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1400楔子 永乐元年,紫禁城阙永乐元年,正月初一。朔风卷着残雪,
掠过紫禁城的琉璃瓦顶,在奉天殿的飞檐翘角上打着旋儿,发出呜呜的声响。
殿内却暖如阳春,鎏金铜炉里燃着上好的檀香,烟气袅袅,氤氲着殿中君臣的衣袂。
新帝朱棣,身着十二章纹的衮龙袍,端坐在九龙御座之上。他年近四十,面容刚毅,
颔下的虬髯梳理得一丝不苟,一双鹰隼般的眸子,扫过阶下俯首的文武百官,
目光里带着睥睨天下的威严,也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靖难之役,三年血战。
从北平起兵,到攻破南京,他踏着尸山血海,登上了这至尊之位。可这龙椅坐得并不安稳。
建文帝朱允炆下落不明,流言蜚语在江南的烟雨里滋生蔓延;忠于旧主的文臣武将,
或自刎殉国,或隐遁山林,或潜伏暗处,伺机而动;北方的鞑靼、瓦剌,虎视眈眈,
屡屡犯边;南方的交趾,蠢蠢欲动,叛乱频发。“陛下,”户部尚书夏原吉出列,躬身奏道,
“今岁漕运初通,然淮河段冰封未融,江南漕粮滞留在扬州,恐难如期抵达京师。北平新定,
军饷粮草缺口甚大,还请陛下定夺。”朱棣眉头微蹙。他迁都北平的心意已决,
可这百废待兴的局面,处处都要用钱、用粮、用人。他沉吟片刻,沉声道:“传朕旨意,
令工部加紧疏通淮河河道,着扬州知府即刻组织民夫,破冰运粮。北平那边,
令成国公朱能暂代总兵官,节制诸军,务必守住北疆门户。”“臣遵旨!”夏原吉领旨退下。
又有兵部尚书刘俊出列:“陛下,鞑靼可汗鬼力赤,遣使者来朝,名为进贡,
实则窥探我朝虚实。且瓦剌部马哈木,近日兼并周边部落,势力渐盛,恐为我朝大患。
”朱棣眼中寒光一闪。他戎马半生,最不怕的就是打仗。可如今大明初定,百姓流离,
国库空虚,实在不宜再起刀兵。“厚赏鞑靼使者,遣其归国。传旨给镇守辽东的江阴侯吴高,
令其整饬兵马,严加防备。再遣使谕马哈木,晓以利害,令其安分守己。”“臣遵旨!
”君臣议事,直至日头偏西。待百官退去,朱棣独留内阁首辅解缙在殿中。解缙是当世才子,
洪武年间便入朝为官,建文朝时曾力主削藩,靖难后却转投朱棣麾下,凭借着过人的才学,
深得朱棣信任。“解爱卿,”朱棣靠在御座上,语气缓和了几分,“《永乐大典》的编纂,
进展如何了?”解缙躬身道:“陛下,臣已召集天下文士两千余人,遍搜天下藏书,
分门别类,辑录成册。如今初稿已具,然篇幅浩繁,尚需校勘修订,方能呈给陛下御览。
”朱棣点了点头,眼中闪过一丝期许:“此书当囊括古今,包罗万象,
为后世子孙留下一部煌煌巨著。朕盼着,它能与大明的江山一同,永垂不朽。”他站起身,
走到殿外的丹陛之上,望着远处连绵的宫阙,以及宫墙之外,灰蒙蒙的天空。永乐元年,
大明王朝,正站在一个风雨飘摇的十字路口。而在这皇城根下,一个来自六百年后的灵魂,
正悄然苏醒。第一章 正阳门外,布衣少年正阳门外,柳树巷。狭窄的巷子,
两旁是低矮的土坯房,屋顶上的茅草被寒风刮得七零八落。巷子深处,一间破败的小院里,
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正蜷缩在冰冷的土炕上,剧烈地咳嗽着。少年名叫沈墨,三天前,
他还是二十一世纪某历史系的大三学生,一场意外的车祸,
让他的灵魂穿越到了这个大明永乐元年的少年身上。原主也叫沈墨,是个孤儿,父母早亡,
靠着街坊邻里的接济,勉强活了下来。三天前,原主在巷口的冻河里捞鱼,不慎落水,
高烧不退,一命呜呼,这才让来自现代的沈墨,鸠占鹊巢。沈墨咳得撕心裂肺,浑身滚烫。
他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却发现四肢百骸都像是散了架一样,绵软无力。“这破身子,
也太弱了。”沈墨在心里苦笑。他是个历史迷,尤其痴迷于明史,对永乐年间的风云变幻,
了如指掌。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穿越到这个时代,
而且还是个一穷二白、朝不保夕的孤儿。“吱呀”一声,院门被推开,一个穿着粗布棉袄,
挎着竹篮的中年妇人走了进来。妇人姓王,是巷子口开豆腐坊的王大娘,
也是原主为数不多的熟人。“墨儿,你醒了?”王大娘快步走到炕边,
伸手摸了摸沈墨的额头,眉头紧锁,“烧还没退呢!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犟?大冷天的,
去冻河里捞什么鱼?”沈墨勉强挤出一丝笑容:“王大娘,麻烦你了。”“跟大娘客气什么!
