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夫君顾景初双双重生,本以为能再续前缘,他却在我生辰当日,风光下聘吏部侍郎之女,
许我五年后平妻之位,换他一世青云路。他不知,我也记着前世所有事。
包括那个在赴京赶考路上,因救他而染病早逝的惊才绝艳的少年。这一次,
我撕碎了所有情分,给他远在阳州的死对头、未来的状元郎写了一封信:“你愿娶,我愿嫁。
我的万贯家财,助你平步青云。”第一章 重生与背叛我重生在十六岁生辰这天。
窗外海棠开得正好,丫鬟春桃端着一碗长寿面,笑盈盈地进门:“小姐,快尝尝,
这可是大厨房特意为您做的。”我看着铜镜里那张尚带婴儿肥的脸,还有些恍惚。
就在前一刻,我还是鬓发霜白、儿孙绕膝的将军府老夫人。我与夫君顾景初携手走过五十载,
他战功赫赫,我掌家有方,是京城人人称羡的神仙眷侣。临终时,他握着我的手,
眼眶通红:“阿甄,若有来世,我还娶你。”音犹在耳,我却回到了十六岁。
我掐了自己一把,疼。是真的。我重生了,顾景初呢?他也重生了吗?
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喜悦、期待、还有一丝见到老朋友般的急切。我们有整整一辈子,
可以重新来过。“小姐,您怎么了?”春桃见我半天不动,有些担忧。我摇摇头,
接过长寿面,刚要动筷,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喧闹的锣鼓声。春桃好奇地探头出去,
随即惊呼一声:“小姐!好大的阵仗!您快来看,是顾家大公子,顾景初!”我心头一跳,
手里的筷子“啪”地掉在地上。是他!他来我们沈家提亲了!我就知道,他也回来了!
我按捺住狂喜,几乎是跑着冲到门口。长街上,红绸铺地,一眼望不到头的聘礼队伍,
几乎堵塞了整条街。为首的骏马上,顾景初一身红衣,意气风发,
眉眼间是我看了五十年的熟悉。只是,他的马头,对准的不是我们沈家,
而是……隔壁吏部侍郎刘府的大门。我的血液,在这一瞬间,寸寸结冰。
周围的邻里街坊都在议论。“天哪,顾家这是下了血本啊!
听说那位刘小姐可是京城第一才女。”“顾将军这是要和刘侍郎做亲家,强强联合,
前途不可限量啊!”我站在自家门楣的阴影里,看着顾景初翻身下马,
满面春风地对着刘侍郎作揖。媒婆高声唱喏,将一份份聘礼抬进刘府,那些东西,
有不少是我前世见过的。原来,他口中的“来世还娶”,不是娶我。原来,
我们五十年的恩爱,也抵不过权势的诱惑。我的世界,在锣鼓喧天中,一片死寂。当晚,
顾景初一身夜行衣,避开所有人,出现在我的闺房。他还是那副熟悉的样子,
只是眼神里多了几分我从未见过的野心和理所当然。“阿甄,你都看到了?”他开口,
语气平静得像是在谈论天气。我看着他,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团棉花,发不出声音。
他自顾自地说下去:“阿甄,上一世,我为了你,放弃了太多。入伍从军,九死一生,
虽然最后官至大将军,但终究是武将,处处受文官掣肘。这一世,我想换个活法。
”他走近一步,目光灼灼:“刘侍郎答应我,只要我娶了他女儿,便会助我入翰林,
走科举正途。阿甄,我需要这块敲门砖。”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干涩得厉害:“所以,
你就要娶她?”“是。”他点头,没有半分犹豫,“但我心里只有你。上辈子我对你无愧,
你我情分深厚,这一世,你也该懂我。”他握住我的手,那双手,曾为我挽过发,描过眉,
也曾染满鲜血,护我周全。可此刻,却让我感到一阵刺骨的寒意。“阿甄,你等我五年。
”他看着我,眼里是运筹帷幄的自信,“五年之内,我必能在朝堂站稳脚跟。到那时,
我便用八抬大轿,娶你进门做平妻,我保证,你的地位绝不比刘氏低。”平妻。
他说得如此轻巧,仿佛是天大的恩赐。他以为,我还是那个满心满眼都是他的沈甄。他以为,
只要他开口,我就会摇着尾巴,乖乖地等。他笃定我爱他,离不开他。
