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消毒水味里的冷漠市一院顶层的VIP病房里,阳光透过双层玻璃斜斜地照进来,
落在白色的床单上,映出细碎的灰尘。窗外的梧桐树叶子已经落了大半,
光秃秃的枝桠伸向灰蒙蒙的天空,只有零星几片金黄的残叶还在倔强地挂着,
像极了我和苏晚之间早已名存实亡的关系。我躺在病床上,
浑身的骨头都像是被拆过重装一样,每动一下都牵扯着密密麻麻的疼。
化疗的副作用越来越明显,头发已经掉得差不多了,稀疏地贴在头皮上,
镜子里的人面色蜡黄,眼窝深陷,完全没了三年前的意气风发。消毒水的味道无孔不入,
钻进鼻腔,顺着喉咙往下滑,和化疗后喉咙里挥之不去的铁锈味缠在一起,
形成一种令人作呕的气息。我忍不住侧过身咳嗽起来,胸口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
疼得我眼前发黑,额头上瞬间渗出一层冷汗。“江总,该换药了。”护士轻手轻脚地走进来,
手里拿着输液瓶和棉签。她的动作很轻柔,眼神里带着一丝职业性的怜悯,
大概是见多了我这样的重症病人。我点了点头,任由她拔掉手背上的旧针头,
重新找血管穿刺。冰凉的液体顺着输液管流入体内,带来一阵刺骨的寒意,
让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护士整理好输液架,又递过来一杯温水:“江总,
喝点水润润喉咙吧,医生说你得多喝水。”我接过水杯,手指因为化疗变得有些肿胀,
握着玻璃杯都觉得吃力。温水滑过喉咙,稍微缓解了那种干涩的痛感,
可胸口的闷痛还是像潮水一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这时,病房门被轻轻推开,
一道熟悉又陌生的身影站在门口,逆着光,看不清表情。“江屹,我来看你最后一眼,
也算仁至义尽。”女声冷得像初冬的第一场雪,不带一丝温度,
却精准地戳中了我心脏最柔软也最脆弱的地方。我浑身一僵,握着水杯的手微微颤抖,
水洒出来几滴,落在白色的病号服上,晕开一小片湿痕。我艰难地转过头,视线聚焦了很久,
才看清门口的人。是苏晚。她穿着一件剪裁得体的黑色大衣,领口露出米白色的高领毛衣,
长发挽成一个利落的发髻,露出纤细白皙的脖颈。脸上化着精致的淡妆,眉峰微微蹙着,
眼底没有丝毫温度,只有化不开的恨意,像结了冰的湖面,深不见底。
这是她三年来第一次见我。三年前,她二十三岁生日那天,我在我们常去的那家西餐厅里,
当着所有朋友的面,对她说了这辈子最残忍的话。我说我厌倦了和她在一起的穷酸日子,
每天挤地铁、吃泡面,看不到未来;我说我早就和林氏集团的千金林薇薇定了婚,
下个月就要举行订婚典礼;我说和她在一起不过是看中了她父亲当时手里的几个优质项目,
现在项目已经到手,她也没什么利用价值了。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故意板着脸,
语气冰冷又刻薄,甚至不敢去看她的眼睛。我能感觉到周围朋友倒抽冷气的声音,
能听到有人小声地议论,可我只能硬着头皮演下去。那天苏晚的脸白得像纸,
嘴唇抿成一条直线,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始终没有掉下来。直到我说完最后一个字,
那滴眼泪才终于忍不住,砸在面前的生日蛋糕上,晕开一小片湿痕。她没有哭着质问,
也没有歇斯底里,只是抬起头,死死地盯着我看了很久,
久到我几乎以为她要冲上来给我一巴掌。可最后,她只是一字一句地说:“江屹,我这辈子,
再也不想见到你。”说完,她站起身,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西餐厅。
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像是敲在我的心上,一下又一下,疼得我几乎窒息。从那天起,
她就真的从我的生命里彻底消失了。换了手机号,搬了家,
甚至辞掉了我们一起面试上的那家互联网公司的工作。我派去打听她消息的人说,
她回了老家,找了一份中学老师的工作,过得很低调。而我,如愿以偿地和林薇薇订了婚,
搬进了林家准备的豪华别墅,接手了林氏集团的地产事业部,
成了别人口中年轻有为、春风得意的江总。出门有豪车接送,身边有秘书跟随,应酬不断,
觥筹交错,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三年,我过得生不如死。“怎么不说话?
