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夜,我掀开盖头问冷面王爷:“听说你克死三任王妃?”他捏碎合卺杯:“你不怕死?
”我掏出祖传食谱:“怕,但更怕饿死。合作吗?我治好你的厌食症,你保我荣华富贵。
”后来京城传闻,厌女又厌食的战神,深夜翻墙为王妃买桂花糕。
我摸着孕肚轻笑:“不是厌食吗?”他耳尖泛红,
将整条街的点心铺都送到我面前:“是厌世,但宠你成瘾。”大红的盖头底下,视线所及,
只有一双云纹墨靴,稳稳停在床前三尺处,再无动静。沈安安深吸一口气,
陌生的、属于这间所谓“新房”的气息——昂贵的沉水香也压不住的、空旷殿宇特有的清冷,
还有一丝极淡的,像是铁器擦拭后留下的冷锐。耳边,只有自己压抑着的呼吸,
和远处更漏点点滴滴,不紧不慢,催命似的。威远王府。萧执。这两个词在京城,
是可以止小儿夜啼的。尤其是对她这种,
被临时从江南接回、塞进花轿顶替逃婚嫡姐的庶女而言。传说里,这位爷十三岁上战场,
十七岁一战封神,二十岁手掌玄铁重兵,权倾朝野,也煞气盈天。更骇人的是,三年间,
抬进这王府正门的王妃,连她在内,已是第四个。前头三个,有说是暴病,有说是意外,
总之,都没活过半年。花轿一路吹打到王府侧门——连正门都没让进——她就知道,
自己这条命,在沈家眼里,约等于无。盖头外,那墨靴终于动了,却是朝反方向,
往那张铺着锦缎的紫檀圆桌走去。接着,是玉壶轻碰杯盏的脆响,液体注入的泠泠声。
他在倒合卺酒。按照礼数,该他来掀盖头,该饮那杯意味“同甘共苦”的酒。
可他显然没这打算。也好。沈安安抬手,自己一把扯落了那碍事的红绸。烛火猛地扑入眼帘,
刺得她眯了眯眼。适应了光线,首先看到的,是桌边执杯而立的男人。
一身尚未换下的亲王吉服,殷红如血,却压不住周身透出的沉寒冷硬。身量极高,肩背笔挺,
只是站在那里,就像一柄收入鞘中、仍止不住散发血腥气的名刀。眉峰如刃,鼻梁陡直,
一双眼睛正朝她看来,深得不见底,像结了冰的寒潭,映着跳跃的烛火,却没有半点温度。
他看着她自己掀了盖头,脸上连一丝讶异也无,只有一片漠然,仿佛看的不是他新婚的妻子,
而是一件不甚紧要、却又不得不处理的物件。沈安安的心脏在腔子里重重擂了一下,
手心瞬间沁出薄汗。但她稳稳坐着,甚至微微抬起了下巴,迎着那目光,开口,
声音是刻意放平的清脆:“听说,王爷克死了三任王妃?”话音落地,偌大的新房,
死寂一片。远处更漏的声音,忽然被放大了十倍。萧执握着玉杯的手指,
几不可察地收紧了一瞬。他薄唇未动,眸光却更沉,更冷,冰锥子一样钉在她脸上。半晌,
他才开口,声线低沉,无波无澜,却带着砭骨的寒意:“你不怕死?”“怕。
”沈安安答得飞快,甚至弯了一下嘴角,一个算不上笑的笑纹,“怕得要命。”她顿了顿,
在萧执那愈发冰冷的注视下,
天知道她是怎么把这东西塞进去又没压皱的——摸出一个扁平的、深蓝色粗布包着的小册子。
布包边缘已经有些磨损,露出里头纸张毛糙的边角。她捏着那小布包,朝萧执的方向,
轻轻晃了晃。“但比起死,民女更怕饿死。”她眨了眨眼,
尽量让那双因长途跋涉和紧张而有些干涩的眸子,看起来诚恳些,“王爷,合作吗?