”王大娘叹了口气,将竹篮放在炕边,从里面拿出两个热腾腾的玉米面窝头,
还有一碗温热的豆腐脑,“快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吃完了,再把这药喝了。”竹篮里,
还放着一包熬好的草药。沈墨的鼻子一酸。在这个陌生的时代,王大娘的关怀,
是他感受到的唯一一丝暖意。他撑着身子坐起来,接过窝头和豆腐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玉米面窝头粗糙干涩,咽下去的时候,剌得喉咙生疼。可沈墨却吃得格外香甜。他知道,
在这个粮食金贵的年代,这两个窝头,是王大娘省下来的口粮。“大娘,
这药钱……”沈墨吃完东西,看着那包草药,有些愧疚地说道。“药钱什么的,先别提!
”王大娘摆了摆手,“你先把身子养好。等好了,再想办法挣钱。对了,墨儿,你识字,
又读过几年书,不如去城东的李记书铺碰碰运气。听说李掌柜正招个伙计,管吃管住,
还能挣几个月钱。”沈墨的眼睛一亮。他穿越过来这三天,
一直在琢磨着怎么在这个时代活下去。原主虽然读过几年私塾,识得一些字,
可手无缚鸡之力,干不了体力活。去书铺当伙计,倒是个不错的选择。既能解决温饱,
又能接触到书籍,了解这个时代的更多信息。“多谢大娘!”沈墨连忙道谢。
王大娘又叮嘱了几句,这才离开。沈墨喝了苦涩的草药,躺在炕上,开始盘算起来。
永乐元年,朱棣刚刚登基,根基未稳。这个时代,有郑和下西洋的壮举,
有《永乐大典》的编纂,有迁都北平的谋划,也有削藩的余波,有朝堂的党争,
有边疆的烽火。机遇与危机并存。对于他这个来自未来的历史迷来说,这是一个充满了挑战,
也充满了机遇的时代。他不想一辈子窝在这个小小的柳树巷,当个默默无闻的书铺伙计。
他想要在这个波澜壮阔的时代,留下自己的足迹。“朱棣,解缙,夏原吉,
郑和……”沈墨在心里默念着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眼中闪过一丝炽热的光芒。他要活下去,
而且要活得精彩。第二天一早,沈墨的烧退了大半。他换上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裳,
辞别了王大娘,朝着城东的李记书铺走去。正阳门外,车水马龙。行人穿着各色的衣裳,
有头戴幞头的官员,有身着短褐的百姓,有挑着担子的货郎,有骑着高头大马的武士。
街道两旁,商铺林立,酒肆、茶馆、布庄、当铺,吆喝声、叫卖声、谈笑声,此起彼伏。
沈墨穿梭在人群中,好奇地打量着这个时代的一切。他看到,街边的墙上,贴着官府的告示,
上面写着招募民夫疏通河道的消息,还有捉拿“建文余党”的通缉令。他看到,
几个身着飞鱼服的锦衣卫,骑着马,耀武扬威地从街上掠过,百姓们纷纷避让,
脸上露出畏惧的神色。锦衣卫,朱棣的爪牙。在这个时代,锦衣卫的名字,
代表着血腥和恐怖。沈墨的脚步顿了顿,眼神变得凝重起来。他知道,
在这个皇权至上的时代,伴君如伴虎。想要出人头地,就必须小心翼翼,步步为营。
李记书铺在城东的文昌街。这是一条专门卖书、笔墨纸砚的街道。街道两旁,
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有手抄本,有雕版印刷的刻本。书香气息,扑面而来。
李记书铺是文昌街上最大的一家书铺。铺子里,书架林立,
摆满了经史子集、诗词歌赋、医卜星相、农桑技艺等各类书籍。沈墨走进书铺的时候,
一个穿着绸缎长衫,留着山羊胡的中年男子,正坐在柜台后面,拨弄着算盘。
这应该就是李掌柜了。“掌柜的,”沈墨走上前,躬身行礼,“小子沈墨,听说贵铺招伙计,
特来应征。”李掌柜抬起头,上下打量了沈墨一番。见他虽然衣衫破旧,但眉目清秀,
眼神明亮,身上透着一股读书人特有的儒雅之气,心中便有了几分好感。“你识字?
