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着打了补丁的粗布裙,站在金碧辉煌的忠勇侯府门口,像个天大的笑话。
管家鄙夷的眼神像针一样扎在我身上,领我进去的时候,特意让我走了下人出入的偏门。
他说,大小姐喜欢清静,怕冲撞了她。可我才是这家真正的“大小姐”啊。十六年前,
一场抱错,我流落乡野,而她,一个商贾之女,成了侯府的掌上明珠,
享受着本该属于我的一切。如今我被找回来,却像个闯入者。她叫姜明月,人如其名,
是京城人人称颂的皎洁月光,才情卓绝,温柔善良。而我,叫沈春芽,
一个连大名都没有的乡下野丫头。踏入正厅的那一刻,我看到了我的“好姐妹”。
我与姜明月、兵部侍郎之女孟飞燕义结金兰,曾对着神佛发誓,要当一辈子好姐妹。
可笑我当初还为明月的好命而高兴,原来她的好命,是偷了我的。此刻,姜明月一身华服,
正柔弱无骨地靠在那个清冷矜贵的男人怀里,眼眶通红。那男人,是与她有婚约的镇北侯,
裴恕。而我们另一个好姐妹孟飞燕,正指着我的鼻子尖声叫骂:“你这个乡下来的野丫头,
一来就欺负明月姐姐,安的什么心!”我什么都没做,只是站在这里,就成了恶人。
裴恕的目光扫过我,冷得像冰。我看到姜明月在他怀里,
冲我露出了一个无人察觉的、得意的笑。那一刻,我知道,我们这“姐妹情”,到头了。
01“春芽,你别怪爹娘,明月她……她自小娇生惯养,身子弱,受不得刺激。
” 我名义上的亲娘,侯夫人王氏,拉着我的手,眼里却满是疏离和为难。
我低头看着自己满是薄茧的手,再看看她保养得宜、戴着名贵玉镯的手腕,扯了扯嘴角。
“夫人言重了,我一个乡下丫头,皮实得很。”一声“夫人”,让王氏的脸色白了白。
“你这孩子,怎么还这么生分?该叫娘。” 一旁我的亲爹,忠勇侯姜宏文皱着眉发话了,
语气里带着一丝不耐和高高在上的审视。我还没开口,
那边被丫鬟婆子围着的姜明月就幽幽转醒,她一睁眼,就抓住了裴恕的衣袖,
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阿恕哥哥,你别怪妹妹……都怪我,都怪我占了妹妹十六年的人生,
我……我这就搬出去,把侯府小姐的位置还给妹妹……”她说着就要起身,脚步虚浮,
再一次“恰巧”倒回了裴恕的怀里。我冷眼看着她表演。以前在村里,
我怎么就没发现她这么会演戏?我们三个,她永远是那个最善良、最无辜、最需要人保护的。
孟飞燕性子急躁,是我俩之间的“和事佬”。现在想来,不过是一个唱红脸,
一个唱白脸罢了。裴恕扶着她,眉头紧锁,看向我的眼神里多了几分责备。“姜小姐刚回府,
还是先安顿下来为好,明月身体不好,有什么事,以后再说。”他叫我“姜小姐”,
却亲昵地称呼姜明月为“明月”。孟飞燕更是直接冲了过来,护在姜明月身前,
对我怒目而视:“你满意了?一来就把明月姐姐气晕过去!你是不是觉得你回来了,
就可以把所有东西都抢走?我告诉你,裴哥哥是不会喜欢你这种粗鄙丫头的!
”我看着眼前这对“姐妹情深”的璧人,还有旁边对我横眉冷对的“好姐妹”,
心里一片冰凉。这就是我的亲人,我的姐妹,我的……未婚夫?不,裴恕是姜明月的未婚夫。
我算什么?一个鸠占鹊巢故事里,那个不合时宜、人人厌弃的“原主”?“飞燕,不许胡说!
