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知夏第一次见沈寂时,是在大学图书馆的三楼靠窗位置。她抱着一摞专业书往书架走,
脚下被地毯边缘绊了下,书本哗啦啦散了一地,
最顶上的《西方经济学》还滚到了一个男生脚边。男生抬眼,睫毛很长,
垂落时在眼下投出一小片阴影,像落在湖面的柳叶。“小心。”他声音低沉,
弯腰捡书的动作很轻,指节分明的手拂过书页上的灰尘,把书递过来时,
指尖不小心碰到她的胳膊,林知夏像被烫到似的缩了缩,脸颊瞬间红透。后来她才知道,
这个叫沈寂的男生,是计算机系的系草,也是常年霸占年级第一的学霸。
而她不过是中文系一个平平无奇的女生,每天泡在图书馆里啃诗词歌赋,
连和陌生人说话都会紧张。缘分这东西,偏生不讲道理。从那天起,
林知夏总能在图书馆的老位置看到沈寂。他永远戴着一副细框眼镜,
面前摊着密密麻麻的代码和专业书,偶尔累了,会抬头看向窗外的香樟树,
眼神温柔得不像话。她开始刻意提前去图书馆占座,就坐在他斜对面的位置,假装认真看书,
余光却总忍不住往他那边瞟。沈寂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却从不多言,
只是偶尔会在她低头记笔记时,悄悄推过来一块奶糖,包装纸是淡淡的米白色,甜而不腻。
第一次收到糖时,林知夏愣了很久,抬头对上他含笑的眼睛,心跳砰砰快得停不下来。
“看你总皱眉,吃块糖甜一点。”他说,语气自然得像认识了很久的朋友。
她不记得当时是怎么接过那块奶糖又怎么放进嘴里的了,只记得那块糖很甜,
仿佛是她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糖。那之后,奶糖成了他们之间的秘密。他每天都会带一块,
悄无声息地推到她面前,她则会在收到糖后,偷偷写一张小纸条,上面抄一句自己喜欢的诗,
趁他去接水时,夹在他的书里。“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这是她写给他的最后一张纸条。那天晚上,沈寂在图书馆楼下叫住了她,
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手里拿着一束白玫瑰,花瓣上还沾着夜露。“林知夏,
”他看着她的眼睛,语气郑重,“我不是喜欢吃糖,是喜欢给你吃糖。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2林知夏哭了,眼泪砸在他的手背上,温热的。她用力点头,声音哽咽:“我愿意。
”他们的恋爱,甜得像泡在蜜罐里。沈寂看似清冷,却把所有的温柔都给了她。
他会记得她不吃香菜,每次买麻辣烫都特意嘱咐老板;会在她熬夜赶论文时,
默默泡好一杯热牛奶;会在周末带她去逛公园、看电影,牵着她的手,从日出走到日落。
林知夏总说,沈寂是上天赐给她最好的礼物。“沈寂,
如果我是向日葵的话那你一定就是阳光。”她喜欢靠在他的肩膀上,
听他讲那些她听不懂的代码,喜欢他低头吻她时,睫毛扫过她脸颊的触感,
喜欢他口袋里永远为她准备的奶糖。毕业那天,沈寂牵着她的手,站在学校的大门前,
对她说:“知夏,等我攒够了钱,就娶你。我们要一起买一套带阳台的房子,
阳台上种满你喜欢的向日葵,每天早上醒来,都能看到阳光和你。”林知夏用力点头,
把脸埋进他的怀里。她以为,他们的未来,会像他承诺的那样,温暖而明亮。毕业一年后,
沈寂进了一家知名的互联网公司,每天忙得脚不沾地。而我也在一家小公司做着行政的岗位,
相对比较轻松,因此每天下班比较早的我会准备好可口的饭菜。沈寂回来后总是一脸惊喜,
一脸期待的看看我给他准备了什么好吃的,每次看到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我也很满足。
“来沈寂吃个鸡腿,尝尝的我拿手菜好不好吃。
”沈寂会摸着我的头一脸宠溺的道:“我的小乖乖做的最好吃了,
这是全世界最好吃的鸡腿了。”“尝尝这个排骨,我可是炖了2个多小时呢。