”苏晚走到病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语气里满是毫不掩饰的嘲讽,
“当年那个能把我举起来转圈、意气风发的江屹,也有今天?”我张了张嘴,
喉咙干涩得发疼,只能发出沙哑的气音。化疗已经耗尽了我所有的力气,
曾经能轻松抱起她的手臂,现在连抬起的力气都没有。我想对她笑一笑,
可脸上的肌肉像是僵硬了一样,只能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表情。“看来你也没什么话好说。
”苏晚的眼神里闪过一丝鄙夷,她从随身的黑色手包里拿出一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
扔在我的床头柜上。信封落在木质桌面上,发出“啪”的一声闷响,
在这寂静的病房里格外刺耳。“这里面是五十万,算是我还你当年给我爸垫付的医药费。
”她的声音依旧冰冷,没有一丝波澜,“当年你借的钱,我一分不少地还你。从此,
我们两不相欠,你死了,也别来缠着我。”五十万。她还记得当年我给她爸垫付的医药费,
记得这笔冷冰冰的钱,却忘了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忘了在她重感冒发烧到三十九度时,
我守在她的病床前一夜未眠,每隔一小时就给她量一次体温,
用湿毛巾擦她的额头降温;忘了在她考研失利,抱着我哭着说自己很没用的时候,
我陪着她在学校操场跑了一圈又一圈,告诉她没关系,大不了重来一次,
我永远支持她;忘了我们一起在出租屋里吃泡面,就着一根火腿肠,
畅想未来的日子——我说以后要给她买带阳台的房子,
让她能在阳台上种满她喜欢的月季;我说以后要努力赚钱,带她去环游世界,去看极光,
去看海;我说以后要和她结婚,生一个像她一样漂亮的女儿,把她宠成公主。
那些甜蜜的、清贫的、充满希望的回忆,在她眼里,或许早就变成了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一个天大的笑话。我看着床头柜上的信封,心里像被一把钝刀反复切割,疼得喘不过气。
我多想告诉她,我没有背叛她,我和林薇薇订婚,从来都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保护她。
当年她爸的公司破产,不仅欠下了上千万的债务,还因为拒绝配合某个灰色项目,
得罪了道上的一个大人物。那些人放话说,要让苏晚付出代价,要让她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
我永远忘不了那天晚上,我收到的那个匿名包裹,里面是一绺头发,
还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是苏晚下班回家的路,背后跟着两个面色不善的男人。
包裹里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只有八个字:要么还钱,要么换人。我那时候刚毕业,
手里根本没有那么多钱。苏晚的家里已经山穷水尽,她爸卧病在床,
每天都需要巨额的医药费。我找遍了所有的朋友,跑遍了所有能想到的地方,
却只凑到了一点点钱,连塞牙缝都不够。就在我走投无路,
甚至想过铤而走险去借高利贷的时候,林薇薇找到了我。她是我的大学同学,
也是林氏集团的千金。她告诉我,她父亲可以帮苏晚的父亲还清所有债务,还能动用关系,
让那些道上的人不敢再动苏晚一根手指头。而她提出的条件,就是让我和她订婚,
并且在毕业后进入林氏集团工作,成为她父亲的得力助手。“江屹,你好好想想。
”林薇薇当时坐在咖啡馆的靠窗位置,阳光照在她精致的脸上,眼神里带着一丝怜悯,
又带着一丝势在必得,“苏晚现在这个样子,你能保护她吗?你连她爸的医药费都付不起,
更别说对抗那些亡命之徒了。只有我,只有林氏集团,能帮她。”我知道,
这是一个屈辱的交易。我要放弃我最爱的女孩,娶一个我不爱的人,
从此活在别人的掌控之下。可一想到苏晚可能会受到伤害,一想到那张照片上她背后的黑影,
我就什么都顾不上了。我答应了林薇薇的条件,唯一的要求是,不能让苏晚知道真相。
“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她的。”林薇薇当时拍了拍我的肩膀,语气轻松,“我会让她以为,
你是为了钱才背叛她的。这样,她才会彻底死心,远离你,也远离危险。”于是,
在苏晚的生日那天,我上演了那场“背叛”的戏码。我看着她心碎的样子,
看着她眼里的光一点点熄灭,心里比她更痛,可我只能硬着头皮演下去。我知道,
只有让她恨我,让她彻底远离我,她才能真正安全。可这些话,我现在说不出口了。