我看着他胜券在握的脸,前世种种,如走马灯般在眼前闪过。
那些他出征时我彻夜不眠的担忧,他受伤时我衣不解带的照顾,
他被同僚构陷时我散尽家财的周旋……原来,在他眼里,都只是“无愧”二字。
而我重活一世,只配得上一个“等”,和一个“平妻”的名分。心口的某个地方,彻底死了。
我慢慢抽回自己的手,抬起眼,对他露出一个极淡的笑:“好啊。”顾景初显然愣了一下,
他或许预想过我的哭闹、质问,唯独没有想到我如此平静。但他很快便释然了,
笑容里带了些许得意和安抚:“我就知道阿甄最是明事理。你放心,我不会让你等太久的。
”他留下这句话,像一阵风似的,又消失在夜色里。我站在原地,许久未动。夜风吹进来,
凉透了我的四肢百骸。我走到书案前,春桃已经将掉落的筷子捡起,
将长寿面热了一遍重新端来。我一口没动,只是拿起笔,铺开一张新的信纸。
窗外的海棠花瓣被风吹落,飘在我的笔尖。我没有哭,甚至连眼眶都没有红。
只是在落笔的那一刻,手腕微微颤抖。我写的不是闺中密语,也不是诗词歌赋,
而是一封……求嫁信。收信人,是远在阳州的秀才,裴衍。那个前世惊才绝艳,
却在赴京赶考路上,
为了救一个落水的孩童许多年后我才知道那孩子是顾景初的远房侄子,染上风寒,
不治而亡的少年。他死后,顾景初还曾感慨,说文坛失了一位巨擘。前世,
我只在别人的惋惜中听过他的名字。而这一世,我要他活着。不仅要活着,
还要活得比所有人都好。信上的字迹,一笔一划,清晰而决绝。“小女沈甄,久慕先生才名。
愿以万贯家财为聘,助先生摆脱困顿,专心学业,他日金榜题名,平步青云。只求先生一诺,
允我妻位。你若愿娶,我便愿嫁。”写完,封好,我叫来家里最可靠的管事。“八百里加急,
送到阳州裴衍手中。告诉他,我等他回信。”第二章 新的契约等待回信的日子,度日如年。
我一面让人打听阳州那边的消息,一面开始盘点我名下的产业。我们沈家是京城有名的皇商,
生意遍布大江南北。我娘亲早逝,父亲只有我一个女儿,自小便将我当男孩儿养,
琴棋书画之外,教得最多的就是经商算账。前世嫁给顾景初后,这些嫁妆和产业,
大半都成了他行军打仗、疏通关系的资本。这一世,它们将是我自己的底气。
顾景初大概以为我正伤心欲绝,派人送来不少名贵的珠宝首饰,都被我原封不动地退了回去。
春桃看不懂,小心翼翼地问:“小姐,您和顾公子……这是怎么了?
”我只是笑笑:“缘分尽了。”半个月后,顾家和刘家的婚期定了下来,就在下个月初八,
整个京城都在谈论这场盛大的联姻。也就在这时,阳州的回信到了。信封很朴素,
上面只有两个字:“沈甄亲启”。字迹清隽有力,透着一股风骨。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我将自己关在房里,深吸一口气,才拆开信封。信纸上,不是我想象中的应允或拒绝,
而是一首诗。“闻君有倾盖之意,衍感荷高义。然男儿立世,岂能凭裙带之风?君之万贯,
衍不敢受。君之情意,衍若攀之,则为窃。愧不敢当。”我的心一点点沉下去。他拒绝了。
我能想象出,写下这封信的裴衍,是何等清高孤傲。他不愿受女子恩惠,
不愿被人说是吃软饭的小白脸。意料之中,却又失望至极。我正失神,
却发现信纸还有下半段。“然,人生于世,知己难求。衍虽贫,亦有鸿鹄之志。若姑娘不弃,
衍愿与姑娘立一君子之约。姑娘助我三年,解我后顾之忧。三年后,衍若金榜题名,
必十倍奉还姑娘今日之恩。若名落孙山,则为姑娘做牛做马,偿此情分。
至于婚嫁……衍如今孑然一身,前路未卜,不敢轻许姑娘终身。若三年后,姑娘仍有此意,
而衍亦有幸博得功名,届时,必扫榻相迎,不敢相负。”最后,是一行小字。
“随信附上拙作一二,姑娘若觉可堪一‘投’,衍静候佳音。若觉朽木不可雕,便付之一炬,
此约作罢。”我怔住了。他拒绝了我的“聘礼”,却接受了我的“投资”。
他将姿态放得很低,言辞却不卑不亢。他没有直接答应婚事,
却给了一个“三年之约”的承诺,把选择权重新交到了我的手上。这个叫裴衍的男人,
比我想象中,还要聪明,还要通透,还要……有风骨。他附上的几篇文章,我细细读了。
