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捡了个失忆帅哥回家。他穿着高定西装在工地搬砖,说“赚钱养你”。
直到我在电视上看到顶流富豪沈聿——那张脸和我捡的穷鬼一模一样。当晚他把我抵在墙角,
眼眶通红:“装穷是怕你拒绝…现在跑不掉了。
搜:#沈聿深夜街头啃煎饼# #首富之子当街系鞋带#他委屈巴巴举手机给我看:“老婆,
他们说我恋爱脑。”第一章 捡到个漂亮傻子遇见林野那天,
北京下了入冬以来最大的一场雪。我加完班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地铁停运,打车排队三百人。
寒风像刀子一样往羽绒服里钻,我缩着脖子,深一脚浅一脚踩在没过脚踝的积雪里,
只想赶紧回到我那间十平米、没有暖气的隔断房。路过朝阳公园附近那个正在施工的工地时,
我听见了压抑的闷响和几声粗鲁的咒骂。“没钱还学人装大爷?这表是高仿的吧?脱下来!
”“跟他废话什么,揍一顿就老实了!”我本来不想多管闲事,但鬼使神差地,
我停下了脚步。工地围挡的缝隙里,我看见几个混混围着一个男人拳打脚踢。
那人蜷缩在地上,死死护着手腕上的什么东西,一声不吭,
只有雪花落在他染血的黑色大衣上,触目惊心。“我已经报警了!”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
掏出手机假装按了110,声音抖得不成样子,“警察马上就到!
”那几个混混骂骂咧咧地散了。我腿软地走过去,推了推地上的人:“喂,你没事吧?
”他没动。我蹲下身,费力地把他翻过来。积雪映着远处的路灯,照亮了他的脸。那一瞬间,
我忘了呼吸。我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哪怕脸上沾了血污和污泥,哪怕紧闭着双眼,
那种锋利又精致的轮廓,依然像一记重锤砸在我心口。他长得很高,穿着的大衣虽然脏了,
但摸上去料子极好,一看就很贵。“醒醒……”我拍他的脸,冰得吓人。他睫毛颤了颤,
缓缓睁开眼。那双眼睛是极深的黑色,像浸了水的黑曜石,茫然又警惕地看着我。“你是谁?
”他声音沙哑。“路过的好心人。”我叹了口气,想把他扶起来,“能走吗?要不要去医院?
”他借力站起来,却踉跄了一下,眉头紧紧皱起,似乎在忍受巨大的痛苦。他摸了摸后脑,
眼神更加茫然。“我……我不记得了。”我:“……”失忆?
这种八点档狗血情节也能让我碰上?“名字?身份证号?家里人电话?”他摇头,
眼神像迷路的大型犬。我看着他身上那件一看就价值不菲、现在却破破烂烂的大衣,
又看了看他空空如也的口袋钱包手机全被抢了,陷入了天人交战。带回家?
万一是个骗子呢?万一惹上麻烦呢?把他扔在这冰天雪地里?良心过不去。最后,
我咬了咬牙:“跟我走吧,先找个地方暖和一下。”他看着我,眼神里的警惕慢慢消散,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全然的、近乎天真的信任。他点了点头,乖乖地跟在我身后。
回到我那间狭小的出租屋,我翻箱倒柜找出了云南白药和创可贴。他坐在我的小折叠床上,
长腿委屈地蜷缩着,乖乖仰着脸让我给他处理伤口。离得近了,我才发现他长得有多逆天。
皮肤冷白,鼻梁高挺,睫毛长得能在上面滑滑梯。我给他贴创可贴的手有点抖。“谢谢。
”他低声说。“不客气。”我尽量保持冷静,“我叫苏晚,是个画插画的。既然你失忆了,
总得有个称呼吧?”他看了一眼我桌上摊开的画稿,上面画着森林里的野兽。“林野。
”他说。“什么?”“叫我林野吧。”他顿了顿,补充道,“感觉……很熟悉。
”第二章 工地搬砖的“高定男”林野就这么在我家住了下来。我的房子只有十平米,
放了一张床、一个桌子、一个简易衣柜就满了。晚上睡觉成了大问题。我扔给他一床旧被子,
指了指地上铺的瑜伽垫:“你打地铺。”林野没有任何异议,抱着被子就躺下了,
长手长脚缩成一团,看着怪可怜的。起初我提心吊胆,怕他是坏人,
还在枕头底下藏了把剪刀。但几天下来,
我发现林野除了长得太好看有点碍眼、饭量有点大之外,没有任何威胁。他失忆得很彻底,
连怎么用智能手机都要我教。但他学东西极快,看一遍就会。最大的问题是——他没钱,
我也快没钱了。我是自由插画师,收入不稳定,这个月接的单子少,交完房租水电,
卡里只剩几百块。林野身上那件大衣,我偷偷查了牌子,是个意大利顶级高定,售价六位数。
但他现在穿着我的旧羽绒服,虽然袖子短了一截,依然帅得惊为天人。“我得去赚钱。
”林野看着我把最后两袋泡面煮了,郑重其事地说。“你去哪赚?你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我有力气。”他指了指窗外那个还在施工的工地,“那里在招工。
”我差点被面条呛死:“你去工地搬砖?你这张脸,去当模特一天几千块好吗!