”李掌柜问道。“读过几年私塾,四书五经,略通一二。”沈墨答道。“哦?
”李掌柜来了兴趣,从书架上抽出一本《论语》,翻到其中一页,“你且读来听听。
”沈墨接过书,清了清嗓子,朗声读道:“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
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他的声音清朗,吐字清晰,
而且对《论语》的内容,了如指掌。李掌柜点了点头,又问道:“除了《论语》,
还读过什么书?”“《孟子》《大学》《中庸》,都读过。此外,还读过一些史书,
比如《史记》《汉书》。”沈墨答道。他是历史系的学生,对这些史书,自然是烂熟于心。
李掌柜的眼睛更亮了。他招伙计,原本只需要识得字,能记账、招呼客人就行。没想到,
沈墨竟然读过这么多书。这样的人才,可遇不可求。“不错!”李掌柜放下算盘,站起身来,
“你叫沈墨是吧?从今天起,你就留在我这书铺里当伙计。管吃管住,月钱三百文。干得好,
还有赏钱。”三百文,在永乐年间,不算多,但也不算少。足够沈墨维持生计了。
“多谢掌柜的!”沈墨喜出望外,连忙道谢。就这样,沈墨在李记书铺,落下了脚。
第二章 书铺风波,初露锋芒李记书铺的活计,并不轻松。每天天不亮,沈墨就要起床,
打扫店铺,擦拭书架,整理书籍。等客人来了,要招呼客人,介绍书籍,还要帮忙算账。
晚上,还要盘点货物,登记账目。沈墨是个勤快的人,而且脑子灵活,手脚麻利。没过几天,
就把书铺的活计,打理得井井有条。李掌柜对他越来越满意。这天下午,
书铺里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客人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身着青色儒衫,头戴方巾,
手里拿着一把折扇,看起来像是个读书人。青年走进书铺,目光扫过书架,
最后落在了一本《史记》上。他伸手拿起那本《史记》,翻了几页,眉头皱了起来。
“掌柜的,”青年放下书,对着李掌柜说道,“你这《史记》,是残本吧?
缺了《项羽本纪》这一卷。”李掌柜连忙走过去,看了看那本《史记》,
苦笑道:“这位公子,您真是好眼力。这《史记》确实是残本。完整的《史记》,价格昂贵,
而且市面上很难买到。小本生意,实在是进不起货。”青年叹了口气,
满脸失望:“我找《项羽本纪》找了好久,没想到,连你这最大的书铺,都只有残本。
”沈墨在一旁听着,心中一动。《史记》的《项羽本纪》,是司马迁笔下最精彩的篇章之一。
他记得,自己穿越过来的时候,背包里还装着一本现代出版的《史记》。
那本《史记》是完整的,而且还有详细的注释。只是,那本《史记》,是简体字印刷的。
在这个时代,简体字可是闻所未闻。“公子,”沈墨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上前,躬身道,
“小子倒是知道《项羽本纪》的全文。”青年愣了一下,看向沈墨:“哦?你知道?
”李掌柜也有些惊讶。他只知道沈墨读过《史记》,但没想到,
他竟然能记住《项羽本纪》的全文。“小子不才,曾读过完整的《史记》,对《项羽本纪》,
略有印象。”沈墨答道。青年的眼中闪过一丝怀疑:“你且背一段来听听。
就背项羽破釜沉舟那段。”沈墨点了点头,清了清嗓子,朗声背诵道:“项羽已杀卿子冠军,
威震楚国,名闻诸侯。乃遣当阳君、蒲将军将卒二万渡河,救巨鹿。战少利,陈余复请兵。
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
于是至则围王离,与秦军遇,九战,绝其甬道,大破之,杀苏角,虏王离。涉间不降楚,
自烧杀。当是时,楚兵冠诸侯。诸侯军救巨鹿下者十余壁,莫敢纵兵。及楚击秦,
诸将皆从壁上观。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楚兵呼声动天,诸侯军人人惴恐。于是已破秦军,
项羽召见诸侯将,入辕门,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项羽由是始为诸侯上将军,
诸侯皆属焉。”他的背诵,一字不差,而且抑扬顿挫,充满了感染力。青年听得目瞪口呆。
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对着沈墨拱手道:“这位兄台,好记性!佩服,佩服!
