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墨远,发什么呆!赶紧把鞋吹干,辰皓等着穿呢!”妻子孙雨清踩着泥水冲过来,
把湿哒哒的鞋盒塞我怀里,脸上全是焦急。语气理所当然得刺眼。
我忍着心痛开口:“这七年我掏心掏肺对你,把你当成全世界,你却把我当免费保姆,
连我的生日都能忘得一干二净?”她不耐烦:““少啰嗦,磨磨蹭蹭的!
你的事哪有辰皓重要?”我突然笑了,我决定结束这场荒唐的婚姻。可就在我放她自由后,
她却在我不见后乱了方寸。1假扮夫妻的第七年,盛夏。下午三点,
瓢泼大雨砸得窗户噼啪响。我正窝在沙发上翻着一本旧书,窗户没关严,
雨丝飘进来打湿了书页边角。我伸手想去关窗,门口就传来了砰的一声巨响。
孙雨清浑身湿透地冲进来,头发上的水珠顺着发梢往下滴,砸在地板上晕开一小片水渍。
她手里紧紧攥着个印着潮牌标的鞋盒,鞋盒外层的包装纸都浸了水,皱巴巴的不成样子。
她连鞋都没换,踩着满脚的泥水就往我这边冲,嘴里还大声喊着我的名字。
语气熟稔又理所当然,半点客气都没有。“秦墨远,你愣着干什么!快,帮我把鞋吹干,
沈辰皓等着穿呢!”我抬眼看向她,视线从她滴水的发梢滑到她紧绷的脸。
她脸上全是遮不住的焦急,眉头皱着,嘴唇抿成一条线,眼里压根没有我的位置,
只有那盒该死的球鞋。我喉结动了动,想说点什么,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我放下手里的书,
站起身,伸手接过了那个沉甸甸的鞋盒。鞋盒上的水珠沾到我的手背上,冰凉刺骨。
我转身往阳台走,脚步沉得像灌了铅。阳台的推拉门被我拉开,
一股带着雨腥气的风瞬间灌进来,吹得我衣角翻飞。我插上吹风机的插头,按下热风键,
嗡嗡的声响立刻盖过了窗外的雨声。我小心翼翼地掀开鞋盒,
里面躺着一双崭新的限量版球鞋,白色的鞋面干净得晃眼。这是沈辰皓念叨了半个月的款式,
孙雨清跑了好几个城市才买到手。吹风机的热风对着鞋面吹着,我看着那双鞋,
脑子里忽然就翻涌出七年前的画面。2也是这样一个闷热的夏天,
孙雨清拉着刚毕业的我冲进民政局。那时候我刚从大学出来,兜里比脸还干净,
找工作处处碰壁,整个人都蔫蔫的。孙雨清却笑得眉眼弯弯,攥着我的手腕往登记处跑,
语气带着点撒娇的意味。“秦墨远,帮我这一次,就这一次。”她停下来,转头看我,
眼里闪着光。“等沈辰皓从国外回来,我们就离婚,我不会耽误你的。
”我那时候真是傻透了,被她这一句话哄得找不着北。我看着她的脸,
心里的欢喜快要溢出来,满脑子都是只要能陪着她,就算是假扮夫妻也没关系。我以为,
只要我守着她,总有一天,她会回头看我一眼,会发现我的好。七年,整整七年的时间,
我把自己活成了她的附属品。每天早上五点准时起床,钻进厨房给她做不重样的早餐,
她喜欢喝的豆浆要熬到起沙,她爱吃的煎饺要煎到两面金黄。晚上不管她多晚回来,
客厅的灯永远亮着,我坐在沙发上等着她,桌上温着热牛奶和点心。她加班到深夜,
我拎着保温桶,在她公司楼下一站就是一两个小时,任凭夜风把我的骨头吹得发凉。
她和沈辰皓吵架闹别扭,哭着跑回家,扑在我怀里絮絮叨叨地说上大半夜。我耐心听着,
递纸巾,给她擦眼泪,安慰她,做她最忠实的树洞。却从来没敢告诉她,
我才是那个最委屈的人。她的喜好我记得清清楚楚,她生理期不能碰凉的。她换季容易过敏,
她喜欢吃城南那家老字号的包子,她讨厌香菜和葱花。可她呢,
她连我的生日是哪天都记不住。去年我生日那天,我特意做了一桌子菜,等她回来一起吃饭。
结果她一进门就说要出去陪沈辰皓过生日,拿起包就走,连看都没看桌上的菜一眼。
