声开口,声音里没了戾气,只剩一片晦涩的茫然。
“我摔了你的药,拒了你的恩,你为什么还要来?”沈清辞敷药的手顿了顿,没有抬头,
依旧专注地处理着他的伤口,轻声道:“我不是来施舍你,也不是来报恩的。
”“我只是……想来看看你。”“我想知道,住在烂泥巷的人,过得是什么日子;我想知道,
救了我的少年,是不是每次都要这样,拿命去拼。”她终于抬起头,迎上他的目光,
眼底一片澄澈坦荡:“陆野,你不用对我这么戒备,我没有恶意,我只是……心疼你。
”一句“心疼你”,轻轻巧巧,却像一道惊雷,在陆野心底轰然炸开。他猛地别开眼,
喉结狠狠滚动了一下,眼眶竟莫名有些发烫。他活了十六年,第一次有人,
对他说“心疼你”。不是可怜,不是同情,只是单纯的,心疼。“我不需要。
”他硬邦邦地丢下三个字,可声音里,却没了半分底气。沈清辞看着他别扭的模样,
忽然轻轻笑了一下。她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像春风化开冰雪,干净又温柔,
瞬间照亮了这座破败昏暗的庙宇。陆野的心跳,又是一乱。他连忙移开目光,
看向庙外漆黑的夜色,耳根却不受控制地,悄悄红了。沈清辞没有拆穿他的窘迫,
只是安安静静地,替他把所有伤口都敷好药,又从自己的裙摆上,撕下几条干净的粗布,
小心翼翼地帮他包扎好。她做得极认真,手指纤细灵活,动作轻柔细致,从未有过半分嫌弃。
等一切收拾妥当,天边已经泛起了淡淡的鱼肚白。沈清辞站起身,才发觉双腿早已蹲得发麻,
踉跄了一下。陆野下意识伸手,想扶她,可手伸到一半,又猛地收了回去,
只是紧绷着声音道:“天快亮了,你该回去了。”他不能留她。烂泥巷的天亮了,会更乱,
一旦被人看见她和他待在一起,她的清誉就全毁了。沈清辞也知道,她不能再留。
府里还在禁足,若是天亮前不回去,被父亲发现,后果不堪设想。她点点头,
轻轻“嗯”了一声,弯腰捡起地上的帷帽,重新戴好,遮住了自己的脸。“你的伤,
记得按时换药,别再碰水,别再打架了。”她站在门口,回头叮嘱,声音温柔得像一缕风。
“这个药瓶留给你,用完了……我再想办法给你送来。”陆野没有说话,只是坐在干草堆上,
看着她。看着她一步步走出破庙,走进烂泥巷昏暗的晨光里,看着她纤细的身影,
一点点消失在巷子的尽头。直到再也看不见她的背影,他才缓缓低下头,
看向自己身上被包扎得整整齐齐的伤口。指尖轻轻碰了碰布料,上面,
还残留着她指尖的温度。还有那个被她放在干草堆上的白色瓷瓶,干净,精致,
带着淡淡的药香,与这座破庙,格格不入。陆野忽然抬手,捂住了自己的心脏。那里,
跳得好快,好乱。像有一颗种子,在泥泞里,被那束微光浇灌,悄无声息,发了芽。
他低声骂了自己一句“没出息”,可嘴角,却不受控制地,
微微向上弯起了一个极淡、极软的弧度。而此刻,烂泥巷口。沈清辞扶着斑驳的土墙,
慢慢停下脚步。她抬手,按住自己的心口。那里,同样跳得急促不安。破庙里的画面,
少年身上的伤痕,他别扭僵硬的模样,还有他那双藏在冷硬下,干净得让人心疼的眼睛,
一遍遍在脑海里回放。她知道,自己不该来,不该碰,不该动心。她是沈家嫡女,
是即将定亲的侯府世子妃,她的人生,早已被安排得明明白白。可她控制不住自己的心。
在看见他满身伤痕的那一刻,在听见他硬邦邦的呵斥的那一刻,
在触碰到他粗糙发烫的肌肤的那一刻。她就知道,她完了。朱雀街的明珠,终究是动了心,
动给了烂泥巷里,那个桀骜倔强的少年。晨光刺破夜色,洒在她的脸上。
沈清辞深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心底翻涌的情绪,转身,朝着朱雀街的方向,一步步走去。