”林野却摇了摇头,眼神固执:“不想靠脸。我想靠力气养你。”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谁、谁要你养!”第二天,林野真的去了工地。他不让我送,说路滑。晚上我收工早,
鬼使神差地买了几个肉包子去工地找他。远远地,我就看见了他。
在一群灰头土脸的工人中间,林野简直像在发光。他穿着脏兮兮的工装,戴着安全帽,
正扛着两袋水泥往搅拌机那边走。汗水顺着他棱角分明的下颌线滑落,混着灰尘,
却丝毫不显狼狈,反而有一种粗粝的、极具冲击力的男性荷尔蒙在空气中炸开。
周围的几个大姐正对着他指指点点,小声议论着“这小伙子真俊”“比电视上明星还好看”。
林野看见了我,愣了一下,随即快步走过来,眉头微皱:“不是说了让你别来吗?灰大。
”我把包子递给他:“路过。吃吧。”他接过包子,也不嫌脏,就着瓶装水大口吃起来。
我看着他被粗糙手套磨红的手掌,心里有点不是滋味。“累不累?”“不累。
”他咽下嘴里的食物,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工头说我力气大,干活利索,
一天给我三百。苏晚,我请你吃火锅。”那一刻,夕阳的余晖落在他沾满灰尘的脸上,
我看着他亮得惊人的眼睛,心脏像是被一只温柔的手轻轻攥了一下。
第三章 电视里的财经新闻日子就这么过了半个月。林野每天早出晚归去工地,
晚上会带回来我喜欢吃的草莓糖葫芦,或者路边摊的烤红薯。他会笨拙地帮我整理画稿,
虽然经常分不清正反面。我们依然一个睡床一个睡地铺,但那种微妙的界限感,
正在一点点消失。那天晚上,我正在赶一个急稿,林野坐在地上,
拿着我的旧平板电脑看新闻——他在努力了解这个世界。突然,他手里的动作停住了。
“苏晚。”他声音有点奇怪。“嗯?”我没抬头,画笔飞快。“这个人……”他顿了顿,
“长得和我很像。”我这才抬起头,看向平板屏幕。屏幕上正在播放一则财经专访,
标题是《沈氏集团继承人沈聿:商业帝国的年轻掌舵人》。
画面里的男人穿着剪裁完美的深灰色西装,坐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神情淡漠,目光锐利。
那张脸——那张我每天醒来第一眼就能看到的脸——几乎和林野一模一样。不,不是像。
那就是他。只是屏幕里的“沈聿”眼神冰冷疏离,气质矜贵高傲,仿佛站在云端俯瞰众生。
而我身边的林野,眼神干净,甚至带着点傻气,会为了多赚一百块加班搬砖,
会蹲在地上给我系散开的鞋带。我手里的画笔“啪嗒”一声掉在了数位板上。
“林野……”我声音发颤,“这是你吗?”林野盯着屏幕看了很久,眉头紧紧锁着,
似乎在努力回忆什么。最后,他痛苦地抱住头:“我不知道……看着很熟悉,
但是……想不起来。”那天晚上,我失眠了。沈聿。沈氏集团。那个市值千亿的商业帝国。
新闻里说,沈聿一个月前在一次私人飞机事故中失踪,至今下落不明,
沈家悬赏十亿寻找线索。而我,把这位身价千亿的顶流富豪,捡回了家,让他睡地铺,
还让他去工地搬砖,一天三百块。这简直是我这辈子听过最荒谬的笑话。
第四章 他恢复记忆了接下来的几天,林野变得有些沉默。他不再看新闻,但我知道,
那个画面已经在他脑子里生了根。他开始做一些奇怪的梦,梦里是陌生的场景,
西装革履的人群,还有无尽的争吵。我知道,他可能要离开了。那天是周末,
我去超市大采购,想给他做顿好的,哪怕是为了践行。回来的时候,我发现门虚掩着。
我心里一紧,推开门。林野站在窗边,背对着我。他已经换下了那身脏兮兮的工装,
穿上了我洗干净、熨烫好的那件黑色高定大衣虽然破了几个口子,但依然难掩贵气。
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一刻,他背影挺拔,气场强大,陌生得让我不敢相认。
听到开门声,他缓缓转过身。眼神变了。不再是那个依赖我、信任我的林野。
那眼神深邃、冷静,带着久居上位的压迫感。他看着我,像是看着一个……陌生人。
“苏小姐。”他开口,声音低沉悦耳,带着一种标准的、疏离的礼貌。
我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手里的塑料袋掉在地上,橙子滚了一地。“你想起来了。”我说,
不是疑问句。沈聿现在应该叫他沈聿了点了点头。他看了一眼滚到脚边的橙子,
弯腰捡了起来,动作依然优雅。“这段时间,多谢你的照顾。”他递给我一张名片,
纯黑烫金,质感非凡,“这是我的私人联系方式。你救了我,有什么要求,尽管提。
只要沈家能做到,一定满足。”我看着他递过来的名片,
又看了看他那双骨节分明、曾经为我搬过砖、剥过烤红薯的手。鼻子有点酸,但我忍住了。
我接过名片,随手扔在桌上,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不用了,沈总。举手之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