”萧执的眉梢,几不可察地动了一下。他的目光从那可疑的布包,
移到沈安安强自镇定的脸上。“合作?”他重复,语气里听不出情绪。“是。
”沈安安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豁出去了,“民女沈安安,江南沈家庶女,
顶替逃婚的嫡姐沈静怡嫁入王府。身无长物,唯有一样——自小贪嘴,于吃食一道,
颇有钻研。这是民女……呃,整理的一些食谱心得。”她将布包放在身侧的大红锦被上,
摊开,露出里面一本线装的手抄册子,封皮上歪歪扭扭写着《食味琐记》四个字。
“民女还知道,”她抬眼,紧紧锁住萧执的眼睛,不放过他脸上一丝一毫的变化,
“王爷并非煞气缠身,克妻妨嗣。王爷是得了病,一种……吃不下东西的病。”最后几个字,
她说得很轻,却像一块石子投入冰封的湖面。萧执一直没什么表情的脸,
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痕。不是惊愕,而是一种骤然凝聚的、极具压迫感的审视。
那目光锐利得几乎要实质化,将她从头到脚剖开,看看里头到底藏了什么。
他捏着玉杯的手指,指节泛出青白。“哦?”他从喉间滚出一个单音,听不出喜怒,“何病?
”“厌食之症。”沈安安语速加快,知道机会稍纵即逝,“且非寻常厌食。王爷久经沙场,
见惯血肉,杀伐过重,心绪郁结,伤了脾胃根本。寻常饮食,非但引不起食欲,
反而易生抵触,甚至呕吐,可对?”萧执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他只是看着她,
那双寒潭般的眼睛深不见底。沈安安继续道:“民女不敢妄言治愈,但或许……能试上一试。
用些特别的法子,做些王爷或许愿意尝一尝的东西。”她指了指那本《食味琐记》,
“以此为凭。若民女侥幸,能稍稍缓解王爷之疾,不敢求其他,只求王爷……给条活路,
许我在这王府一隅,有口安稳饭吃,不至于悄无声息地‘病故’。”她说完,
新房内又陷入了沉寂。只有两人的呼吸声,一轻一重,交织在一起。良久,
萧执忽然极轻地嗤笑了一声。那笑声里毫无暖意,只有无尽的冰冷与嘲讽。他手腕一翻,
杯中琥珀色的酒液泼洒在地上,渗入厚厚的绒毯。随即,那精致的玉杯在他掌心,
被硬生生捏碎。细白的碎玉硌着他掌心,他恍若未觉,只将碎渣随意扔在脚边。“沈安安。
”他念她的名字,每个字都像冰珠砸落,“你胆子很大。”“民女惜命。
”沈安安后背已被冷汗浸湿,面上却不敢露怯。萧执抬步,朝她走来。每一步,
都像踩在人心尖上。他在床前两步处停下,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他身上那股混合着冷香与铁锈气的味道迫近,带来极强的压迫感。“食谱留下。”他淡淡道,
目光掠过那本粗陋的册子,又回到她脸上,带着审视,也带着一丝极淡的、近乎残忍的兴味,
“明日,搬到西边‘听竹轩’。无事,不得出轩,更不得踏入前院与本王居处。
”他略一停顿,补充道:“记住你的话。若有一字虚言,
或生半分不该有的心思……”后面的话,他没说。但沈安安听懂了。她重重松了一口气,
绷紧的肩背微微塌下,才发现自己里衣都湿透了。“民女……妾身谨记。”萧执不再看她,
转身便走。那身刺目的红衣很快消失在门外,留下满室寂静,和地上那摊酒渍、几片碎玉。
危机暂时解除。沈安安瘫坐在铺着百子千孙被的婚床上,望着跳跃的龙凤喜烛,
长长吐出一口浊气。听竹轩在王府最西侧,挨着一小片稀疏的竹林,确实是个“一隅”。
轩内陈设简单,却干净整齐,一应用度也不曾短缺,
只是伺候的人只有两个:一个年纪稍长、沉默寡言的赵嬷嬷,