一头是枷锁般的荣华,一头是泥尘里的心动。她站在两个世界的交界处,第一次,不想回头。
第六章:深院锁心,野骨牵念天色彻底亮透时,沈清辞才悄无声息从角门折回沈府。
春桃几乎是扑上来将她拽进阴影里,一张小脸吓得全无血色,
压低声音急得快哭:“我的好小姐!您可算回来了!老爷清晨派人来看过三次,再晚一步,
奴婢真的瞒不住了!”沈清辞双腿发软,鞋袜浸透了烂泥,粗布衣裙裹着一夜的寒气,
黏在身上又冷又痒。可她顾不上自己的狼狈,只攥住春桃的手,声音轻却稳:“我没事,
别慌。”匆匆换去一身脏衣,卸去帷帽,重新换上月白襦裙,
将那身属于烂泥巷的痕迹彻底藏起。镜中的女子依旧是永安城端庄温婉的沈府嫡女,
眉清目秀,肌肤莹白,仿佛昨夜那个深夜闯烂泥巷、蹲在破庙里替人包扎伤口的人,
从不存在。只有她自己知道,心底那道被照亮的缝隙,再也合不拢了。
掌心似乎还残留着陆野发烫的肌肤触感,鼻尖还萦绕着破庙里淡淡的尘土与药香,
耳边还响着他沙哑却不再冰冷的声音。春桃替她梳理长发,看着镜中小姐失神的模样,
忍不住轻声问:“小姐,您昨夜……见到他了?”沈清辞指尖一颤,缓缓点头,
眸底泛起一层极软的光:“见到了,他伤得很重。”“小姐,您以后真的不能再去了。
”春桃急得眼眶发红。“烂泥巷那种地方,太危险,若是被老爷或是侯府的人知道,您和他,
都活不成的。”她不是不懂。朱雀街与烂泥巷,从来不是路途的远近,是生死的界限。
她是待嫁的贵女,他是底层的混混,一旦私会的风声泄露,
等待她的是沉塘、是家法、是毁弃婚约的奇耻大辱;等待他的,
是杖毙、是失踪、是权贵随手碾死的蝼蚁。可道理她都懂,心却不受控。“我不去了。
”沈清辞轻声道,声音里藏着一丝连自己都未察觉的坚定。“但我不能让他白白受伤。
”她打开妆奁,取出自己攒下的所有碎银、几张银票,又挑了几瓶最好的内伤药、外敷膏,
甚至将几件不惹眼的素色绸缎裹进包袱。烂泥巷的冬天冷,他连一件厚实的衣服都没有。
“春桃,你找个可靠的婆子,把这些东西送到城郊烂泥巷,交给一个叫陆野的少年。
”她叮嘱,声音压得极低。“千万别说出我的身份,就说是……好心人施舍。
”春桃看着小姐眼底的执拗,终究叹一口气,轻轻点头:“奴婢知道了,一定办妥。
”沈清辞刚收拾妥当,门外便传来侍女的通传,太傅沈敬之,来了。她迅速将包袱塞给春桃,
敛去所有神色,转身屈膝行礼,恢复成那个温顺规矩的沈府嫡女。沈敬之走进沁芳阁,
目光锐利地扫过女儿。见她面色平静,衣着得体,昨夜的叛逆似乎早已消散,
脸色才稍稍缓和。“想通了?”他落座,语气依旧威严,却少了几分怒火。沈清辞垂首,
声线平稳无波:“女儿知错,任凭父亲安排。”她不能硬碰。硬碰只会被彻底锁死,
连一丝给陆野送药、打探消息的机会都没有。她只能先顺从,先藏起自己的心,
在这朱门高墙里,为那道泥尘里的身影,偷得一点生机。沈敬之果然满意,
微微颔首:“你明白就好。侯府已定下日子,下月初一,过礼纳征,中秋正式完婚。
这段时间你安心待在府中习礼,少思少想,莫再生出无谓的念头。”“是,女儿谨记。
”她垂着眼,长长的睫毛遮住眼底所有翻涌的情绪,温顺得像一只彻底驯服的雀鸟。
沈敬之又叮嘱几句家规礼仪,便转身离去。房门合上的那一刻,沈清辞才缓缓抬起头,
望向窗外朱雀街高高的院墙。墙外,是烂泥巷。是他。而她,是笼中鸟。同一时刻,烂泥巷,
破庙。陆野一夜未眠。他坐在干草堆上,指尖反复摩挲着沈清辞留下的那个白瓷药瓶,
瓶身光滑细腻,带着一丝若有似无的幽香,是他这辈子从未碰过的干净东西。
身上的伤口不再灼痛,被她细细包扎过的地方,竟奇异地安稳。阿石一早回来,
见野哥对着一个药瓶发呆,满脸诧异:“野哥,你这是咋了?从天亮就坐这儿不动,中邪了?