3我看着满桌的菜,从热到凉,心里的温度也一点点降下去,最后凉得像块冰。
吹风机的热风太烫了,我走神的功夫,手背不小心蹭到了出风口。一阵尖锐的刺痛传来,
我猛地缩回手,低头一看,手背上已经烫出了一片红痕,火辣辣地疼。我咬着牙,没吭声,
只是把吹风机的档位调小了点,继续对着那双球鞋吹。这点疼算什么,这些年,
我心里受的疼,比这要多得多,也狠得多。客厅里传来手机铃声,是孙雨清的专属铃声,
是沈辰皓特意给她选的。紧接着,就是她接起电话的声音。那语气,温柔得能掐出水,
和刚才对我颐指气使的腔调,完全是天壤之别。“喂,辰皓,你别急呀。
”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带着点撒娇的意味。“鞋马上就吹干了,我马上给你送过去,
保证不耽误你晚上打球。”她挂了电话,脚步声就朝着阳台这边来了。
我还没来得及把烫伤的手背藏起来,她就冲了进来,一把抓起吹干的球鞋,塞进鞋盒里。
“太好了,终于吹干了!”她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转身就往门口跑,完全没看我一眼,
更没注意到我手背上那片刺眼的红痕。“我走了,晚上可能不回来吃饭了!
”她的声音从门口传来,紧接着就是砰的一声关门声。我站在阳台,
看着她抓起放在鞋柜上的伞,冲进瓢泼大雨里的背影。她的脚步很急,
像是身后有什么东西在追着她,生怕晚了一步,沈辰皓就会不高兴。窗外的雷声轰隆作响,
一道闪电划破天际,亮得刺眼。雷声震得玻璃嗡嗡发颤,也震得我心里那根绷了七年的弦,
啪的一声,断得干干净净。我低头看着手背上的红痕,那片红痕越来越明显,越来越疼。
可我心里的疼,比手背的疼要强烈百倍千倍。七年的时间,我掏心掏肺地对她好,
把她当成我的全世界。我守着一个虚假的身份,陪着她走过了七年的春夏秋冬,
却终究是没能走进她的心里。我就像个跳梁小丑,演了七年的独角戏,感动了自己,
却从来没有打动过她。我关掉吹风机,插头被我拔下来的时候,发出轻微的声响。
阳台的风还在吹,雨还在下,我站在原地,浑身冰凉。原来,有些东西,
不是你努力就能得到的。原来,一颗捂不热的心,就算你捂上七年,也还是凉的。
我看着窗外的雨幕,孙雨清的背影早就消失在了雨里。我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胸口,
那里空荡荡的,像是被人掏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七年的执念,七年的等待,
七年的自我欺骗,在这一刻,彻底碎了。我站在阳台,任由带着雨腥气的风往衣服里钻。
吹风机还握在手里,机身的余温烫得我掌心发疼。4我低头看了眼手背上的红痕,
已经从刺眼的红变成了深褐色,摸上去依旧火辣辣的。我没管它,转身把吹风机扔回置物架,
动作重得让机身磕出一声闷响。客厅里还留着孙雨清带进来的泥水脚印,
歪歪扭扭地从门口延伸到沙发边。我走过去,蹲下身,盯着那些脚印看了很久。七年里,
这样的脚印,不知道在这个家里出现过多少次。每次她为了沈辰皓奔波,
回来时都是这副狼狈又急切的模样,眼里从来没有这个家,更没有我。我站起身,
走进卫生间,拧开热水龙头。热水哗哗地流下来,我把手伸进去,烫得我猛地一颤。
我没缩手,任由热水冲刷着手背上的红痕,疼痛感从手背蔓延到心口,密密麻麻的。
那天晚上,我没开灯,就坐在沙发上,听着窗外的雨声渐渐变小,最后彻底停了。
