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年了。我又站在寒山寺的门前,手里握着已经温热的护身符。“姑娘,又是你啊。
”寺门口扫地的老僧人抬起头,手中的竹帚停了一瞬。我点点头,不知道该说什么。七年了,
连寺里的僧人都认得我这张年年今日必出现的脸。“今年……还是求平安?”他问。“嗯。
”跨过那道门槛时,我的手指下意识地蜷缩了一下。他又不在这里,
可我却总觉得他在我身旁,笑着说:“你从来没牵过我的手跨过这道门槛。
”我记得他说这话时的表情,眼睛弯成月牙,嘴角微微上扬,
那种调皮又带着一点委屈的样子,好像我真的欠了他什么似的。“那是因为你腿长,
一步就跨过去了。”当时我是这么回答的。“借口,”他摇头,“你就是害羞。
”我没有反驳。他是对的。我们认识七年,恋爱五年,可直到他离开,
我都很少在公共场合主动牵他的手。不是不想,是不敢。总觉得太过张扬的幸福会遭天妒。
现在想来,真是傻得可笑。大殿里檀香的味道一如既往地浓郁,我跪在蒲团上,闭上眼睛,
却不知道该祈祷什么。前三年,我求他康复;第四年,我求奇迹;第五年,
我求他来世安康;第六年,我求自己能忘记痛苦。今年呢?第七年,我该求什么?“佛祖,
”我低声说,声音在空旷的大殿里显得有些突兀,“如果真有来世,
让他健康平安地过一生吧。不用记得我,不用回来找我,只要他好好地活着,就好。
”说完这话,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疼得厉害。我说谎了。
我还是希望他能记得我,还是希望他有一天会回来,就像他承诺的那样。“如果我不在了,
不要难过。”那个夏天,病房里满是消毒水的味道,窗外的栀子花开得正盛,
香气透过窗缝钻进来,和他身上日渐明显的药味混在一起,“我会回来的,
带着栀子花回来找你。这样你就不会忘记我了。”我握着他的手,那双手曾经那么有力,
能轻易把我举起来转圈,现在却瘦得能看见骨头的形状。“别说傻话,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些,“你会好起来的。”“我是认真的,”他侧过头看我,
眼睛里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光芒,“我肯定会回来找你的。你等着我,好吗?”我没有回答,
只是把他的手贴在自己脸上,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傻妞,别哭啊。
”他想抬手擦我的眼泪,但已经没什么力气了。“你才傻,”我哽咽着说,“说这种傻话。
”他笑了,那个笑容像是用尽了他最后的力气:“你记得就行。等我回来,带着栀子花。
”我走出大殿时,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我在寺院的角落里找了个石凳坐下,
看着人来人往。这些年,我来寒山寺七次,每次都会在这里坐一会儿。
这是我们第一次遇见的地方。那时我刚大学毕业,一个人来苏州旅行。
寒山寺是行程中的一站,其实我对寺庙没什么特别的兴趣,
只是觉得“姑苏城外寒山寺”这句诗太过有名,不来看看似乎说不过去。
我就是在那个角落遇见他的。他当时正拿着素描本画画,
专注得没有注意到我已经在他身后站了好几分钟。“你在画什么?”我终于忍不住问。
他吓了一跳,手里的铅笔差点掉在地上。转过头来,我看到了一张年轻的脸,眼睛特别亮,
像是有星星住在里面。“啊,我在画那边的古树。”他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棵银杏,
“你看它的枝干,多有生命力。”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那是一棵很老的银杏树,
枝干虬结,确实有种独特的美感。“你是学美术的?”我问。“不是,业余爱好。
”他笑了笑,把素描本合上,“你呢?一个人来旅行?”我点点头。我们就这样聊了起来,
从寒山寺的历史聊到各自的生活,从诗词聊到音乐。不知不觉,太阳已经西斜。
“你接下来要去哪里?”他问。“回酒店,明天去拙政园。”“我知道一家很好的面馆,
就在附近。”他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带你去。
算是……为刚才吓到你的补偿。”我笑了:“你哪有吓到我,是我吓到你了才对。
”“那就当作是我想请你吃饭的借口?”他眨眨眼。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一碗面。不,
也许面本身并没有那么特别,特别的是坐在我对面的人,特别的是那天下午的阳光,
特别的是那种“这个人和我好像认识了很久”的感觉。饭后,他送我到酒店门口。
“明天……你还需要导游吗?”他问,声音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我对苏州挺熟的。
”“好啊。”我听到自己说。我们就那样在一起了。他在苏州,我在上海,
每个周末不是他来就是我往。高铁票攒了厚厚一叠,他说要留起来,等我们老了,
就可以告诉孙子孙女:“看,这些都是爷爷奶奶年轻时为爱奔波的证据。
”“谁要和你生孙子孙女了。”我当时红着脸反驳。“那就不生,”他把我搂进怀里,
“就我们俩,养只猫,种点花,也很好。”他最喜欢栀子花。他说栀子花的香味很特别,
甜而不腻,清而不淡,就像我们的爱情。我们在他的小阳台上种了两盆栀子,每到开花时节,
整个屋子都是香的。“等我们有了自己的房子,要在院子里种满栀子。”他说。
“然后被邻居投诉太香了。”我打趣道。“那就让他们投诉去。”他笑着亲了亲我的额头。
那些日子多好啊。好到让我以为会一直这样下去,好到让我忘记了幸福可能是借来的,
总有一天要还。确诊的消息来得突然,像一场毫无预兆的暴风雨,把我们的生活彻底打乱。
白血病,这个词以前只在电视剧里听到过,从没想过会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没事的,
现在医学这么发达。”我握着他的手,不知道是在安慰他还是安慰自己。“嗯,我知道。
”他点头,但我能感觉到他的手在微微发抖。治疗的过程比我们想象的更加艰难。
化疗让他的头发大把大把地掉,原本健壮的身体迅速消瘦下去。但他总是笑着,
至少在见到我的时候,他总是笑着的。“我今天看起来怎么样?”每次我去医院,
他都会这么问。“帅呆了。”我会这样回答,然后帮他整理一下病号服,
或者调整一下帽子的角度。“说谎,”他笑,“但我爱听。”有一次,他情况特别不好,
高烧不退,整个人都迷迷糊糊的。我守在他床边,一夜没合眼。天亮时,他醒了,
看到我通红的眼睛,轻轻叹了口气。“对不起啊,让你担心了。”他说。“别说对不起。
”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下来,“你会好起来的,一定会。”他伸手擦我的眼泪,
动作很轻很轻:“嗯,我会的。我还得回来娶你呢。”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提到婚姻。
以前我们聊过未来,聊过一起生活,但从没具体说过结婚的事。总觉得还早,
总觉得有大把时间可以慢慢来。可是时间不等人。它从我们指缝中溜走,从输液管中滴落,
从病房窗外的日升月落中流逝。最后一个星期,他已经不能下床了。
我带了一小束栀子花放在床头,他闻了闻,笑了。“真香。”他说,“等我好了,
我们一起去买那种最大盆的栀子,放在客厅里。”“好。”我握着他的手。
“你还记得我说的话吗?”他忽然问。“什么话?”“如果我不在了,我会回来的,
带着栀子花。”他的声音很轻,但我每个字都听得很清楚,“你要等我,好吗?
”“不许说这种话。”我的眼泪又涌上来了。“答应我。”他坚持。我看着他,
看着那双依然明亮的眼睛,终于点了点头:“我答应你。”他笑了,
像是放下了什么重担:“那就好。这样我就放心了。”三天后,他走了。
在一个栀子花开的清晨,安静地离开了。葬礼上,我没有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