”李掌柜也惊呆了。他没想到,沈墨竟然有如此过目不忘的本领。沈墨笑了笑,
说道:“公子过奖了。只是记性略好一些罢了。”青年看着沈墨,
眼中闪过一丝热切:“兄台,不知你可否将《项羽本纪》的全文,默写出来?
我愿意出高价购买。”沈墨沉吟片刻。默写《项羽本纪》,倒不是什么难事。而且,
这也是一个挣钱的好机会。只是,简体字的问题,必须解决。“公子,默写全文,倒也可以。
只是小子的字迹,有些潦草,还请公子勿怪。”沈墨说道。他打算用繁体字来默写。
虽然他平时写简体字写惯了,但繁体字,他也认识,而且能写出来。“无妨,无妨!
”青年连忙说道,“只要是全文,字迹潦草一些,也没关系。”李掌柜见有生意上门,
连忙说道:“公子,不如就在小店默写。小店有上好的宣纸和笔墨。”青年点了点头:“好!
那就麻烦掌柜的了。”李掌柜立刻取来宣纸、笔墨,铺在一张桌子上。沈墨走到桌前,
拿起毛笔,蘸了蘸墨汁。他的毛笔字,不算太好,但也不算太差。毕竟,在大学里,
他选修过书法课。深吸一口气,沈墨提笔,在宣纸上写了起来。《项羽本纪》全文,
洋洋洒洒数千字。沈墨写得一丝不苟,字迹工整,而且用的都是标准的繁体字。
青年站在一旁,看着沈墨笔下流淌出的文字,眼中的敬佩之色,越来越浓。两个时辰后,
沈墨终于写完了最后一个字。他放下毛笔,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青年迫不及待地拿起宣纸,
仔细阅读起来。读完之后,青年激动得满脸通红:“太好了!太好了!
这正是我要找的《项羽本纪》!兄台,大恩不言谢!”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
递给沈墨:“兄台,这是五两银子,不成敬意。请你务必收下。”五两银子!
李掌柜的眼睛都直了。要知道,他这书铺,一个月的利润,也不过一两多银子。
沈墨也有些惊讶。五两银子,对他来说,可是一笔巨款。他连忙推辞道:“公子,太多了。
小子只是默写一遍,不敢受此重谢。”“兄台,你就收下吧!”青年坚持道,
“这《项羽本纪》,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区区五两银子,算不了什么。”推让了几番,
沈墨最终还是收下了银子。青年拿着默写的《项羽本纪》,千恩万谢地离开了书铺。
看着青年离去的背影,李掌柜拍了拍沈墨的肩膀,哈哈大笑道:“好小子!你真是个福星!
五两银子啊!这下,咱们书铺可是赚大发了!”沈墨笑了笑,没有说话。他知道,
这只是一个开始。这笔银子,让沈墨的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他给王大娘送了一些粮食和布匹,感谢她的照顾。然后,又给自己添置了几件新衣裳。
剩下的银子,他都小心翼翼地存了起来。他知道,在这个时代,钱,是安身立命的根本。
日子一天天过去,沈墨在书铺里,过得也算安稳。他利用闲暇时间,阅读书铺里的各种书籍。
他发现,这个时代的书籍,虽然种类繁多,但很多都是孤本、残本,而且内容相对单一。
比如,关于农业的书籍,大多只记载了一些传统的耕作方法,没有关于高产作物的介绍。
关于手工业的书籍,也只记载了一些简单的技艺,没有关于机械制造的内容。沈墨的心中,
渐渐萌生了一个想法。他来自未来,知道很多这个时代没有的知识。比如,
高产的玉米、土豆、红薯,比如,先进的耕作技术,比如,改良的手工业工具。
如果他能把这些知识,传播出去,不仅能改善百姓的生活,
还能为自己积累更多的资本和声望。这个想法,像一颗种子,在他的心里,生根发芽。这天,
沈墨正在书铺里整理书籍,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喧闹声。他走出书铺,
朝着喧闹声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一群人,正围在文昌街的街口,指指点点。“出什么事了?