”陆野猛地回神,迅速将药瓶揣进怀里,像藏起一件稀世珍宝,
脸色恢复平日的冷硬:“没事。”“对了野哥,刚才巷口来了个婆子,送了一大包袱东西,
说是给你的。”阿石拎过一个沉甸甸的蓝布包袱,满脸好奇。“奇怪得很,
还不肯说是谁送的,就说是好心人。”陆野眉头一皱。他在烂泥巷无亲无故,哪来的好心人?
他伸手接过包袱,一打开,瞳孔骤然一缩。里面是一叠厚实的银两,
几瓶上好的内伤药、金疮药,还有几件柔软暖和的绸缎衣物,料子细腻,一看就价值不菲。
不用想,他也知道是谁。那个朱雀街的大小姐。她明明答应不再来,却还是放心不下,
偷偷让人送来了这些。阿石看着包袱里的银子和药,眼睛都直了:“野哥!
这可是够我们吃好几年的东西!还有这药,比医馆里的好一百倍!这好心人到底是谁啊?
”陆野没有说话,指尖紧紧攥着那件柔软的绸缎衣裳。衣裳上,
还残留着一丝极淡的、属于她的香气。心口,又一次不受控制地发烫。他活了十六年,
从来只有人抢他的、打他的、骂他的,第一次有人,这样默默惦记着他的冷暖,他的伤痛,
他的死活。不是施舍,不是怜悯,是真真切切的牵挂。“东西收起来。
”陆野压下心底翻涌的情绪,声音依旧沙哑,却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软。“谁也不准动,
更不准问是谁送的。”“啊?哦!”阿石虽疑惑,却还是乖乖点头。陆野走到破庙门口,
望着远处朱雀街的方向。高高的院墙,金碧辉煌,像一座不可逾越的山。山里面,
住着那个干净得像月光一样的姑娘。而他,站在烂泥里。从前,
他从不觉得烂泥巷有什么不好,活着就行,拼命就行。可此刻,望着那道高墙,
他第一次生出一种尖锐而刺心的情绪:不甘。他不甘自己只是烂泥里的混混,
不甘自己连靠近她的资格都没有,不甘自己只能躲在暗处,接受她偷偷送来的温暖,
却连一句谢谢,都无法光明正大说出口。他攥紧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
用疼痛逼回那点酸涩。他不能拖累她。不能让她因为自己,毁了一生。
可心底那株被微光浇灌的芽,却在疯狂生长,缠紧骨头,扎进心脏,再也拔不出来。他低头,
看向怀里的药瓶。轻轻贴在胸口。那里,跳动着两颗心的温度。午后,春桃悄悄回到沁芳阁,
对着沈清辞轻点了点头。“小姐,东西送到了,那位陆公子……收下了。
”沈清辞正握着一卷书,却一个字也没看进去,听见这句话,指尖一颤,书页微微卷起,
嘴角不受控制地,轻轻弯起一个极淡的弧度。收下了就好。他就不会再硬扛着伤痛,
不会再受冻挨饿。窗外的阳光正好,洒在书页上,温暖明亮。沈清辞望着窗外,
心底悄悄生出一个微弱却坚定的念头。她不要嫁入侯府,不要做笼中雀。她要等。
等一个机会,等一个能让她光明正大站在他身边,不必躲藏,不必畏惧,
不必被身份束缚的机会。高墙深院锁得住她的人,却锁不住她的心。烂泥泥泞埋得住他的身,
却埋不住他的骨。一墙之隔,一念之间。两颗原本永不相交的心,在无人看见的地方,
悄悄牵在了一起。第七章:侯府催妆,暗递温言六月的朱雀街,暑气渐浓,蝉鸣聒噪,