” 姜明月虚弱地呵斥了一句,然后歉意地看向我,“妹妹,你别怪飞燕,
她也是太担心我了。我们……我们还是好姐妹,对不对?”她朝我伸出手,那只手纤细白嫩,
仿佛上好的羊脂玉。好姐妹?我脑子里闪过在村里时,
她是如何“无意”间打湿我唯一一件新衣裳,
又是如何“不小心”让夫子以为我偷了她的笔墨,罚我抄书抄到深夜。
那时我只当她是娇气、是无心之失。现在看来,桩桩件件,都是算计。我没有去握她的手,
只是淡淡地开口:“不敢当。我是沈春芽,不是什么侯府小姐。
你们的亲人、姐妹、未婚妻是姜明月,不是我。”说完,我转身就走。“站住!
” 忠勇侯姜宏文一声怒喝,“粗野不堪,毫无规矩!来人,带二小姐回房,没有我的允许,
不许踏出房门半步!”“二小姐”,多么讽刺的称呼。我没有反抗,
任由两个壮硕的婆子一左一右地“扶”着我,走向那个我从未踏足过的“家”。
经过裴恕身边时,我听见他用极低的声音对怀里的姜明月说:“别怕,有我。”那声音,
是我从未听过的温柔。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疼得快要喘不上气。原来,
十六年的乡野生活,磨平的不仅是我的肌肤,还有我的心。我以为自己刀枪不入,
却还是在这一刻,溃不成军。02我被关在了一间偏僻的院子里,院门被一把大锁牢牢锁住。
送来的饭菜,是下人吃的残羹冷炙。我不在乎。在乡下,能吃饱饭就是天大的福气了。
我只是没想到,他们会用这种方式来对待一个失散十六年的亲生女儿。或者说,在他们心里,
我这个亲生女儿,远没有那个养了十六年的养女重要。夜里,有人撬开了我的门锁。
是孟飞燕。她提着一盏灯笼,身后跟着两个小厮,手里还拎着食盒。“春芽,
你别怪侯爷侯夫人,他们也是一时接受不了。” 她把食盒放在桌上,摆出几样精致的小菜,
“明月姐姐听说你没吃饭,特意让厨房给你做的,还求了侯爷,让我来看看你。”我看着她,
没说话。她被我看得有些不自在,干咳一声:“我知道你心里有气,换谁都一样。
可明月姐姐是无辜的,她也不知道会这样啊。我们三个以前那么好,你忘了?”我当然没忘。
我没忘是谁在我饿肚子的时候,把自己的窝窝头分我一半。
也没忘是谁在我被村里野孩子欺负的时候,拿着棍子冲上去,比我还凶。那时候的孟飞燕,
虽然咋咋呼呼,却有几分真性情。可现在,她眼里只有姜明月。“有事就直说吧。
” 我淡淡地开口。孟飞燕愣了一下,随即脸上露出一丝尴尬:“其实……其实是裴哥哥。
他下个月就要和明月姐姐大婚了。可你的身份……如今有些尴尬。”我瞬间明白了。
“他想让我怎么做?永远当个乡下丫头,还是自己找个地方消失?”“春芽,
你怎么能这么想裴哥哥!” 孟飞燕拔高了声音,“裴哥哥不是那种人!
他只是……他只是希望你能顾全大局。”“顾全大局?” 我笑了,“怎么个顾全法?
让我承认,我就是个冒牌货,姜明月才是真正的金枝玉叶?还是让我祝福他们,
然后找个角落自己了此残生?”“你!” 孟飞燕气得脸都红了,
“你这人怎么这么不知好歹!明月姐姐和裴哥哥是真心相爱的!你非要拆散他们吗?你回来,
已经抢走了明月姐姐的爹娘,现在还想抢走她的未婚夫?”我看着她,
一字一句地问:“孟飞燕,你扪心自问,到底是谁抢了谁的人生?
”孟飞燕被我问得哑口无言,半晌才强词夺理道:“那又不是明月姐姐的错!