文笔老辣,见解独到,针砭时弊,一针见血。我虽不懂科举,却也能看出,这绝非池中之物。
前世他死得太早,是整个大燕的损失。我几乎没有犹豫,立刻提笔回信。“先生之约,
沈甄应下了。区区身外之物,何谈‘偿还’。先生只需安心读书,莫愁前路。另,
阳州气候潮湿,先生务必保重身体。若需药材补品,只管开口。”这一次,我没再提婚嫁,
只谈知己。随信一起寄去的,还有一张一万两的银票,
以及一封写给我们家阳州分号掌柜的信,让他务必照顾好裴衍的衣食住行,
但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伤了他的自尊。做完这一切,我心里那块因顾景初而结的冰,
仿佛照进了一丝暖阳,开始慢慢融化。我与裴衍的通信,就此开始。他的信很规律,
十天一封。初时,只是谈些经史子集,分享读书心得。渐渐地,也会说一些阳州的趣事,
比如他院里的那棵枇杷树结果了,味道很甜;比如邻居家的猫又来偷他的鱼干。
他的文字干净而温暖,像春日里的溪水,一点点流进我荒芜的心田。
我从不谈论京城的风风雨雨,只与他分享我打理生意的趣事,
比如新开的胭脂铺子请了西域的调香师,研制出一种新的香膏,
大受追捧;比如我改良了织布机,丝绸的产量翻了一倍。我们像两个素未谋面的老朋友,
用一封封信,构建起一个只属于我们二人的世界。
第三章 斩断过往顾景初和刘如玥大婚那天,京城张灯结彩,盛况空前。我称病在家,
谁也没见。我让春桃把我箱底所有顾景初送的东西都翻了出来,大到名贵的珠宝玉器,
小到他随手折的一支桃花。其中,有一块他贴身佩戴的龙纹玉佩。前世,他出征前,
将这块玉佩交给我,说见玉佩如见人。我珍藏了五十年。这一世,
它还完好无损地躺在锦盒里。我拿着玉佩,去了京城最大的当铺。“死当。
”我把它放在柜台上。掌柜的识货,眼睛一亮,又有些犹豫:“姑娘,这可是上好的和田玉,
雕工非凡,死当可惜了。”“无妨。”我语气平静,“一件死物罢了。”最后,
玉佩当了三千两银子。我拿着银票,只觉得一身轻松。消息很快传到了顾景初耳朵里。
新婚第三天,他穿着一身状元红的锦袍,出现在我的胭脂铺“颜植堂”门口。
那是我用当玉佩的钱,加上我自己的私房,盘下来的铺子。我利用前世的见识,
推出了后世才有的口红、粉饼、精华液等新奇玩意儿,一开业就火爆京城。顾景初站在门口,
看着人来人往的铺子,和坐在柜台后从容算账的我,眼神复杂。他大概没想到,短短一个月,
我非但没有憔悴枯萎,反而活得更加光彩照人。他走了进来,挥退了要上前来招呼的伙计。
“阿甄,你这是何苦?”他开口,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烦躁,“你若缺钱,同我说便是,
何必当了那块玉佩?那是我……”“顾公子。”我抬头,打断他的话,脸上是公式化的微笑,
“您是来买东西的吗?小店新到的玫瑰精油,润肤养颜,很适合送给新婚夫人。
”我故意加重了“新婚夫人”四个字。顾景初的脸色果然一僵。他看着我,
像是第一次认识我一般:“阿甄,你一定要这样同我说话吗?”“不然呢?”我反问,
“顾公子如今是刘侍郎的乘龙快婿,前途无量。我只是个小小商女,我们之间,除了买卖,
还能有什么关系?”他被我堵得哑口无言,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你把玉佩赎回来,
多少钱,我给你。”“不必了。”我垂下眼,继续拨弄算盘,“顾公子的东西,
我怕用了折寿。慢走,不送。”这是我第一次,对他下逐客令。顾景初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
最终还是拂袖而去。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没有半分波澜。前世,他也是这样。
总是习惯性地安排好我的一切,从未问过我愿不愿意。他以为他对我的爱是恩赐,
我必须感恩戴德地接着。可他忘了,人是会变的。心,也是会冷的。