把沈府高墙内的沉闷,拉得愈发漫长。距离永宁侯府过礼的日子,只剩不到十天,
整座沈府都被一种紧绷而喜庆的氛围笼罩。下人们往来穿梭,忙着清点聘礼、收拾妆奁,
人人脸上都带着笑意,唯有沁芳阁,静得像一潭深水。沈清辞依旧每日端坐在窗前,
读书、习字、抚琴,举止端庄,分毫未乱,看上去早已接受了与世子萧承煜定亲的宿命。
只有春桃知道,她笔下的字,写着写着就会偏;她抚的琴,
音准常常错开;她望着窗外的目光,总是越过院墙,
落在永安城西北那片看不见的灰蒙蒙屋舍上。她在想他。想陆野的伤有没有好透,
想他有没有按时换药,想他是不是又在烂泥巷里与人拼命,想他会不会,也偶尔想起她。
自那日春桃送过衣物银两后,沈清辞不敢再轻易让人递东西。
侯府的人早已安了眼线在沈府内外,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眼底,稍有不慎,便是万劫不复。
她只能把所有牵挂,死死压在心底,日夜煎熬。这日午后,夫人李氏亲自来了沁芳阁,
手里拿着一匹赤金色的云锦,料子华贵,流光溢彩,是京中难得一见的贡品。“清辞,
你看这料子,母亲特意让人从宫里求来的,给你做嫁衣正好。”李氏将云锦铺在桌上,
满眼欢喜。“再过几日侯府过礼,你便是名正言顺的侯府世子妃,往后母亲也就放心了。
”沈清辞垂眸看着那抹刺目的赤金,心口像被细细的针一下下扎着,密密麻麻地疼。嫁衣。
她从未想过,自己的嫁衣,会是这般身不由己的颜色。她屈膝行礼,
声音平静无波:“多谢母亲费心,女儿无福消受。”李氏脸上的笑容一僵:“你这孩子,
说的什么傻话?世子妃的身份,多少人求都求不来,你怎么总说这般丧气话?”沈清辞抬眼,
望着母亲,眼底第一次露出一丝清晰的抗拒:“母亲,女儿不想嫁。女儿不喜欢萧世子,
不想往后一辈子,都守着一个不爱的人过活。”“住口!”李氏脸色骤变,
连忙压低声音:“这种话岂能乱说!若是被你父亲听见,又要动怒!清辞,女子一生,
本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有什么喜欢不喜欢?安稳富贵,便是最好的一生。
”“可女儿想要的,不是富贵。”沈清辞轻声说,语气轻,却异常坚定。她想要的,
是破庙里那束不期而遇的微光,是泥泞里那株不肯低头的野草,
是一个能让她心跳失控、让她甘愿放下一切身份的人。不是朱雀街里,千篇一律的金玉满堂。
李氏看着女儿眼底从未有过的执拗,心头莫名一慌,却还是强压下来,叹道:“你还小,
不懂世事艰难。等你嫁过去就明白了。这嫁衣,母亲会让人尽快做好,你安心等着便是。
”说完,不再给她反驳的机会,转身匆匆离去。房门被轻轻合上,沈清辞缓缓瘫坐在椅上,
浑身力气仿佛被抽干。嫁衣、定礼、婚期……所有的一切,
都在推着她往那条早已铺好的路上走,她像一叶扁舟,被洪流裹挟,
连挣扎的力气都快要没有了。“小姐……”春桃站在一旁,眼眶发红,却不知该如何安慰。
沈清辞沉默许久,忽然抬头,看向春桃,眼神亮得惊人:“春桃,你能不能再帮我一次?