客厅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屋子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没去睡觉,也没心思做别的事。
脑子里像放电影一样,闪过这七年的点点滴滴,每一个画面都带着刺,扎得我生疼。
天亮的时候,窗外已经放晴了,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钻进来,在地板上投下一道细长的光。
我站起身,活动了一下僵硬的四肢,骨头发出咔咔的声响。我走到卧室,
打开衣柜最顶层的箱子。那是我早就准备好的行李箱,里面放着我的几件换洗衣物,
还有一些常用的东西。我没拖泥带水,把属于我的东西一件一件往箱子里塞。
牙刷、剃须刀、几本翻旧了的书,还有那枚藏了三年的戒指。
戒指是我三年前攒了半年工资买的,款式很简单,没有多余的装饰。
我那时候还抱着一丝幻想,想着等孙雨清回头,就把这枚戒指送给她。现在看来,这枚戒指,
和我这七年的感情一样,都成了笑话。我把戒指放进贴身的口袋里,拉上行李箱的拉链,
声音清脆,在安静的屋子里显得格外突兀。我环顾了一下这个住了七年的家。
客厅的沙发上还放着孙雨清昨天换下的外套,餐桌上的牛奶杯还没洗,
冰箱里还塞着她爱吃的水果。5这些东西,曾经是我拼命想要守护的日常,现在看来,
都成了困住我的牢笼。我没留下一张纸条,也没给孙雨清发一条消息。我拖着行李箱,
轻轻打开门,走了出去。楼道里很安静,只有我的脚步声在空旷的走廊里回响。我没回头,
一步一步地往下走,脚步坚定,没有一丝犹豫。民政局的人不多,我走到离婚登记窗口,
递上早就准备好的证件。那张她为了出去跟沈辰皓看电影,而匆忙签下名字的离婚协议书。
工作人员看了我一眼,问我是不是确定要离婚。我点头,声音平静:“确定。”没有争吵,
没有拉扯,甚至没有另一方的在场。我签完字,接过离婚证,红色的本子攥在手里,
轻飘飘的,却又沉甸甸的。七年的婚姻,就这样,画上了一个潦草的句号。我走出民政局,
抬头看了看天,阳光很刺眼,我忍不住眯起了眼睛。我掏出手机,
给早就联系好的搬家公司打了个电话。挂了电话,我拖着行李箱,去了早就租好的房子。
房子不大,一室一厅,收拾得很干净,窗外能看到街心公园的绿树。我把东西一件件放好,
打开窗户,清新的空气涌进来,驱散了屋子里的沉闷。我靠在窗边,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
心里前所未有的平静。接下来的一周,我忙着办理离职手续,又去新的城市面试。
一切都很顺利,新公司的HR很看好我,让我下周一就入职。我没告诉任何人我的新住址,
也没和以前的朋友联系。我只想安安静静地,开始一段新的生活。一周后的傍晚,
我正在厨房煮面,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我擦了擦手,拿起手机看了一眼,
是孙雨清发来的消息。消息很长,语气带着不耐烦和理所当然。她说:“秦墨远,
你玩什么失踪?赶紧回来,沈辰皓下周就要过生日了,你得回来帮我应付我爸妈。
”我盯着那条消息看了几秒,手指在屏幕上点了几下,把那条消息删除了。
我甚至懒得回复她一个字。她到现在还以为,我只是在闹脾气,以为我还会像以前一样,
只要她招招手,我就会乖乖回到她身边。她不知道,我早就不是那个围着她转的秦墨远了。
我把手机扔回沙发,继续煮我的面。锅里的水咕嘟咕嘟地冒着泡,
面条的香气弥漫在小小的厨房里,温馨又踏实。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