她什么都不知道!她才是最可怜的!”“是吗?” 我站起身,走到她面前,
目光直视着她的眼睛,“那你知道吗?三年前,我采草药摔断了腿,
是你口中最善良的明月姐姐,‘无意’间把郎中引去了别处,害我差点瘸了一条腿。
你知道吗?去年冬天,我好不容易攒钱买了二两棉花,想给养母做件棉衣,
又是你口中最善良的明月姐姐,‘不小心’把桐油灯打翻,烧了那堆棉花,
还差点烧了整个屋子。”这些事,我从未对人说过。因为我知道,说了也没人信。
在所有人眼里,姜明月都是完美的化身。孟飞燕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嘴唇哆嗦着:“你……你胡说!明月姐姐不是那样的人!”“我是不是胡说,你心里清楚。
” 我逼近一步,“你忘了?那次烧了棉花,你的袖口也沾了桐油,味道三天都没散去。
你敢说,你不知情?”孟飞燕的眼神瞬间慌乱,她猛地后退一步,像是见了鬼一样看着我。
“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她丢下这句话,仓皇地跑了出去,连食盒都忘了拿。
我看着桌上还冒着热气的饭菜,心里一片冷笑。姜明月,这就是你的手段吗?
先是让孟飞燕来试探我,用姐妹情谊来道德绑架我。如果我吃了这顿饭,
就代表我接受了她们的“好意”,默认了她们的安排。可惜,我沈春芽,
在乡下吃了十六年的苦,早就不是那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了。03第二天,侯夫人王氏来了。
她屏退了下人,亲自为我端来一碗燕窝粥。“春芽,喝点吧,这是娘亲手给你熬的。
” 她的眼圈红红的,似乎一夜没睡。我看着那碗晶莹剔透的燕窝,没有动。“昨天晚上,
孟小姐来过了。” 我开门见山。王氏端着碗的手一僵,脸上的悲伤也凝固了。
“她……她都跟你说了?”“说了。” 我看着她,“你们是想让我,永远闭嘴,对吗?
”王氏的眼泪瞬间就下来了,她放下碗,抓住我的手,泣不成声:“春芽,娘对不起你!
是娘没用,是娘没有保护好你!”“可是明月……明月她是我们看着长大的啊!她知书达理,
温婉可人,是整个侯府的骄傲。而你……你虽然是我的亲生女儿,
可你……你毕竟在乡野长大,很多规矩都不懂。”她的话,像一把钝刀子,
一刀一刀地割在我的心上。原来,在我的亲生母亲眼里,我最大的错,就是不够“上流”。
“所以,为了侯府的颜面,为了你们引以为傲的养女,我就必须牺牲,是吗?
”王氏哭着摇头:“不是的,春芽,娘不是这个意思。娘只是……娘只是希望你能理解。
明月和裴侯爷的婚事,是早就定下的,关系到两家的颜面,甚至是朝堂的安稳。这门婚事,
不能有任何差池。”“所以,你们要我怎么做?”王氏从怀里掏出一个包裹,放在我面前。
“这里是五千两银票,还有京郊的一处庄子。你……你就对外宣称,是侯府收的义女。以后,
侯府会保你一世衣食无忧,再为你寻一门好亲事。这样……这样对谁都好,好不好?