一个十三四岁、名叫小莲的粗使丫头。沈安安很满意。清净,安全,正合她意。
安顿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摸清小厨房。听竹轩自带一个小灶间,虽不大,
锅碗瓢盆、基础调料倒齐全。她带来的包袱里,除了几件旧衣,
最重的就是一只上了锁的小木箱,里头是她多年搜集或自创的一些特殊香料、干制食材。
第二件事,就是研究那本《食味琐记》。这里头的东西,大半不是这个时代该有的。
那个热爱美食却加班猝死的社畜记忆——与今生在江南沈家后厨偷师、自己瞎琢磨的混合体。
一些理念,一些调味思路,一些点心方子,甚至还有简易版的高汤、酱料制法。字是丑了点,
但步骤详细。她不确定萧执的“厌食”到了何种地步,
更不确定自己这些“野路子”能否对上这位冷面战神的脾胃。但这是她唯一的筹码。三日后,
沈安安通过赵嬷嬷,递出了第一份“试菜”。不是什么山珍海味,甚至算不上正经菜肴。
只是一个素白瓷盅,盛着大半盅清汤。汤色极清,微微泛着点奶白,不见半点油星。
里面沉着几粒艳红的枸杞,两三片嫩黄的姜片,一段葱白。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附上的字条,用她能写出的最工整的字迹写着:“鸡清汤,撇浮油三次,只取清液,
文火慢吊六个时辰。若入口尚可,请王爷抿一勺润喉。”东西送去了前院书房。
沈安安等在听竹轩,心里七上八下。小莲好奇地张望,被赵嬷嬷一个眼神止住。一个时辰后,
前院来了个面生的侍卫,传话:“王爷说,尚可。”只三个字。沈安安却眼睛一亮。
没泼出来,没扔出来,没说“滚”,就是成功的第一步!接下来的日子,
沈安安开始了她的“投喂”大业。她不敢送得太勤,三五日一次,每次只送一样,量极少,
心思却用足。一碗熬出米油、炖得稀烂的白粥,里头悄悄碾入一点炒熟磨碎的山药粉,
增香增稠,几乎尝不出颗粒。一枚小巧的荷花酥,酥皮用猪油和得极匀,层薄如纸,
炸开后花瓣分明,内馅不是常见的豆沙或枣泥,
而是用蜂蜜渍过、又微微烘干了些水分的茉莉花蕊,清香扑鼻,甜而不腻。
一碟看似普通的凉拌鸡丝,鸡胸肉撕得极细,用葱姜水焯过,冰水镇过,毫无腥气,
只以少许芝麻酱、醋、糖和一点她自制的花椒油拌匀,
撒上烤香的芝麻和切得细如发丝的黄瓜,清爽开胃。她不知萧执口味,只能凭感觉摸索,
清淡的,酸甜的,咸香的,换着花样来。每次送去的食盒,旁边必定附一张小笺,
写上食材和极简单的制法,字依旧不好看,但一笔一划,很是认真。萧执那边,
反应始终平淡。大多数时候是“尚可”,偶尔是“尚能入口”,最好的一次,
是一碟酸甜适口的梅子渍小番茄后,回了“尚可,略甜”四字。沈安安也不气馁。
这位爷肯碰,没吐出来,就是胜利。她安心待在听竹轩,除了琢磨吃食,
便是修剪那几竿瘦竹,或是跟小莲学打络子,日子平静得几乎不像在传闻中可怖的威远王府。
直到半个月后的一个傍晚。她刚在小厨房尝试用新鲜荷叶裹着调好味的糯米与脱骨鸡翅,
想做一道荷叶糯米蒸鸡翅。灶膛里的火映着她的脸,鼻尖沁出细汗。
赵嬷嬷在一旁默默帮着洗荷叶。突然,院门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还夹杂着低低的呵斥与铠甲摩擦的铿锵声。沈安安心头一跳,放下手里的活计,
用布巾擦了擦手,走到小厨房门口。只见两个身着玄色铁甲的侍卫,
押着一个满脸惨白、抖如筛糠的丫鬟,正穿过院子,径直朝正屋走去。那丫鬟看着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