第四章 首次交锋我的“颜植堂”生意越来越好,甚至成了京城贵妇圈的风向标。
这自然引来了不少人的眼红,其中就包括顾景初的新婚妻子,刘如玥。
刘如玥是吏部侍郎的嫡女,京城有名的才女,心高气傲。
她大概从顾景初那里听说了我和他的过往,早就将我视作眼中钉。这日,她带着几个小姐妹,
浩浩荡荡地来了我的铺子。“早就听说沈老板生意做得好,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刘如玥摇着团扇,话里带刺。我从柜台后起身,不卑不亢地行了一礼:“刘夫人大驾光临,
小店蓬荜生辉。”她身后的一个姑娘,是兵部尚书的女儿,姓张,
立刻帮腔道:“不过是些上不得台面的胭脂水粉,能有多精贵?沈老板未免太高看自己了。
”我笑了笑,不接话。刘如玥拿起一瓶我们店的招牌“玉容精华”,放在鼻尖闻了闻,
随即夸张地皱起眉:“这是什么味道?这么刺鼻,用了不会烂脸吧?”此话一出,
店里其他客人都看了过来。这是来砸场子的。我心里门儿清。我走上前,
从她手里接过那瓶精华,倒了一滴在自己手背上,轻轻拍开。“刘夫人有所不知,
这玉容精华由十八种花瓣和晨间露水,经七七四十九天窖藏而成,不含任何香精,
闻到的只是花朵最本真的味道。至于烂脸一说……”我将手背伸到她面前,“我每日都用,
刘夫人看我这皮肤,可有半分瑕疵?”灯光下,我的手背肌肤细腻白皙,吹弹可破。
刘如玥的脸色顿时有些难看。她身后的张小姐却不依不饶:“谁知道你是不是天生丽质?
我们怎么信你?”“信与不信,一试便知。”我微笑着看向刘如玥,
“刘夫人是京城第一才女,品味高雅,不如您亲自试试?若真有不适,我这铺子,任您处置。
”我把球踢了回去。刘如玥骑虎难下。她要是试了,就等于认同我的产品;要是不试,
就是心虚,刚才那番话就成了无理取闹。她咬了咬牙,冷哼一声:“我金枝玉叶,
岂能用你这来路不明的东西?”说着,她像是“不小心”,手一扬,那瓶价值百两的精华,
直直地朝着地上摔去。我眼疾手快,伸手一捞,稳稳地接住了瓶子。“刘夫人,小心。
”我将瓶子放回柜台,语气依旧平静,“小店的东西虽然不贵,但摔坏了,
也是要照价赔偿的。”周围的客人发出一阵低低的哄笑声。刘如玥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
她大概从未受过这样的气,当场就要发作。就在这时,顾景初从外面走了进来。“如玥,
我不是让你在马车上等我吗?”他皱着眉,显然是听到了刚才的动静。刘如玥一见他,
立刻像是找到了主心骨,委屈地扑过去:“夫君,你可算来了!这个女人她欺负我!
”顾景初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带着一丝责备:“阿甄,如玥她年纪小,不懂事,
你何必与她计较?”我差点气笑了。又是这样。无论对错,他总是先怪我。
怪我“何必计较”。“顾公子说笑了。”我敛去笑容,神色转冷,“我开门做生意,
和气生财。是刘夫人上门挑衅,打砸不成,反说我欺负她。这天下,难道没有说理的地方了?
”“你!”刘如玥气得说不出话。顾景初的脸色也沉了下来。他大概没想到,
我会如此不给他面子。“阿甄,够了。”他压低声音,带着警告的意味,“别让我难做。
”“难做的不是我。”我看着他,一字一句道,“是你。是你娶了她,就该管好她。
而不是让她跑到我这里来撒野,再由你来和稀泥。顾景初,我不是你的附属品,
更不是你可以随意牺牲、委屈的那个人。”说完,我对着店里的伙计扬声道:“送客!
”这是我第一次,连名带姓地叫他。顾景初的身体猛地一震,不敢置信地看着我。
他的眼神里,有震惊,有愤怒,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慌乱。最终,
他拉着还在哭闹的刘如玥,铁青着脸,离开了我的铺子。那一天,我与裴衍的信,也到了。
信里,他不再只谈学问,而是问我:“京中诸事,可还顺心?若有烦忧,不妨说与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