”沈寂一口咬下,骨肉分离,肉已经软烂的不行,吃的一脸满足的样子。
我指了指自己的嘴角位置,接着沈寂一把搂住我就吻了上来。好半天他才停下来,
而我此时已经羞得红了脸。“这是给我的小乖乖的奖励。”沈寂笑着说道。
其...其实我是想说他的嘴角刚才沾了一点可乐鸡腿的酱汁的,可是现在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刚刚已经被我吃干净了。感觉那个...味道还挺不错的。3同居半年后,
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他和以前似乎不一样了。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
他不再记得她不吃香菜,不再给她泡热牛奶,口袋里的奶糖,也很久没有出现过了。
或许是工作太忙了,毕竟沈寂进的可是500强的大公司,跟她不一样。
林夏心里安慰着自己。她学着更温柔地照顾他,每天等他到深夜,为他留一盏灯,热好饭菜。
沈寂回来后,要么沉默地吃饭,要么倒头就睡,两个人常常一天也说不上几句话。
可是在一次给她收拾脱下的西装时,她意外的在兜里翻出两张电影票,
电影票的时间是晚上8点的,那个时候她正在厨房为林寂准备着饭菜。
晚上9点多往常这个时间他早就已经到家了,放心不下的林夏打去了电话,
可是电话却被挂断了。很快微信回了一条消息:“在忙,晚点回去。”或许今天要加班吧,
林夏也没在意,只是最近老公的加班频率比以前高了许多。可现实,却给了她狠狠一击。
衣服上有淡淡的桂花香气,她很确定那并不是她的味道。4“你今晚去哪了?
”林知夏的声音颤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躺在床上的沈寂皱了皱眉,
语气不耐烦:“公司应酬,你别无理取闹。”他可能已经忘了,今天正好是林知夏的生日,
往年他都会提前准备好惊喜,然后不知道在哪掏出一个大大的蛋糕,
两个人每次都要往对方脸上涂好多奶油。林知夏知道沈寂现在工作忙,
因此自己其实已经偷偷买了一个蛋糕准备两个人一起吃。她提前买好了蛋糕,
做了他喜欢吃的菜,等了他一整晚。可是今晚一直等到凌晨一点他才回来。
喝的醉醺醺的沈寂回来后倒头就睡,丝毫没有注意到桌上插着蜡烛的蛋糕。
身上带着浓郁的女士香水味,领口还有一根长长的棕色头发。3那天晚上,
林知夏坐在餐桌前,看着早已冰冷的饭菜和塌陷的蛋糕,哭了一整夜。桌上的蜡烛燃尽了,
蜡油凝固在桌布上,像一道无法愈合的伤疤。之后的日子,争吵成了常态。他指责她不懂事,
不体谅他的辛苦;她抱怨他忽略她,忘记了他们之间的约定。每次争吵后,沈寂都会冷战,
要么不回家,要么睡在沙发上。他们之间的温度,一点点降到了冰点。林知夏还在坚守,
她总觉得,只要她再温柔一点,再耐心一点,他们就能回到过去。
她重新开始给沈寂准备奶糖,放在他的口袋里,可那些糖,从来没有被拆开过。最后,
那些糖都默默过期了,像他被硬生生掐断的温柔。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一张孕检单。
那天早上,林知夏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又惊又喜,拿着孕检单,等沈寂回家,
想给他一个惊喜。可沈寂回来后,带来的却是一个更重磅的消息——他要和她分手,
他要娶他们公司老板的女儿。“为什么?”林知夏的声音轻飘飘的,像随时会破碎。
她把孕检单递到他面前,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沈寂,我们有孩子了,
我们不是说好了,要一起买带阳台的房子,种向日葵吗?”沈寂看着孕检单,脸色骤然惨白,
手指不受控制地颤抖,眼底翻涌着惊涛骇浪——那是他的孩子,是他和知夏的孩子。
可下一秒,他猛地敛去所有情绪,强迫自己恢复冷漠,声音像淬了冰:“知夏,对不起,