”沈墨心中好奇,也走了过去。挤过人群,沈墨看到,街口的空地上,躺着一个老汉,
口吐白沫,浑身抽搐。旁边,一个年轻的妇人,正跪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爹!爹!
你醒醒啊!”周围的百姓,议论纷纷。“这不是张老汉吗?怎么突然晕倒了?”“看样子,
像是中了邪!”“快请郎中啊!”妇人哭着说道:“郎中已经请过了,可郎中说,爹的病,
他治不了。”沈墨挤到前面,蹲下身子,仔细观察张老汉的症状。口吐白沫,浑身抽搐,
瞳孔放大。这症状,太熟悉了。在现代,这是典型的癫痫发作。沈墨的眉头皱了起来。癫痫,
在现代,虽然不能根治,但可以通过药物,控制发作。可在这个时代,
郎中们根本不知道癫痫是什么,只会当成是中邪,或者是疑难杂症,束手无策。
看着妇人哭得肝肠寸断的样子,沈墨的心中,涌起一股恻隐之心。他犹豫了一下,
还是开口说道:“这位大嫂,我或许能救你爹。”第三章 银针救人,
声名鹊起沈墨的话音刚落,周围的百姓,都齐刷刷地看向他。妇人抬起头,
泪眼婆娑地看着沈墨:“这位小哥,你……你真的能救我爹?
”沈墨点了点头:“我不敢保证一定能治好,但可以试试。”他知道,在这个时代,
随便给人治病,是一件风险很大的事情。万一治不好,不仅会落得个庸医害人的名声,
还可能惹上麻烦。可他实在不忍心看着张老汉就这么痛苦地死去。“小哥,求求你,
救救我爹吧!”妇人跪在地上,对着沈墨磕起了头。“大嫂,你快起来!
”沈墨连忙扶起妇人,“我尽力而为。”他转过头,
对着围观的百姓说道:“麻烦大家让一让,给张老汉腾出一点空间。另外,谁有银针?
借我一用。”银针?百姓们面面相觑。银针是郎中看病用的,他们这些普通人,哪里会有?
“我有!”人群中,一个声音响起。一个背着药箱的郎中,挤了进来。
正是之前给张老汉看过病的那位郎中。郎中看着沈墨,眼中闪过一丝怀疑:“小哥,
你年纪轻轻,也懂医术?”沈墨笑了笑:“略懂一些。郎中,可否借你的银针一用?
”郎中犹豫了一下,还是从药箱里拿出了一包银针,递给沈墨:“小哥,这病凶险得很,
你可要小心。”“多谢郎中提醒。”沈墨接过银针。他深吸一口气,
回忆起在大学里学过的针灸知识。癫痫发作,针灸的穴位,
主要是人中、百会、内关、足三里等。沈墨拿起一根银针,小心翼翼地刺入张老汉的人中穴。
然后,又依次刺入百会穴、内关穴、足三里穴。他的动作,虽然算不上熟练,但却准确无误。
周围的百姓,都屏住了呼吸,紧张地看着。妇人更是双手合十,不停地祈祷。
过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张老汉的抽搐,渐渐停止了。口吐白沫的症状,也减轻了不少。
又过了一会儿,张老汉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爹!你醒了!”妇人激动得热泪盈眶,
扑到张老汉的身边。张老汉看着妇人,虚弱地说道:“闺女……我……我这是怎么了?
”周围的百姓,爆发出一阵欢呼。“好了!张老汉醒了!”“这小哥真是神医啊!
”“年纪轻轻,医术这么高明!”郎中也瞪大了眼睛,看着沈墨,满脸的不可思议。
他刚才给张老汉把脉,明明已经脉象微弱,几乎快要断了。没想到,沈墨只用几根银针,
就把人救活了。沈墨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对着妇人说道:“大嫂,
张老汉的病,暂时稳住了。但这只是治标不治本。以后,要让他保持心情舒畅,不要劳累,
不要受刺激。否则,还会发作。”“多谢小哥!多谢小哥!”妇人对着沈墨,
又是磕头又是道谢。张老汉也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对着沈墨道谢。
沈墨连忙扶住他:“张老汉,你刚醒,身子虚弱,还是躺着吧。”围观的百姓,
纷纷对着沈墨竖起了大拇指。“小哥,你叫什么名字?真是好样的!”“沈墨,
他是李记书铺的伙计!”有人认出了沈墨。“原来他叫沈墨!真是个好小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