”五千两,一个庄子。这就是我十六年人生的价码。我笑了,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娘,
” 我第一次这样叫她,声音却冰冷得没有一丝温度,“你知不知道,在乡下,
一个鸡蛋就能换一文钱,一两银子,够我们一家吃上大半年。五千两,对我来说,
是天文数字。”王氏的脸上露出一丝喜色:“春芽,你答应了?”“我没答应。
” 我收起笑容,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说,“我只问你一件事。十六年前,抱错孩子的事,
真的是意外吗?”王氏的脸色“唰”地一下变得惨白。她惊恐地看着我,嘴唇颤抖,
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我懂了。从她进门的那一刻起,我就在观察她。她说起姜明月时,
是发自内心的骄傲和疼爱。而看向我时,眼神里除了愧疚,
还有一丝我当时看不懂的……恐惧。现在我明白了。那不是意外,是人为。而我的亲生母亲,
知情不报,甚至可能……就是帮凶。“你出去。” 我指着门口,声音发抖。
“春芽……”“我让你出去!” 我抓起桌上的那碗燕窝,狠狠地摔在地上。
滚烫的粥水溅在我的手背上,火辣辣地疼。可再疼,也比不上心里的万分之一。
王氏吓得连连后退,最后被门槛绊了一下,狼狈地跌坐在地。她看着我,
眼神里充满了恐惧和绝望。我没有再看她一眼,转身走回床边,用被子蒙住了头。被子里,
我死死地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哭出声。沈春芽,哭什么?从你踏进这个侯府开始,
你就该知道,这里没有你的亲人。这里,是龙潭虎穴。你要做的,不是哭,是活下去,然后,
把属于你的一切,都夺回来!04我被“病”了。侯府对外宣称,
刚找回来的二小姐水土不服,需要静养。我知道,这是他们软禁我的借口。
姜明月来看过我一次,隔着屏风,声音柔得能滴出水来。“妹妹,你好好养病,等你好了,
姐姐带你去京城里最好玩的铺子逛逛。你喜欢什么,姐姐都买给你。”她顿了顿,
又说:“对了,再过半个月,就是我和阿恕哥哥的大婚了。到时候,你一定要来喝杯喜酒啊。
”这是炫耀,也是警告。我躺在床上,没有出声。她似乎也不在意,自顾自地说了一会儿,
便离开了。她走后,我从枕头下摸出一根磨尖了的银簪。这是我养母留给我唯一的东西。
她说,女孩子家,要懂得保护自己。我不能坐以待毙。我开始装疯卖傻。白天,
我把房间里所有能砸的东西都砸了,嘴里胡言乱语。晚上,我就用银簪撬窗户上的木条。
看守我的婆子们起初还很紧张,后来见我只是在屋里发疯,便也懈怠了,只当我是受了刺激,
疯了。这正是我想要的。终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撬开了窗户,逃了出去。
侯府的守卫很严,但我从小在山里长大,攀爬跳跃是我的本能。我避开巡逻的家丁,
像一只壁虎一样,翻上了侯府高高的围墙。跳下去之前,
我回头看了一眼这座富丽堂皇的牢笼。灯火通明的,是姜明月的院子。
隐约还能听到丝竹之声。她在为自己的大婚做准备。而我,像一条丧家之犬,
在雨夜里仓皇逃窜。我咬了咬牙,纵身一跃。落地的时候,脚踝传来一阵剧痛,我闷哼一声,
知道是扭伤了。但我不敢停下,拖着伤腿,一瘸一拐地消失在漆黑的雨巷里。
我不知道该去哪里。京城这么大,却没有我的容身之处。雨越下越大,我浑身湿透,
又冷又饿,脚踝的疼痛一阵阵传来,意识也开始模糊。就在我快要撑不住的时候,
一辆马车在我身边停下。车帘掀开,露出一张清冷俊美的脸。是裴恕。他撑着一把油纸伞,
走到我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我。“闹够了?” 他的声音,比这雨夜还要冷。我看着他,
没有说话,只是死死地握着手里的银簪。他似乎注意到了我的小动作,
嘴角扯出一抹嘲讽的弧度。“收起你的爪子,我不是来抓你回去的。”他弯下腰,
一把将我打横抱起。我惊呼一声,下意识地挣扎起来。“别动!” 他低喝一声,
“不想死的话,就老实点。”他的怀抱,很温暖,带着一股淡淡的龙涎香。
我鬼使神差地停止了挣扎,任由他把我抱上了马车。马车里很宽敞,铺着厚厚的软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