”“小姐尽管说,奴婢万死不辞。”“我想见他一面。”她声音压得极低,
带着一丝颤抖的期盼。“就一面,我有话要对他说。我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嫁人,
我要告诉他……”她要告诉他,她有婚约在身,往后不能再惦记,不能再相见,让他忘了她,
好好活下去。这话太痛,她哽在喉间,说不出口。春桃脸色一白:“小姐,万万不可!
现在府里盯得这么紧,侯府的人随时都在外面看着,您若是出去,一旦被发现,
后果不堪设想啊!”“我知道。”沈清辞垂下眼睫,长长的睫毛遮住眼底的泪光。
“可我必须见他。这或许,是最后一次了。”春桃看着她心碎的模样,终究心软,
咬了咬牙:“好……奴婢帮您。但只能在傍晚,奴婢去买通看守角门的婆子,
您换一身最不起眼的衣裳,快去快回,绝对不能让人看见。”“谢谢你,春桃。
”沈清辞轻声道,心底又酸又涩。她不知道这一见是救赎还是诀别,可她必须去。哪怕,
是去跟他告别。傍晚时分,夕阳把朱雀街的屋檐染成暖金色。沈清辞换上一身灰布衣裙,
头戴帷帽,在春桃的掩护下,再次悄无声息地从角门溜出。这一次,她走得比上次更快,
更慌,心头像压着一块巨石,喘不过气。烂泥巷依旧昏暗潮湿,
空气中弥漫着熟悉的烟火与尘土气息,可沈清辞却觉得,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
她直奔那座破庙。破庙门虚掩着,里面传来轻微的声响,似乎有人在里面打磨什么。
沈清辞轻轻推开门,抬眼望去,瞬间僵在原地。陆野正坐在干草堆上,
手里拿着一块粗糙的石头,在打磨一根短棍。他已经换上了她送的素色衣裳,料子柔软,
衬得他原本桀骜的轮廓,多了几分难得的温和。身上的伤口已经结痂,脸色也好了许多,
不再是那日遍体鳞伤的狼狈。听见动静,陆野猛地抬头,看见门口的身影,瞳孔骤然一缩,
手上的石头“哐当”一声掉在地上。他几乎是立刻起身,快步走到她面前,眉头紧锁,
声音压得极低,带着压抑的慌乱:“你怎么又来了?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
沈府和侯府马上定亲,你不要命了?”他竟知道她的婚约。沈清辞心头一刺,眼眶瞬间红了。
原来,他什么都知道。知道她即将嫁入侯府,知道他们之间,连一丝可能都没有。
她攥紧裙摆,指尖泛白,强忍着眼泪,抬头看向他,
声音轻得发颤:“我……我是来跟你告别的。”“告别?”陆野身子一僵,
死死盯着她帷帽下的脸,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疼得他呼吸一滞。“往后,
我不能再来找你了,也不能再给你送东西了。”沈清辞别开眼,不敢看他的眼睛,
怕自己一开口就哭出来。“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再打架,不要再受伤,按时吃饭,
好好活下去……”她絮絮叨叨地叮嘱,像在交代最后的遗言,每一个字,都剜着自己的心。
陆野沉默地听着,没有说话,只是垂在身侧的手,紧紧攥成了拳,指节泛白,骨节咔咔作响。
他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她是朱雀街的贵女,他是烂泥巷的混混,本就该殊途同归,
永不相见。可真当听见她亲口说出“告别”二字,他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想象中那么洒脱。
心底那株早已生根发芽的芽,被硬生生连根拔起,疼得血肉模糊。“说完了?”许久,
他才开口,声音沙哑得不成样子,冷得像冰。沈清辞一怔,点点头:“说完了……我该走了。
”她转身,想逃,想逃离这让她窒息的告别,想逃离这个让她动了心却注定不能相守的人。
可她刚迈出一步,手腕就被一只滚烫而粗糙的手,狠狠攥住。力道很大,却没有弄疼她。
陆野猛地将她拉了回来,逼她面对着自己,帷帽被他轻轻掀开,露出她通红的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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