我的时间不多了,医生昨天找我谈过,说我的胃癌已经到了晚期,癌细胞已经扩散到了全身,
最多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我看着苏晚决绝的背影,她的高跟鞋敲击着地面,一步一步,
像是踩在我的心上。她走到病房门口,停下脚步,没有回头,
声音冰冷得像淬了毒的刀子:“江屹,我永远不会原谅你。你死了,我也不会去看你。
”病房门被轻轻关上,隔绝了外面的世界,也隔绝了我最后一丝奢望。
我看着天花板上的吊灯,眼泪顺着眼角滑落,滴进枕头里,冰凉一片。护士站在旁边,
欲言又止,最后只是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走出了病房。病房里又恢复了寂静,
只剩下输液管里液体滴落的“滴答”声,像是在为我的生命倒计时。我知道,她是真的恨我。
恨我当年的“背叛”,恨我毁了她的爱情,恨我让她从云端跌入泥沼,
恨我让她度过了三年痛苦的时光。可她不知道,我死在她最恨我的那一年,
是我早就预料到的结局。从答应林薇薇交易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这辈子,
大概都没有机会再让她原谅我了。但没关系。只要她能平安,能幸福,
能忘了我这个“渣男”,开始新的生活,我不在乎她恨我多久,
不在乎我死后有没有人记得我,不在乎我的墓碑上会不会有她的名字。我只希望,
她能过得好。第二章 回忆里的甜与痛化疗的副作用越来越强烈,我很快就陷入了昏迷。
意识像是漂浮在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海洋里,时而清醒,时而模糊,
梦里全是和苏晚有关的画面,那些甜蜜的、温暖的、早已被岁月尘封的记忆,
像电影一样在脑海里循环播放。那是大二的夏天,天气异常炎热。学校的篮球场上,
我和几个室友正在打一场激烈的友谊赛。汗水顺着我的额头往下淌,浸湿了球衣,
后背黏糊糊的,可我却觉得浑身充满了力气。中场休息的时候,我习惯性地朝着看台上望去。
果然,苏晚坐在那里,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怀里抱着一瓶橘子汽水,阳光洒在她脸上,
勾勒出柔和的轮廓,她笑得眉眼弯弯,像一朵盛开的栀子花。“江屹,看什么呢?赶紧喝水!
”室友拍了拍我的肩膀,递过来一瓶矿泉水。我接过水,却没喝,
只是朝着苏晚的方向挥了挥手。她看到了,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也朝着我挥了挥手,
然后把怀里的橘子汽水举了起来,示意我过去喝。我心里一阵雀跃,
跟室友说了声“马上回来”,就朝着看台跑了过去。跑到她身边时,我已经气喘吁吁,
额头上的汗水滴落在她的手背上,冰凉一片。“喏,给你。”她把橘子汽水递给我,
指尖不小心碰到了我的手,两人都像触电一样红了脸。她低下头,声音细若蚊蚋:“江屹,
你打球真厉害。”“下次带你一起打。”我挠了挠头,心里像揣了只兔子,怦怦直跳。
我拧开汽水,猛喝了一大口,甜甜的橘子味在舌尖蔓延开来,清凉解暑,比任何饮料都好喝。
那是我们爱情的开始。之后的日子,我们像所有校园情侣一样,一起上课,一起吃饭,
一起逛校园。她喜欢文学,课余时间总是泡在图书馆里,
看各种各样的小说和诗集;我喜欢商科,梦想着以后能创办自己的公司。我们看似不搭,
却有着说不完的话。我记得,她第一次给我织围巾,是在大三的冬天。她的手很巧,
却不擅长女红,那条围巾织得歪歪扭扭,颜色也选得很奇怪——一半是灰色,一半是蓝色,
像是拼接起来的。可当她把围巾递到我手里时,我却觉得这是我收到过最好的礼物。
“你别嫌弃啊,我织了好久呢。”她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本来想织纯灰色的,
结果线不够了,就用蓝色的补上了。”“怎么会嫌弃?”我立刻把围巾围在脖子上,
虽然有点扎人,颜色也确实不好看,可我却觉得心里暖暖的,“这是我收到过最特别的围巾,
我冬天天天戴着,舍不得摘下来。”我说的是真心话。那个冬天,
我几乎天天戴着那条歪歪扭扭的围巾,不管是上课、吃饭,还是去图书馆,都戴着。
室友们都笑话我,说我审美有问题,可我却毫不在乎。因为我知道,那条围巾里,
藏着苏晚对我的爱。我记得,我们第一次一起过生日,是在我二十岁那年。没有昂贵的礼物,
没有豪华的餐厅,只是在我们租的小出租屋里,她亲手给我做了一碗长寿面,
上面卧了两个荷包蛋,还撒了一些葱花,看起来简单却很温馨。“生日快乐,江屹。
”她把面条端到我面前,眼里满是期待,“快尝尝,我第一次煮面条,不知道好不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